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權與婚姻
現在,跟400年前相比,哪個時期更容易移民或出國?
這還真不好說,至少當年不需要國家許可就能周遊世界——當然那個時候更准確的說法是“探險”。現代人出國必備的護照(PASSPORT)一詞,也不過從1845年才開始使用的,各國對移民的真正嚴格管控更是要到二戰後了。
當然,那個時候除了探險家們受皇室資助以外,普通百姓是不樂意也沒能力“周遊”世界的,除非在國內受排擠或壓迫,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比如戰爭難民。
16世紀,英國亨利八世在權臣托馬斯·克倫威爾的鼎力輔佐下,接連換了6任妻子——當時的天主教教義規定不准離婚,爲此亨利八世不惜讓克倫威爾跟羅馬教廷翻臉——最終才完成了英國宗教改革,尤其是《至尊法案》,規定英國國民:
無論在肉體,還是精神上,都必須受英國國王的控制,而不是遙遠的羅馬教皇。
從此,除了有權任命本國主教以外,實惠也是少不了的,原來要上交羅馬教廷的十一稅(10%)也轉給了英國國王。就這樣,權臣克倫威爾兌現了“讓亨利八世成爲最富有的國王”的諾言。至于克倫威爾被亨利八世處死的結局,只能說明一個曆史真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臣,從來沒有一個好下場,國內如商鞅被貴族車裂而死。
宗教改革完成了,是不是英國百姓就信仰自由了?完全不是,亨利八世向羅馬教廷奪權是爲了自己的權力、白花花的稅收,還有婚姻自由。作爲一個國王,多娶幾個老婆的權力必須掌握在自己手中。
你羅馬教皇還被法蘭西國王腓力四世囚在阿維尼翁70年,爲啥幹涉我堂堂英國國王的婚姻自由?!
亨利八世並不想完全與羅馬教廷決裂,上面說了他要的是權力和稅收權,信仰上他依然信天主教,只要允許他隨意娶老婆就行。
二 一個學霸
改革後,聖公會成爲英國國教(跟天主教差別微小)。16世紀60年代,有一部分人開始主張徹底清除天主教的殘余。這些人信奉加爾文教教義(純正的基督教義),提出廢除主教制和偶像崇拜,減少宗教節日,提倡勤儉、隱忍。這就是清教徒(Puritan)。
隨後,清教徒脫離聖公會,建立獨立的宗教,還發起了清教徒革命,這下惹惱了英國政府,一幫清教徒要跟國教要平分秋色,還要造反,受到排擠、迫害甚至清洗也就不意外了。
以下的曆史,我們在中學課本上就有了:
1620年9月16日,一艘名爲“五月花號”的木制帆船啓航往北美洲,3個月後,抵達了今天美國馬薩諸塞州的普利茅斯。
船上有102名乘客,這是北美大陸首批移民,是美國的鼻祖。作爲清教徒的他們,終于擺脫了本國的控制和迫害。
有了第一批,後面就源源不斷了,數百萬清教徒們懷著要在北美大陸建設一個“山巅之城”國度的偉大夢想,紮根落戶在這塊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其中,一個名叫理查德·馬瑟的英國人在1635年移民到美國馬薩諸塞海灣。作爲一個知名的清教牧師,理查德擔任過哈佛學院院長,其父也畢業于哈佛學院,由于擔心受到英國國教的迫害曾回到英格蘭。
理查德有一個兒子科頓·馬瑟,是個學霸,15歲就從哈佛學院畢業了。22歲被任命爲波士頓北部教堂牧師,這樣從祖父到自己,馬瑟一家三代都是知名的牧師。
布道是牧師的本職工作,沒啥好說的。不過,跟其他牧師不同的是,科頓·馬瑟還熱衷研究學術,曆史、傳記、哲學、自然科學、教育和生活指導涉獵廣泛,誰叫他是個學霸呢?
