由于保留價數次變動,屋主不清楚在不同時段簽名同意集售的屋主人數和價格。一些屋主誤以爲已有超過八成屋主接受8億6000萬元的價格,于是也同意以這個價格出售。春景花園展開這一輪集售初期的指示價爲9億3800萬元,之後一度調低至8億6000萬元,但後來提高到8億9000萬元,這比原來的指示價低了5.11%。
分層地契局必須在第一次調解會之後的60天內讓雙方達成共識,若調解失敗,同意集售的屋主必須申請由高等法庭發出銷售令。集售委員會已委任律師進行調解,並在必要時代表多數屋主向高庭申請銷售令。
交易完成後,每戶家庭可獲得大約116萬元至253萬元。共持有10個單位的數名屋主認爲,集售價格和各單位的收益計算方式不合理,于是在大約兩個星期前向分層地契局提出抗議。
春景花園屬于99年地契項目,有444個住宅單位和兩個商用單位。根據2019年市區重建局的發展總藍圖,項目占地40萬零588平方英尺,總容積率爲2.1,總樓面面積可達84萬1236平方英尺。
根據他們提呈給當局的文件,春景花園在2017年進行上一輪集售計劃時,最高總樓面面積爲8萬9824平方公尺(96萬6857平方英尺),相當于容積率2.4。可是這一輪集售價格卻是按照2.1的容積率計算,總樓面面積比2017年少了13%。
位于羅弄泉的春景花園于今年7月以私下協議的方式出售給由鑫豐地産(Kingsford Development)和中冶置地(MCC Land)組成的財團,交易價爲8億9000萬元。這項交易由房地産咨詢公司ERA促成。
其中一名屋主陳媤媛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買主在選購權書開出九項可無賠償退出協議的條件。其中一項是總樓面面積必須有至少8萬9824平方公尺,也就是市建局在2017年回複關于發展基線詢問時的面積。容積率相當于2.4,那爲何要按照2.1的容積率計算要價?”
他受訪時說:“委員會和ERA取得八成屋主的同意後,並沒有即刻告訴我們確切的百分比以及買主是誰。我認爲,他們有責任及時公開這些信息。我們並不反對集售,但我們希望大家能秉持誠信,保持過程透明。”
春景花園(Chuan Park)屋主上個星期收到負責集售事宜的律師事務所發出的通知,指共擁有10個單位的屋主向分層地契局(Strata Titles Board)提出反對。分層地契局將進行調解,目前還未確定第一次調解會的日期。
另一名屋主陳家京認爲,集售過程應該更公開透明。
春景花園集體出售計劃遇到阻礙,部分屋主向分層地契局提出反對,集體出售委員會已委任法律顧問並准備參加調解程序。
她指出,容積率提高,意味著發展商可建造更多單位,還能省下一筆大約9300萬元的土地增值費。
在收益計算方式方面,單位的分層面積(strata area)和分層地契份額(share value)在計算時的比重各占5%,但市場估價則占90%。提出反對的屋主認爲,這種計算方式對春景花園對多數屋主不利。他們也認爲,集售委員會和ERA在交易前與屋主欠缺明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