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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互鏈脈搏
STO的模式連接了區塊鏈金融市場和傳統資本市場。在ICO模式日漸消亡的時候,被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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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STO的模式連接了區塊鏈金融市場和傳統資本市場。在ICO模式日漸消亡的時候,被寄予厚望,區塊鏈項目方找到了合法融資的渠道;區塊鏈投資方找到了退出的新路徑。很多文章對STO如何操作進行了探討,但俗話說,人一生免不了死亡和交稅。如何進行稅收籌劃是真正要做STO的必須認真考慮的事情。互鏈脈搏特邀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理事馬洪先生對STO的稅務方面進行深入探討。
作者介紹:馬洪,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稅務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理事,國際工業區塊鏈標准化組織(IIBSO)理事、深圳市注冊稅務師協會常務理事。擅長區塊鏈領域特別是財稅領域合規方面的分析和研究,首創區塊鏈會計審計准則。目前,主攻方向爲鏈改和STO,協助稅務部門進行區塊鏈虛擬經濟領域稅務征收制度的創新。
摘要
本文主要討論中國實體企業如何利用紅籌架構來進行海外STO融資,在搭建紅籌STO架構過程中以及融資以後應又應當如何考慮稅務籌劃的。
STO:能否重現中概股當年奇迹
最近區塊鏈領域最炙手可熱的詞彙非“STO”莫屬。伴隨著STO的火熱,另一個本已淡出人們視野的詞彙“VIE”又迅速重會我們的眼前並喚醒了我們塵封已久的記憶。10號文、紅籌架構、協議控制、新浪模式、華晨汽車、僑興環球、亞信、UT斯達康、新浪、搜狐、網易、中華網這些上世紀的資本英雄一個個像過電影一樣活靈活現地蹦蹦跳跳地竄了出來。
1992年10月9日,這是一個值得記念的日了,華晨汽車在美國紐交所上市,開啓了中國企業在中國境外上市的先河。1999年2月17日當時國內最大的固定電話生産商僑興環球,登陸美國納斯達克成爲首家境外上市的民營企業。緊接著,第一批的互聯網企業新浪、網易、搜狐三大門戶網站以及中華網以VIE架構的新浪模式,紅籌上市登陸美國納斯達克。2003年12月9日伴隨著攜程成功登陸納斯達克,開啓了中國互聯網企業境外上市的第二波高潮,盛大、騰訊、前程無憂、百度、阿裏巴巴這些耳熟能詳的巨無霸企業就是從那時開始走向資本市場的。
隨著中國國內股票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A股市場上市公司的PE往往比海外市場的上市公司PE高出許多,以前搭建了紅籌架構並在海外特別是在美國證券市場成功上市的中概股,近幾年紛紛忙于拆除紅籌架構回歸A股。
正當大家漸漸忘卻紅籌架構、VIE協議控制這些資本市場的專業技術名詞之時,區塊鏈金融産品STO的出現又使中國境內急于融資的實體企業看到了希望,人們希望借助以往傳統證券市場VIE紅籌架構成功的模式,運用區塊鏈金融STO的方式再一次掀起資本的狂潮,重現當年中概股的奇迹。
然而,紅籌架構、VIE協議控制是什麽?紅籌架構STO又是什麽,如何搭建?中間所涉及的跨境稅務、國際會計審計、跨境法律及中國的外彙管制,這一系列的問題又當如何處理、如何安排?細思極恐! 在“STO”這三個簡單的英文字母後面代表的是“證券型通證的發行”, 既然涉及到“證券”,涉及到“監管”,這就肯定不是簡單的幾頁白皮書就能處理的事,這就肯定不是隨便寫幾行代碼,用ERC20就能發出代幣的事,這就肯定不是臨時搭建個草台班子急急忙忙弄個冷錢包、熱錢包,上個網絡安全都得不到保證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就能收取ETH的事。
STO 這背後代表著金融,代表著證券,代表著法律,代表著財務與稅務,代表著一系列複雜的運營體系及組織架構,代表著專業的資本運作。
鏈改不能落地,STO才有希望
首先,讓我們來簡單研究一下,什麽是STO?