科頓·馬瑟一生共寫了超過450本書籍和小冊子,他的著作在當時的美洲可說是無處不見,用今天的話說,絕對是個超級大V了和頂級暢銷書作家了。
三 一個開國元勳
其中,科頓·馬瑟在1710年寫成《論善行》一書影響最大,備受歡迎。他主張,不論是男女、不論是個人還是某個組織的成員,都應加入到行善的行列中來。他認爲:
行善是對上帝應盡的義務,而不是一種自我救贖的方法。
把行善歸結于宗教影響,是西方慈善思想的來源。美國哲學家亨利·艾倫·莫說,“宗教乃慈善之母,不論是從思想上,還是從産生過程上,莫不如此。”
基督教教義說:“愛上帝超過一切,愛鄰裏如同愛自己”、“甚至要愛仇敵,要善待他們。”
很快,馬瑟成爲美洲最有影響力的宗教領袖之一。他爲殖民地樹立了道德基准,呼籲清教徒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回歸到清教主義的神學本質。
馬瑟曾幫忙說服伊利胡·耶魯,向紐黑文一所即將新建的學校捐款,這所學校就是現在的耶魯大學,跟哈佛大學一樣,當時叫耶魯學院。
《論善行》一書直接影響另一個重要的人物,本傑明·富蘭克林,沒錯就是那個發明了避雷針的科學家和發明家,政治家,獨立宣言的起草和簽署人之一,也是美國開國元勳之一。
馬瑟的主張仍然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他們的善行也是爲宗教精神服務的。而富蘭克林
把行善徹底世俗化了,讓普通民衆也能參與進來。
早在1729年,富蘭克林就創辦了費城周報報紙,來傳播公益思想。在他的推動下,北美第一家公共圖書館、第一支志願消防隊,費城大學、郵局醫院等紛紛建成。富蘭克林曾對馬瑟的兒子說,《論行善》影響了自己一生的行爲。
馬瑟和富蘭克林的主張和實踐,又影響了後來鍍金時代的人們,直到後來的19世紀的鋼鐵大王卡耐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等一大批富豪們。
19世紀末20世紀初,卡耐基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福特基金會等一大批富豪企業家的慈善組織紛紛成立,如今運轉已超過百年,直到如今的比爾·蓋茨基金會,美國富豪是美國這個慈善第一大國的最重要貢獻者。
1889年,卡耐基發表了一篇文章,成爲現代公益事業的思想理論,這篇名爲《財富的福音》被認爲是經典之作。他指出:
“富人對社會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剩余財富的最佳使用途徑是,在他們生前通過適當的方式運用于造福公衆的事業。”
卡內基爲企業家們明確列出了六大公益捐助的最佳領域,第一建大學,第二建免費公共圖書館,第三建立或擴大醫院、醫學院、實驗室以及其他與減輕人的病痛相關的機構,特別以預防爲重點。第四建立公園、美化環境。第五建公共遊泳池。第六捐贈教會。
四 廣大市民
慈善不是牧師和富豪們的獨角戲。
美國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會”。從當初的13個殖民地到後來的50個州,一直是奉行的主權在州,州的英文單詞state實際上是國家的意思。
聯邦可以看做是50個小區業主合夥請的一家物業公司,把一部分公共職能如軍隊外交讓渡給物業公司,但各州的自主權非常大,這種體制200多年來並沒有實質變化。
這爲美國的志願精神發展提供了空間,畢竟“物業公司”不是啥都能幹,而且憲法也對聯邦政府做了很多限制。
法國曆史學家托克威爾考察後,對美國民衆參與社區管理和志願精神大爲贊賞,認爲這是美國社會良好運轉非常重要的因素。
托克威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寫道:
人們關心公益,開始是出于必要,然後出于主動選擇;
開始還掂量計算,後來便習以爲常。
隨著人們不斷努力造福同胞,服務他人逐漸逐漸成爲一種習慣和愛好。
1601年,英國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慈善用途法》(又稱《伊麗莎白一世法》),明確了慈善事業的範圍,具有開創性意義。英國的成文法對北美大陸的慈善活動起到了重要的引導和規範作用。
如馬瑟父子一樣,數百萬被排擠的清教徒來到北美,自然把慈善的好習慣帶來了,推動了殖民地時代發達的慈善事業,從劍橋的哈佛學院到紐坡特的雷德伍德圖書館,從費城的第一家醫院到波士頓的第一家貧民院,都是接受私人捐贈建立起來的。
除了留下樂善好施的英名,緩解公衆壓力外,富豪們樂于捐贈還有一個現實原因:稅收抵扣。現行美國的遺産稅高達55%。身價10美元相傳給後代必須繳5億多的稅,還不如捐出來做好事。
2010年,股神沃倫·巴菲特和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發起“捐贈誓言”,號召億萬富翁生前或去世後至少用自己一半的財富來做慈善。已有100多位富豪加入,目前沒有看到有中國企業家宣布參與。
如今,無論是從絕對的捐助規模,還是GDP占比,個人收入占比,美國都是名副其實的第一慈善大國。
從長期數據來看,每個國家慈善捐贈總額占GDP的比重相對固定,美國在2%左右,新加坡在0.6-0.7%之間,中國在0.15%左右
慈善捐款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美國1.8-2.2%之間,英國0.7%,日本0.3%,中國在逐年上升,2017年是0.07%。
總結:
宗教尤其新教影響根深蒂固,是慈善的源頭
牧師、富豪的榜樣的作用甚大,更少不了民衆高漲的參與熱情
相關慈善法,尤其是對捐贈的抵稅,刺激了富豪們的捐贈行爲
最終讓美國的長期捐贈數據穩定,並且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