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宋陽執筆
今天介紹的國際私法好書是由安塞爾莫·雷耶斯(Anselmo Reyes)主編的大型工具書《民商事案件裁決的承認與執行》。該書由英國著名的哈特出版社(Hart Publishing)于2019年出版。
一、作者簡介
本書的主編雷耶斯教授中文名爲芮安牟,著名加拿大籍華裔學者,現任新加坡國際商事法院法官,自2012年10月起擔任香港大學兼職教授,2019年起任日本同志社大學客座教授,同時兼任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專家委員會委員。2003年至2012年間擔任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負責建築與仲裁案件(2004年至2008年)及商業與海事案件(2008年至2012年)。2013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間擔任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代表。2015年1月,出任新加坡國際商事法院國際法官,並于同年10月成爲英國內殿律師公會的海外委員。著有《商事仲裁實務: 香港仲裁員手冊》(2018年,Routledge 出版)及與顧維遐聯合主編《發展中的仲裁世界: 亞太地區仲裁改革比較研究》(2018年,Hart 出版)。
二、專著簡介
該文集對15個亞洲轄區中承認和執行外國商業判決的制度進行了國別(區域)研究,這些轄區分別是: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台灣,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越南,柬埔寨,緬甸,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斯裏蘭卡和印度。對于執業律師,該書旨在作爲現行法律和程序的實用指南,以在選定的司法管轄區執行判決。但是,它並不僅限于描述當前的法律和實踐。它引起了學者和學生的興趣,它還分析了各個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制度的共同原則,並確定了在亞洲國家應采取哪些執法規範,以吸引外國直接投資並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根據已確定的共同原則,該書探討了一般如何改進亞洲法律以使判決更容易執行,同時確保尊重和解決對間接管轄權,正當程序和國內公共政策的合理關注。考慮到這一點,本書討論了2005年《海牙法院選擇協議公約》的通過可能對亞洲司法管轄區的潛在影響。它還考慮了2019年《海牙關于承認和執行外國民事或商事判決公約》的潛在影響。這本及時的書認爲,如果希望通過諸如東盟經濟共同體(AEC)之類的努力來增強跨境貿易,就必須在整個亞洲采用統一的制度來承認和執行判決。這對于一帶一路倡議(BRI),CPTPP(也稱爲TPP-11)和RCEP等合作機制都有著重要的推進和參考價值。
三、本書目錄
1.概述:建立一個承認和執行判決的體系
2.中國大陸
3.中國台灣
4.中國香港
5.日本
6.南韓
7.新加坡
8.馬來西亞
9.越南
10.柬埔寨
11.緬甸
12.菲律賓
13.印度尼西亞
14.泰國
15.斯裏蘭卡
16.印度
17. 結論:邁向亞洲無國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