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國駐美國紐約總領館發布消息說,春節期間,總領館接到一起中國公民求助案件。
遊客張女士一家到紐約旅遊。在回國前夜,因爲一點小事,張女士和丈夫在酒店外發生激烈爭吵。一時情緒激動,夫妻兩人還互相推搡。有路人看到後報警。警方到場,男方以涉嫌家暴罪名被捕,面臨第二天保釋、出庭、聘請律師等費時傷財的司法程序,原定回國行程也不得不推遲。
在中國是自訴案件的在美國是強制起訴的公訴案件
領館工作人員提醒,夫妻打架在美國絕不是小事。夫妻或戀人鬧別扭,在大街上拉拉扯扯,就好像國內電視劇中常見情節,旁人也不太理會。但這種情況如發生在美國,就很可能會有路人報警,甚至充當證人。
警察到場後如果發現一方有傷,會立即逮捕另一方;有時,發現夫妻雙方都有傷且相互指責,可能會同時逮捕夫妻雙方。如案情嚴重,還要聘請律師,准備正式開庭。更麻煩的是,開庭一次,大約要等一兩個月的時間。
昨天,“律師來了”簽約律師、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祝雙夏律師說,中國刑法將輕微刑事案件(如構成輕微傷)、侮辱罪、暴力幹涉婚姻自由案、虐待罪等列爲自訴案件,規定必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在美國,夫妻動手打架被視爲家庭暴力。美國將家暴直接規定爲必須強制性起訴的公訴犯罪,即使受害人撤訴,檢察官也必須提起訴訟,以達到對施暴方的震懾作用。
因拍照位置起爭執夫妻景點前互毆結果被送進拘留所
因夫妻吵架,中國遊客在美被捕時有發生。昨天,快報記者對近年來的一些報道做了梳理。
2013年,一對60歲左右、來自廣州的夫婦在華盛頓國會山莊前,因爲照相位置問題發生爭執。妻子拿起手中的皮包向丈夫掄去並打中丈夫,而丈夫試圖用手擋皮包,並試圖推搡妻子。
國會山莊不僅是景點,也是美國國會的辦公地點。夫妻的舉動被正在執勤的國會山警員發現。由于語言不通,再加上華裔夫婦大聲叫喊,最後“驚動”了國會山10名警員,將兩人扣押。
這對夫婦被捕後,先是轉到華盛頓的一個拘留所內等待第二天法院出庭。夫妻兩人分別被關入男監和女監,兩人戴著腳鐐,和毒販關在一起。
所幸,出庭當天,檢方並沒有起訴他們,以說服教育爲主。被釋放後,被捕的妻子控制不住情緒,在法庭門口抱頭失聲痛哭,說從來沒有遭遇過這樣的羞辱,情緒久久不能平靜。被捕的丈夫也情緒跌落到谷底,一聲不語。
去美國買房的錢都花在了保釋金上
去年年底,一對中國夫婦去美國洛杉矶買房。據涉事男子江先生描述,他和妻子因爲買房産生了意見分歧,他們不僅相互爭吵,還發生了肢體沖撞,江一度把情緒失控的妻子抱起來重重放在地上,結果妻子打電話報警。
江先生十分後悔自己一時沖動,本以爲把妻子抱起來放在地上沒什麽大不了的事情,結果僅僅因爲放下時手重了一些,惹得妻子不快。妻子更是腸子都悔青了,她原以爲自己英文很好,可以用英語報警,通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以爲美國警察接到報警後會像中國警察一樣對“家庭糾紛”進行調解。
結果出乎兩個人的意料之外,美國警察來了後直接抓人,不由分說先給丈夫戴上手铐,經過簡短的現場口供取證後,就把丈夫送進了監獄。
追悔莫及的妻子趕緊找律師保釋丈夫,原本要用來買房子的錢這下都用在了保釋金上。丈夫雖然保釋出獄,但還要等待“家暴犯罪”的庭審,如果罪名成立,他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刑滿後還將面臨遣返中國的尴尬結局。
新婚夫妻機場拉拉扯扯結果路人報警了他就這樣被騙走7萬美元
今年2月14日,美國中文媒體報道了這樣一件事。
在上海一家公司做高管的小唐帶著新婚妻子到美國洛杉矶度蜜月,沒想到兩人在回國去機場的路上發生了小矛盾,出租車到了機場,妻子卻不肯下車。小唐擔心誤機,就拉住妻子把她往車外拖拽,但妻子就是不肯下車。路人看到兩人拉拉扯扯的一幕,于是報警。警察到場後以家暴指控逮捕小唐,保釋金5萬美元。
