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阿信,那是一種什麽感覺啊”?
“爲什麽,喜歡他們”?
1206五月天阿信生日快樂
或許是想了解我,或許是對五月天感興趣,又或許是純粹的好奇,或只是順口起個話題。但我知道被這樣問的,有我但又不止于我。
我很理解對方的不明就裏,但我無法解釋,自然也無法准確描述那是什麽樣的感受。
我不是個會講故事的人,也深知這世上並沒有感同身受,不止是悲傷,熱愛也一樣。
縱使我一遍遍地重複,因爲他是個極盡溫柔的人,可毫無修飾的蒼白陳述說到最後連我自己也索性沉默起來:我渴望來自這世界對他的絕對認同。
因爲他值得。
我曾在電影裏看過一句話:喜歡是一種能力,被喜歡是一種天賦。
這世界是冒著粉紅泡泡的蜜糖罐,伸手就能抓住愛的蛛絲馬迹,閉眼也能感受到愛親吻臉頰,遺憾的是,沉浸在其中的大多數人只擁有其一:拼命去喜歡的總忽略被愛,被愛著的有恃無恐喪失了付出的能力。
但他不一樣。
他宛如星辰從遠處繞行的參照物,是龐大浩瀚的宇宙中心,是巋然不亂的端正,他兼具被愛的天賦與愛的能力,來自于愛又報以這世界所有溫柔,他值得來自這世界的絕對認同,盡管他對此毫不在意。
他如信仰。
偶像不是人設,不是美好的泡沫與幻影,他們是你灰頭土臉的人生中莊重光明的存在,是你漫漫長夜裏閃閃發光的星辰,是航路上前行的燈塔。
他說,他不知道是否是個合格的偶像。
他當然是 ———
他流著淚爲那些同性的戀人唱《擁抱》
大方對失落的人生說至少快樂傷心自己決定,
他對敢做夢的小米蟲唱《憨人》,
不願讓喜歡的人孤單卻又笑著流淚看她飛奔,
他說手越肮髒眼神才越是發光,
他說有些事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去做了,
他說你喜歡現在的自己嗎,
他說你應該喜歡現在的自己,
那些艱難卑微的時光裏,是他伸出手拉我從雨後泥濘不堪的懸崖邊走出來,是他指著遠處的天空跟我說,別難過了,你要往彩虹的盡頭努力走。
他如光。
他背負了成人世界裏太多的重量,卻對壓力只字未提,依舊眼眸澄澈,笑意盈盈地教我做個可愛的小孩,依舊像雜貨店的和藹老伯陳列家珍般將這世界善良的一面展示給我,摸摸我的頭輕聲鼓勵,看,做大人也沒那麽差嘛。
我是阿信,我來自北投
2014年麥迪遜花園,他在台上哭著說,有人說他們想討好所有人。
他鮮少吐露心聲,辛苦二字也從未聽他提起,很多年前的綜藝節目上怪獸打趣他:陳信宏,我終于聽到你的心裏話。原來不止不說給我們,連親近的人他也從不訴說。
他是安徒生童話裏的夜莺,曾被很大的惡意包圍,曾被推上誤解的風口浪尖,但仍在夜裏唱美妙的歌,仍願意拯救瀕死的國王,仍堅守著心中那寸尚未崩壞的地方。
他如神明。
–
他說讀書的要好好讀書,工作的要好好工作,要堅持熱愛的,所有喜歡五月天的家夥,都要成爲越來越好的人。
他知道,
我獨自一人翻山越嶺去見他,
在演唱會上看到他時邊哭邊唱;
我曾唱他的歌給喜歡的人聽,
也曾爲了誰在夜裏獨自痛哭;
我曾寫給他千言萬語,
字裏行間通通塞下我的委屈與難過;
我曾卑微到塵埃裏,
滿臉淚水一遍一遍聽他唱《好好》;
……
我那些不堪艱難的點點滴滴裏, 他都在我的耳機裏唱,我從未站在過離他很近的地方,可他似乎從未離開我身邊,緊緊牽著那個蜷縮在黑暗角落裏的我走向光亮。
他是我那段漫長嚴冬裏的印第安夏日,
他是大海裏唯一願意與我同頻的鯨魚,
他是聽我祈禱也還未走遠的海爾波普,
我與我的世界握手言和,
我將我的過往裝訂成冊,
我努力走向他成長的地方,
我拼命走向人生的最高處,
我加入春蕾計劃的第五分隊,
我埋頭學習喜歡國家的語言,
也停下腳步聽流浪兒吹一曲薩克斯,我在不同的街頭看他看過的世界,
也努力成爲越來越好的人。
我知道不止是我,因爲他的存在,我和那些喜歡他的人,我們都一步步走向了更好的未來。
他存在,
看夏蟬不煩,
看秋風不悲,
看滿身富貴懶察覺,
看不公不允敢面對,
他是最好的少年。
所以,他值得這世界所有的溫柔。
這是我喜歡他這麽多年的自白書。
我喜歡他,只因他是他,自始至終都是那個清澈明朗的少年。
阿信,生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