STO,Securities Token Offering,字面含義就是“證券型通證的發行”。這是起源于美國的一種區塊鏈金融創新産品,目前STO這股風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風靡全球,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及地區的政府紛紛開始研究及制定相應的規則來引導、監管STO,這其中也包括了東亞地區的新加坡、韓國、日本及我國的香港地區。美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政府均是參考美國的相關證券法規並結合本國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結合區塊鏈的技術特點、區塊鏈的金融特性來制定相關的監管規則的,包括金融證券法規、公司登記法規、財務審計及稅務法規等。
ST(Security Token)其實質就是證券,就是區塊鏈數字化的證券,公司企業發行ST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爲了融資,就是爲了在現有法規體系下合法的進行STO融資。因此,ST與傳統的證券,傳統的金融産品,傳統的金融衍生品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從專業的角度,本個認爲ST包含四大類型:AT(Asset-base Token) 資産類通證;DT(Debt Token)債權類通證;ET(Equity Token)權益類通證;CT(Convertible Token)可轉換債務、權益類通證。按照上面的分類來看,世界各國現行的金融、證券、稅務、會計審計等法律規則均應該可以規範及監管STO。
然而,STO又具有傳統證券、傳統金融産品所不具有的區塊鏈技術特點,現有的傳統證券發行、交易、監管系統尚無法完全適應其技術的要求。畢竟,傳統的證券市場、傳統的金融系統是經曆了幾百年的曆史發展的,其基礎設施及監管體系非常完善,證券登記、證券交易、證券結算、金融機構與證券發行、交易系統的對接融合也是十分安全及便捷的,這一切在STO的金融領域中才剛剛起步。
但是,STO是一種非常好的融資方式,STO介乎IPO與 ICO之間,它是主動接受監管及合規的ICO,它是IPO 的簡化版,它的流程比IPO簡單及便捷,它的申報審核時間比IPO要短。同時,它具有IPO所不具備的如下優勢:(1)具有內在的價值:ST依據真實的資産、收益或者權益作爲價值支撐。(2)STO可以實現自動合規和快速清算:ST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和許可,將KYC/AML機制自動化,並實現瞬時清結算。(3)所有權可以分割爲更小的單元:加速資産所有權的分割,降低高風險投資品的進入門檻。(4)風險投資的民主化:拓展籌集資金的方式。(5)實現不同類型資産之間的互通性:資産的標准化協議將促使不同質資産、不同法幣間的互通。(6)增加流動性和市場深度:可以通過ST投資于流動性較差的資産,不用擔心贖回的問題。(7)降低監管風險,加強盡職調查。適用于監管要約豁免,將各國針對KYC和AML的規定寫入智能合約,有望實現自動可編程的合規。(8)ST有望降低資産的流通成本。降低過程中的交易摩擦,比如利用智能合約實現自動合規和資金歸集、將合同和會計報告的數據上鏈、增加資産可分性、實現T+0的清結算等等。(9)受到證券法SEC監管,符合法律合規性,更安全。(10)STO面向全球的投資人,實現24小時365天全天侯的交易。
目前在中國大陸區塊鏈行業,大家討論和探討最多的是兩個新概念,一是鏈改,一是STO。其實,本人認爲鏈改就是中國式的STO,但是,本人認爲鏈改不可能落地,不可能像人們所期望的取得“土改”、“股改” 那樣的巨大成功。這是由于中國現行的法律環境所決定的。鏈改充其量只能稱爲“鏈化”即,區塊鏈化”。即利用區塊鏈技術來優化及提升企業內部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或利用區塊鏈的技術中的“可溯源”,“不可篡改”,“分布式存儲”等一系列技術特點來提高企業的管理及提升産品的溯源、防僞。只有進行STO才能給中國實體企業帶來融資及生産關系變革的希望。
STO的打開方式:紅籌架構
然而由于94文件的存在,STO無法在中國大陸本土直接實現。94文件就好比當年的10號文,是我們不得不正視的一個法律障礙。所以區塊鏈行業內的有識之士均不約而同地將目標瞄准了紅籌架構、VIE協議控制。
但是,什麽是紅籌VIE架構呢?它應該如何搭建,又應當考慮哪些因素呢?
