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魯渤(中國物流學會副會長、大連理工大學文科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港口産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據交通運輸部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我國港口規模不斷擴大,沿海港口萬噸級及以上泊位數2530個;在全球港口貨物吞吐量和集裝箱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港口中,我國港口占7席。2020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甯波舟山港時指出,港口是基礎性、樞紐性設施,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伴隨著一個個世界級港口群的崛起,我國港口的發展趨勢正由原有的激烈競爭、無序投産轉爲合作共贏、集約開發,區域港口整合成爲現階段我國推進區域港口協調發展和促進港口轉型升級的關鍵舉措。港口整合浪潮下,我國港口的服務水平不斷優化,整體競爭力與影響力飛速提升,爲推進“一帶一路”、“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海洋強國”等國家戰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雖然我國港口整合的實踐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有待繼續思考和解決:一是如何轉變我國部分港口“形合神不合”的現象,打破行政區劃的壁壘,讓港口整合的效能充分地釋放;二是如何更好地遵循各地港口發展的規律,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港口整合路徑,促進港口功能布局的合理化。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企業並購、重組以及區域一體化發展已成爲海運業打造行業核心競爭力、提升應對國際風險水平的重要舉措。自上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國外就已貢獻了一批成功的港口整合實踐,如紐約-新澤西港口整合、日本東京灣港口整合、歐洲海港聯盟、哥本哈根-馬爾默港整合以及新加坡港口整合等。這些港口整合的手段模式各有不同,最終整合效果呈現出較大的差異,但在協調港口功能定位、優化港口資源配置、提升港口群整體競爭實力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爲國際競爭逐漸加劇背景下的港口群高質量發展贏得了先機。
我國港口整合雖起步較晚,但發展較爲迅速,目前已有多個省級層面的成功整合經驗:如“央地合作”實現港口企業並購重組的遼甯港口群整合,由政府主導“五港合一”完成的浙江港口群整合,以單個港口爲支點“逐一並購”省內其他港口的山東港口群整合,由省市國資委等出資把沿海沿江港口由“一群港口”變成“一個港口群”的江蘇港口群整合等。國內外港口整合經驗表明,港口整合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存在較爲鮮明的漸進特征,且受港口企業數量、港口企業股權構成、港口産業發展規模和發展動力等多方面的影響,不同區域港口整合路徑往往存在較大的差異。精准識別不同區域港口整合需求,防止重複建設和港航資源浪費,引導港口建設有序發展,是實現港口資源良好整合的必要途徑。
爲加快推進我國區域港口一體化與港口整合發展,提出對策建議如下。
一是,強化差異化管理,構建分層次港口群管理架構。在國家港口發展戰略指導下,建立中央到地方的三級管理體制。對于納入國家戰略的特大型港口,采取由中央直接管理或以中央爲主、地方爲輔的管理模式,以有效協調和整合相關港口體系的資源配置;對省一級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大型港口,由省一級政府進行管理;對于各地市縣級城市經濟發展有一定影響的中小型港口,由港口所在地政府進行管理。通過機制避免港口間同質化競爭,促進港口間服務的差異化和競爭的有序化。
二是,立足國際化視野,完善階段性港口群整合戰略。當前我國的港口整合對于世界港口和全球貿易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港口整合要放眼國際,立足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完善全球航運綜合服務網絡,打造世界級港口群。爲此,要完善港口群整合的頂層設計,立足各省市港口資源禀賦和發展特征,制定階段化的港口群整合實施方案和發展目標,完善港口運營效率評價指標體系以及港口協同運作效果評價,定期對港口整合的實施效果進行分析,確保整合計劃與整合目標的一致性,推動我國港口整合戰略的順利實施,助力我國港口參與全球産業鏈的競爭。
三是把握區域化特征,打造有代表性的港口群整合範例。爲有效整合港口資源,避免出現“組而不合”“整而不合”的情況。比如,可組建成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從港口規劃到建設以及經營都有實質管理權的港務管理機構(可參考紐約—新澤西組合港、哥本哈根-馬爾默港、廣西北部灣港等),實現港口規劃、管理、經營的統一。此外,可選擇成立時間較早、基礎較紮實、條件較充分、影響較大的組合港爲試點,實施總體規劃、集中管理和分級經營,以期平衡不同利益主體整合意願、形成凝聚示範效應,改變整合港過程中可能呈現出的“整而不合”“各行其是”的分散態勢。
四是優化集疏運體系,完善港口群協同運作網絡。區域港口發展能夠對周邊地區形成有效經濟輻射,帶動經濟發展,同時,經濟腹地發展壯大,也爲港口的發展提供強大支撐。一方面要爲港口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交通支持,方便貨物及時進離港;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港口群經濟往來,通過便利的交通,讓相鄰港口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方便實現基礎設施等資源共享,促進港口間更爲深入的聯系與合作。
五是強調合理化建設,建立嚴格科學的港口規劃審核機制與程序。建議借鑒中國香港港口建設的成功經驗:只有港口的實際通過業績達到設計通過能力的70%時,才能啓動新一輪泊位規劃和建設程序,以改變目前主觀隨意規劃和建設新泊位的粗放機制。同時,新泊位規劃還有必要的嚴格的審核程序,切實建立起充分反映民意和專家意見的審核環節,做到科學論證在前,提升港口規劃建設方案的合理性。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我國區域港口群的優化整合與環境協調策略研究(20&ZD129)的階段性成果。】
來源: 光明網-理論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