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喬文心) 8月28日下午,在第三屆中新法律和司法圓桌會議“‘一帶一路’框架下國際商事審判機制的建設”專題研討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達順發言。周強表示,希望中新兩國司法界抓住共建“一帶一路”機遇,加強司法交流合作,推進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多元化建設,促進全球治理法治化發展,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智慧和力量。
周強指出,隨著跨國商事活動日益增多,國際商事爭端的有效解決已成爲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全球治理法治化的必要因素。中國法院建立國際商事法庭,健全相關國際爭端解決機制,首倡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制度,高標准選任國際商事法庭法官,創新管轄、訴訟證據和裁判文書公開制度,創建“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平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鮮明特色的創新舉措,爲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建設作出積極探索。
周強就加強中新兩國在國際商事爭端解決領域合作提出四點建議:一是把握經濟全球化趨勢,推動建立有效的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在爭端解決中促進全球治理法治化發展。二是堅持多邊主義立場,推動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多元化發展,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三是樹立正確的義利觀,推動國際商事司法協助規則的統一化發展。中國法院將嚴格遵守相關國際條約義務,與包括新加坡在內的其他國家一道,積極推動國際民商事司法協助,努力爲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是運用科技手段,實現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的現代化。中國法院將大力推進國際商事法庭信息化建設,實現全流程“智慧審判”,建設便捷、高效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平台。
梅達順表示,在日益全球化的商業環境裏,跨國商事案件顯著增加。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新加坡和中國法院及法律機構的合作已經顯示出巨大潛力,兩國司法機構正在共同努力,積極推進“一帶一路”框架下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發展和完善,努力創造一個方便、快捷、低成本、可信任的“一站式”爭議解決中心。應承認不同國家立法、司法和法律文化的差異,尊重當事人采取不同的爭議解決方案,通過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保護合法權益,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高質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務。希望新加坡法院與中國法院共同攜手、應對挑戰,營造穩定、公平、可預測的國際營商環境,爲“一帶一路”倡議提供堅實、有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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