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Asian Correspondent新聞網站報道,10月11日,馬來西亞法律部長Datuk Liew Vui Keong表示,內閣將于10月15日開始的議會會議上提出一項新法案——廢除死刑。
在提出這項法案之前,馬來西亞已于今年7月宣布暫停執行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Kumi Naidoo表示,這一新法案是反死刑運動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此外,該國將加入其他106個國家及地區的行列,廢除了極端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懲罰。
Kumi說:“多年來,死刑一直被認爲是尊重人權的汙點。在馬來西亞,死囚犯會在處決前幾天或幾小時被通知,最後會遭受殘酷的刑罰。很久以前就應該廢除死刑,將其列入曆史史籍。馬來西亞新政府承諾將實現保證人權,今天一個令人鼓舞的政策被宣布,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亞太地區在2017年至少有9個國家執行了93次處決,該數字比2016年11個國家執行的130次處決數已經有所下降。這主要歸功于巴基斯坦,該國的處決率一年來下降了31%。
而除馬來西亞外,其他東南亞國家的死刑情況又是如何呢?下面來盤點一下:
新加坡
據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新加坡2017年的死刑處決數量同比增加了3倍,所有死刑都與毒品有關。
新加坡反死刑倡導組織的聯合創始人Kirsten Han說,自2016年馬來西亞公民Kho Jabing被殺以來,死刑執行率大大降低。
Kirsten Han 表示:“我懷疑馬來西亞廢除死刑將對新加坡的死刑制度産生直接或短期的影響,這種制度實際上是我們刑事司法制度的支柱之一。廢除死刑會讓馬來西亞處于一個不那麽尴尬的境地。”
文萊
雖然絞刑是文萊公認的死刑方式,但在涉及死刑判決時,這個小國是很謹慎的。
在文萊,可被判處死刑的罪行包括謀殺、恐怖主義、販毒、教唆自殺、縱火、綁架、叛國、叛變和僞證罪。但自1957年以來,文萊都沒有出現死刑判決。
越南
越南在死刑問題上持保留態度。多年來,死囚都是由行刑隊開槍射殺。
曾經有報道稱,在過去,死囚犯會被綁在一個木柱上,嘴裏塞滿檸檬,然後被一個5-7人組成的行刑隊射殺。
2010年6月,越南國民議會投票決定用注射執行的方式取代槍斃,這被認爲是一種更爲人道的執行方法。
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藥劑,國民議會已經考慮重新采用槍殺。
菲律賓
去年,菲律賓政府采取行動決定恢複死刑,使該國走向公然違反其國際法律義務的“危險道路”。
新的法案將強奸、綁架勒索和掠奪等罪行排除在外,主要都與毒品有關。
自杜特爾特于2016年6月宣誓就職以來,該法案判處了8000多人死刑,其中許多人跟菲律賓政府的“反毒品戰爭”有關。
但是,有關組織指出,死刑必須限于最嚴重的罪行,但與毒品有關的罪行“不符合這一門檻”。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菲律賓就開始實行死刑。從那以後,1950年至1986年期間,數十名罪犯被電椅處決。
菲律賓曾經廢除過死刑,但1993年在菲德爾·拉莫斯總統領導下恢複了死刑,之後在2006年再次被廢除。菲律賓批准了一項國際條約,該條約明確禁止處決並廢除死刑。
自2006年以來,菲律賓一直是反對死刑的強烈倡導者,並在國際論壇上提出了若幹倡議。
泰國
經過9年的禁令,泰國當局于2018年6月18日以注射的方式處決了一名26歲的男子,這是該國自2009年8月以來首例。
人權觀察(HRW)亞洲主任布拉德亞當斯說:“泰國恢複死刑標志著人權遭受重大挫折,泰國政府許多關于廢除死刑的承諾顯然毫無意義。”
懲教部門表示,6年前判處犯有謀殺罪的Theerasak Longji的死刑反映了泰國“專注于保護社會而不是犯罪者的權利和自由”的立場,並對嚴重犯罪發出了警告。
根據懲教部門的統計,截至4月份,泰國有517名囚犯(415名男子和102名婦女)在死囚牢房中。HRW指出,大多數人被判犯有與毒品有關的罪行。
印度尼西亞
2015年的民意調查顯示,85%的印度尼西亞人支持對販毒者判處死刑。
在印尼,被判處死刑的囚犯由行刑隊執行,並且囚犯只是提前72小時獲知。
在前總統蘇西洛的領導下,印尼曾有一個爲期4年的非官方暫停令,並于2013年3月結束。另一位前總統哈比比在2016年曾譴責印尼繼續使用死刑。
盡管受到國際上的廣泛批評,但現任印尼總統佐科維熱衷使用死刑。自2014年年中佐科維當選總統以來,印尼至少處決了18名毒販,其中15人是外國公民。佐科維之前曾以販毒者“摧毀了國家的未來”爲由,證明死刑的合理性。
2016年5月,印尼立法,對戀童癖可施以死刑或化學閹割,以回應公衆對少女強奸的強烈抗議。
佐科維此前曾因毒品問題猖獗,宣布印尼進入緊急狀態。事實上,公共衛生專家估計,該國2.5億人中只有0.5%的比例吸毒。
在關于毒品的犯罪問題上,佐科維一直拒絕放寬對外國公民的處理。
可以看出,大部分東南亞國家對待死刑的態度都是越來越謹慎,甯少勿多,並且主要針對毒品。如今,馬來西亞已經廢除死刑,周邊國家是否會跟進?廢除死刑,真的是人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