讓我們來回顧一下紅籌架構,回顧一下VIE協議控制,探討和展望一下STO的紅籌架構模式。
紅籌架構是中國證券市場曆史發展的産物,它産生于中國特定的曆史環境下,它是一群金融證券、法律、財務、稅務精英的一項偉大發明。它成功規避了10號文的法律風險,助力了中國互聯網行業的發展,創造了中國互聯網企業發展的世界奇迹。
今天,我國區塊鏈行業也像當年的互聯網企業一樣面對著一個堪比10文的“94文件”,我們同樣也需要用VIE架構來規避相關的法律風險。但是在我們搭建VIE架構之前,我們不但需要認真研究跨境法律問題,更要十分認真地研究跨境稅務、跨境外彙管制及財務審計的問題。畢竟中國企業進行STO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融資,所以境外融到的資金是否可以讓境內的企業安全使用,融資的稅務成本是否可以接受,這都是中國企業在搭建VIE架構之前必須認真考慮的重要因素。
具體來說,通過在海外設立控股公司,將中國境內企業的資産或權益注入境外控股公司,並以境外控股公司的名義在海外上市募集資金,這種公司或企業架構就稱之爲“紅籌架構”。根據境內企業性質的不同,又分爲大紅籌與小紅籌。大紅籌的主體爲國有企業,小紅籌的主體爲民營企業。紅籌架構主要分爲兩大類型,一是返程收購或返程投資模式,一是VIE協議控制模式。所謂返程收購模式,就是境內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以個人名義在離岸中心的避稅地區(通常爲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或BVI)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再以相關股權或資産對SPV進行增資擴股,然後返程收購境內企業的股權或資産,以SPV的名義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登陸境外的資本市場。
而所謂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協議控制模式,即“可變利益實體”。在VIE模式下,境外離岸公司不直接收購境內經營實體企業,而是在境內投資設立一家外商獨資企業(Wholly Owned Foreign Enterprise簡稱WOFE),與境內經營實體企業簽署一系列的排他性的控制協議,提供壟斷性咨詢,技術服務或管理服務等。境內實體企業將其利潤以服務費的形式支付給WOFE,同時,WOFE通過合同取得對境內企業全部股權的投票表決權、抵押權、預先購買權和經營控制權等,因些VIE架權又稱之爲“協議控制”,另外又由于這種架構模式是由新浪公司首創,所以這種架構也俗稱爲“新浪模式”。在傳統境外紅籌上市的模式下,由于2006年9月8日突然實施的10號文,打亂了其他紅籌架構的搭建模式,最後也就只剩下VIE模式了。
本人認爲在STO狀態下,紅籌架構的主要兩種模式均可以嘗試,首先是運用返程收購或返程投資模式。
第一步,先在美國設立合法的公司,當然,爲了規避94文件的法律風險,應該使用不同于境內實體企業的自然人或公司作爲股東進行注冊登記。
第二步,在專業律師、會計師及金融證券專家的充分指導下按照RegA+,Reg D,Reg S等美國的證券規則要求,准備一系列的法律文件遞交給SEC申請合法的STO。
第三步,在境外合法發行ST募集主流加密貨幣(如BTC、ETH、USDT等)。
第四步,通過境外合法的數字資産交易所將所募集的加密貨幣兌換成美元、港幣等法幣。
第五步,通過合法地區(如,香港、新加坡或開曼、BVI等)設立的控股公司將法幣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投入境內的實體企業或以購買境內企業服務的方式支付給境內企業。
第二種紅籌架構當然就是在境外搭建VIE了,通過協議控制的模式簽署一系列壟斷性服務協議最終完成通過STO海外募資的程序。當然,紅籌STO 絕不僅僅代表只有在美國才能進行,它還可以在一系列的國家和地區進行,只要境外的STO符合當地的法規,只要境外的紅籌架構搭建得合理合法,稅務成本可控,中國實體企業均可以進行。
上述的返程投資紅籌架構之所以可以在STO狀態下進行而不能在傳統證券上市狀態下進行,其核心問題是中國的外彙管制政策。
