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伊曉俊
來源 / 智合
一家律師事務所,主要依賴網絡技術實行“遠程辦公”。
合夥人收入是一些美國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兩倍。
目前,它已放眼海外,進軍國際市場。
2020年2月,號稱是全球最大“分布式”律師事務所的FisherBroyles在倫敦開設分所,這也是它在美國本土之外開設的首家分支機構。2019年,這家律所創收達9800萬美元,並首次跻身美國律所200 強,目前有員工250名左右。
這家律所也被稱爲一家“虛擬律師事務所”。
根據2016年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發布的一份報告中的描述,虛擬律所是區別于傳統律所,不受傳統律所物理辦公空間束縛,運用技術手段爲客戶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虛擬律所”並不是一個新概念。在互聯網興起的1997年,就有硅谷律師公開撰文提出建立依托網絡的“虛擬法律公司”的主張,任何在家辦公的律師都可以被稱爲“虛擬律師”。
根據維基百科,世界上有記載的首家虛擬律所是1996年設立于英格蘭的Woolley & Co,創始人名叫Andrew Woolley。
虛擬律所也被稱作“雲端律師事務所”。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在世界範圍內依賴“雲技術”實現網絡辦公的律師事務所應運而生,並被越來越多的客戶所接受。
幾年前,美國律師協會曾將提供新型法律服務的法律公司Axiom定義爲當時全球最大的虛擬律師事務所。2017年,Axiom創收超3億美元。目前,它在全球已擁有超過2000名員工,已成爲一家“全球領先的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
因此,無論虛擬律所的准確定義是什麽,基于網絡技術、沒有傳統意義上的辦公空間或僅設少量辦公場地供運營需要、比傳統律所更爲靈活的工作方式是這類律所的主要特點。
虛擬律所同傳統律所相比,有哪些優勢?
首先,遠程辦公的方式,可以節約辦公場地開銷及運營成本。
FisherBroyles全球聯合管理合夥人MichaelPierson曾在一次采訪中介紹,雖然FisherBroyles在美國多個城市都設有小型辦公室,但絕大多數律師采取遠程工作的方式,這使得其運營成本減少近了三分之一。
第二,商業模式使虛擬律所在費率上比傳統律所更具競爭力。
美國虛擬律所Culhane Meadows PLLC的創始合夥人Kelly Rittenberry Culhane曾表示,Culhane Meadows合夥人的小時費率僅相當于美國大型律師事務所中年級律師的費率。
據她介紹,許多Culhane Meadows的合夥人在之前任職的律所每小時收費在900美元左右,而現在,他們收費均價爲每小時550美元。
然而低費率並未影響律師的收入。通常虛擬律所僅在律師創收中提取很小比例,大部分收入歸律師個人所有。FisherBroyles的創始人James M. Fisher曾表示,該所合夥人收入是美國較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兩倍。
第三,虛擬律所的工作方式更加靈活,使得律師能自由支配工作時間。
許多加入虛擬律所的律師表示,他們厭倦了過去每年超過2200小時的計時工作,不願成天待在辦公室,更傾向于選擇靈活的辦公方式或居家工作。他們僅需根據客戶需求來安排行程,而不會對律所造成任何消極影響。
那麽虛擬律師事務所的業務能力究竟如何?
2015年,美國俄亥俄州的Roetzel&Andress律師事務所訴訟團隊8名律師集體加盟FisherBroyles,成爲當時傳統律所與虛擬律所之間最大的橫向團隊變動。
此後,FisherBroyles沒有停止從傳統律所中挖人的步伐。從2018年初至2019年3月,FisherBroyles的知識産權部門從美國各大律所中挖走22名律師和合夥人。
目前FisherBroyles知識産權團隊的客戶中,既有高科技初創企業,也有財富美國500強企業。[i]
2019年10月,亞馬遜推出知識産權加速器(intellectual property accelerator),幫助電商賣家在亞馬遜平台快速找到知識産權律師,辦理包括商標申請在內的業務。
在首批“上架”的11家提供商標服務的律所中,FisherBroyles是其中唯一一家“完全服務提供商”。根據其創始人介紹,能夠提供固定成本的服務是律所被亞馬遜選中的原因之一。
Culhane Meadows 的創始合夥人Kelly也曾表示,外界對于虛擬律所只做廉價低端業務的刻板印象是不正確的,Culhane Meadows每年會承接幾十宗一億美元以上的交易,合夥人也會像大型律所那樣組建團隊,協同辦理業務。
通過從大型律師事務所“挖角”律師和合夥人,虛擬律所在許多業務領域已具備一定實力。但也有專家表示,目前大型上市公司在選擇法律服務提供者時會面臨諸多壓力,很難想象這些公司會將高風險的法律事務交給一家虛擬律所去做。這也是許多虛擬律所都會碰到的“天花板”。
並且,特有的商業模式要求虛擬律所的律師擁有極其的單兵作戰能力。而另一方面,在依靠團隊及跨團隊協同作戰、同客戶保持密切溝通等方面,虛擬律所存在一定不足。
此外,傳統大型律師事務所擁有長期以來樹立的品牌優勢,有專業的市場和品牌運營部門。而降低成本的經營模式使虛擬律所在品牌、市場影響力方面無法與傳統大型律所相比。
在未來,虛擬律所將迎來哪些機遇?
首先,依托新技術的虛擬律所具有後發優勢。
Law360在2018年發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近幾年美國400強律所的人數年增長率在1%到2%之間,營收增速也趨于平穩。而依賴遠程辦公和雲技術的虛擬律所的人數年均增長率達15%至30%,營收增長率高達50%。
並且,在經濟下行環境中,虛擬律所更具競爭優勢。
在經濟危機中,律所大多通過裁員及整合客戶資源來應對營收壓力。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後,從2008年初至2009年6月中旬,美國律所解雇了超1.25萬名員工,其中有1.05萬人都是在2009年被裁。[ii]
而虛擬律師事務所的真正興起,也與2008年金融危機導致的經濟衰退密切相關。正因爲經濟的低迷,客戶對服務産生了降低費用的需求,這才有了成本和費用更低廉的虛擬律所的一席之地。
第三,“彈性”工作制或許成爲未來的工作趨勢。
近年來,許多國外知名律師事務所開始推行靈活的工作制度。例如,2015年以來,高偉紳律師事務所和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均在倫敦辦公室開始推行“彈性”工作制。高偉紳鼓勵律所合夥人采取居家工作方式,史密夫斐爾則允許律師每周在家工作一天。
然而,大多數律所僅將“彈性”工作制作爲平衡員工工時的福利政策,或是作爲吸引優秀人才的手段。這同依賴遠程辦公降低運營成本的虛擬律所經營模式存在一定區別。
目前,在倫敦設立首家海外分所的FisherBroyles已將眼光瞄准了新加坡、印度、中國香港和意大利米蘭等地。
隨著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的不斷出現,虛擬律師事務所在未來能否對傳統律師業造成沖擊?
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