妻子看到事態嚴重,聯絡了洛杉矶當地朋友,找到一個李姓律師中介。她先是向這個李先生支付了5萬美元,把小唐保釋出來。案子遲遲沒有起訴,小唐由于工作原因必須回國。李先生表示自己經營律所多年,可以代表小唐出庭處理此案。于是,小唐支付了2萬美元後回國。過了半年,案子仍然沒有起訴,他也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後來有一次,小唐要出差去英國,上飛機時被攔下。他發現自己在美國上了通緝令。英美之間又有引渡條約。小唐聯系了李先生,又多次催促他,隨後對方取消了電話號碼,人都找不到了。
小唐趕緊找了專業刑辯律師去查,才發現他的案子是自己離開三個月後開庭,法院當時已把5萬美元的保釋金退還給了李先生。當法院正式提出起訴時,因爲沒有律師代表小唐出庭,法院發出了通緝令。李先生本人並非律師。小唐只能再花錢找律師取消通緝令,並出庭處理此事。但是他的7萬美元就這樣白白被騙走了。
出國遊不要耍性子不要無視規定
菲律賓:一激動潑豆花可能中斷留學
不管在哪裏,無論如何要控制情緒,服從工作人員安排,特別是在公共場合,耍性子會吃大虧。今年2月9日上午,在菲律賓學習服裝設計的中國留學生小張,攜帶一杯豆花進入地鐵。安檢人員攔下她,建議她將豆花吃完或扔掉再進站,但她拒絕服從。沖動之下,小張將手中的豆花潑向安保人員。
張某潑豆花被目擊者拍下視頻,並上傳網絡。
小張被捕,菲律賓移民局發表官方聲明,建議將她遣返出境。小張繳納保釋金,保釋後還公開致歉,說當天“情緒不太好,沒能控制情緒”,“很後悔”,“能否再給我一次機會”。警方說,接受道歉,但案件仍將繼續調查。
泰國:海島遊不能隨意撈海鮮
2017年8月,一中國遊客在泰國普吉島旅遊時,因試圖從海邊石頭鑿走“砗磲”(chē qú)而被警方帶走。
據悉,大拉差島上的三個海灣均安插有中、英、泰三種語言的警示牌,上面標出了4項禁止行爲:禁止在珊瑚區域內抛錨停船;禁止踩踏珊瑚,不要在比腰圍淺的水域潛水,因爲很容易踩到珊瑚;禁止捕抓海洋生物、收集珊瑚屍體和餵魚;禁止將垃圾或廢物投入大海,請將垃圾放置到指定地點。
警示牌上還標出了相關懲罰制度,表示如果遊客違反以上事項,將面臨罰款10萬铢(約合人民幣2萬元)或監禁1年的懲罰。
日本:隨意拍照或侵犯隱私和肖像權
2015年,中國駐日使館曾發布提醒:有國內遊客路過一所小學時,因見穿制服的日本小學生可愛而隨手拍照,不料卻被老師制止,並以侵犯隱私權和肖像權爲由要求刪除照片。雙方爭執不下,老師隨即報警,最後在警察協調下,遊客刪除照片,耐心解釋,方才了結。
日本47個都道府縣及一部分市、町、村都制定有“防騷擾行爲條例”,騷擾行爲主要包括:強行推銷、偷窺、偷拍等。所謂偷拍,是指無正當理由,對他人身體全部或某部進行拍照,或將鏡頭朝向對方,從而使人感到羞恥或不安的行爲。因此只要被拍的人感到不安,就可以報警。即使只用相機、手機鏡頭對著他人,並沒有按下快門也可能被視作偷拍。
德國:曾有人行納粹禮被拘捕
2017年8月,兩名中國遊客因在德國國會大廈前拍照時擺出納粹禮手勢被拘捕,每人繳納500歐元保釋金後被釋放。兩人因爲使用違憲組織標志而被提起刑事訴訟。在德國,“對仇恨言論及與希特勒和納粹相關的標志符號有著嚴格的法律約束”,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3年刑罰。
新加坡:損壞公物或被鞭刑
新加坡嚴禁進口、出售和隨地吐口香糖。不過比起擔心嚼食口香糖亂吐挨罰,損毀公物性質更嚴重。2014年,兩名德國遊客在新加坡地鐵車廂塗鴉,遭新加坡跨國追捕,法官判處其9個月牢獄及3下鞭刑。另外,新加坡對于一些不文明行爲也會罰款,遊客也不例外。公廁設有衛生糾察員,專抓習慣踩馬桶、廁後不沖水、亂丟垃圾的使用者,初犯罰款150新幣並拘留,累犯罰款一次高達500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