傳統的紅籌架構經過多年的演變,變化出了近20種的模式,包括:(1)利用已有的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模式,(2)利用已有外商投資企業吸收合並模式,(3)利用已有外商投資企業境資模式,(4)利用已有外商投資企業子公司收購模式,(5)境外換手+信托持股模式(SOHO 中國模式),(6)第三方代持模式,(7)先賣後買模式,(8)先賣後買-衍生版模式,(9)協議控制模式,(10)OEM模式,(11)虛擬跨境換股模式,(12)上市後收購境內剩余權益模式,(13)借殼得組模式,等等。
STO跨境稅務安排
最後,讓我們來討論一下紅籌架構STO最關鍵的一點:跨境稅務的安排。
“只有死亡和稅收是無法避免的兩件大事”,目前大多數國家或地區(如美國、中國、香港)將以比特幣爲首的主流加密貨幣視爲“虛擬商品”或“財産”而不視爲“貨幣”,另外美國SEC經聽證後將BTC、ETH排除在證券(Security)之外。
首先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在境外進行STO將會面臨繳納何種稅金。STO與傳統IPO最大的不同點是,STO 募集的是加密數字貨幣,而IPO募集的是法定貨幣。這兩者將在稅務上有本質的區別。公司進行STO募集到的加密數字貨幣通常情況下是需要兌換成法定貨幣才能用于日常的生産經營活動的,這種“兌換”被稅務局視爲一種財産的買賣,需要繳稅。當然,在美國即使是幣幣交易現在也被視爲是一種財産之間的買賣的,需要繳稅。企業進行的商品或財産買賣通常會涉及直接稅及間接稅(流轉稅及所得稅)。
另外,在搭建海外紅籌架構時也需要考慮跨境之間的稅金,在VIE架構下更要研究境內WOFE與實體企業之間,由于協議控制的需要而簽署的一系列壟斷性服務協議之間所額外産生的關聯交易,要考慮這類服務費所涉及的稅金。這包括境內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WOFE最終將利潤彙出境外時的預提所得稅(Withholding Tax)。由于中國大陸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簽署了CEPA協議,因此在搭建紅籌架構之前也可以考慮在香港地區多搭建一層公司架構,專門用于稅務安排。但是由于近年來CEPA協議經常被濫用,所以中國內地的稅務局會要求香港公司提交平時正常經營的證據,香港公司不可以只是一間空殼的控股公司。
因此,搭建紅籌架構進行境外STO將會面對三個層次的稅務成本,一是境外STO後境外主體公司將加密貨幣“兌換”成法幣時的流轉稅(增值稅VAT或商品消費稅GST)以及企業所得稅。二是,VIE架構模式中的WOFE與實際運營的實體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所産生的增值稅及兩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三是,WOFE將境內的利潤彙出境外時的預提所得稅。
如是公司發行的ST還兼具通用通證(Utility Token)的功能,而且還經過了相關的通證經濟學(Token Economic)的設計,采用Pow,Pos等一定的共識機制來取得,則這類的通證的會計處理及稅務認定將非常麻煩,稅務籌劃將十分複雜。
目前STO 方興未艾,這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是一種金融科技的創新, 這爲目前中國許多急于融資的實體企業帶來了希望。然而,STO畢竟不是ICO,不是隨便幾張白皮書的遊戲,它是包括金融證券專家,專業律師,專業會計師,專業稅務師合作的結果,是專業精英們團隊努力合作的專業籌劃。
美國SEC于2018年11月16日發出了相關的專業指引,這標志著僅靠幾個IT 人士、網紅大佬站台,團隊人員東拼西湊幾張白皮書PPT,建個自媒體自吹自擂一下,就能收幾千萬美金的草莽ICO時代的結束。現在是區塊鏈行業全力進入專業STO的時代了。讓我們拭目以待,中國的衆多優秀企業將搭上紅籌架構STO的快車重現當年互聯網企業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