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作爲東盟十國的重要成員之一,也是近年來國內企業進行商標海外布局的重點市場。越來越多的在先商標使得新加坡商標的申請及審查流程愈加嚴格。
今天,小編將簡要地給大家分享新加坡商標異議的流程。各位搬好小板凳了嗎?
如何異議他人商標?
在近似商標的兩個月公告期內,異議人可針對公告商標自身缺乏顯著性,或與已申請/注冊的在先商標構成近似,容易導致對商品/服務來源的誤認爲由提出異議申請,從而阻止公告商標獲准注冊。
新加坡商標異議程序相對複雜,整個異議程序耗時大約需要2年時間。
主要流程爲:
提出異議申請→異議答辯→異議程序中止→異議程序恢複→提交證據→聽證→異議裁定
異議人提交異議申請後,被異議商標所人可采取何種措施?
自收到異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商標申請人可向新加坡知識産權局提交異議答辯。
就單一申請的新加坡商標和通過馬德裏遞交的國際商標指定新加坡階段的異議有何同異:
當一枚新加坡商標通過實質審查後,新加坡知識産權局會在《商標雜志》上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兩個月內,可以通過提交官網的TM11表格,對已公告商標提出異議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對新加坡單一商標注冊提出異議申請流程:
2)對馬德裏指定新加坡的國際商標注冊提出異議申請流程:
此外,爲了避免商標申請在審查階段的駁回風險,以及在公告期遭到第三方異議的可能,在新加坡商標申請遞交前,謹慎起見,申請人還是需要進行商標檢索。同時注意,有標志性的設計元素會更有利于提升商標的顯著性。另外,申請時也應避免使用與新加坡宗教、文化等有沖突的標志作爲商標。
新加坡商標申請如審查順利,從提交申請至商標核准注冊大約需要6-9個月時間,一旦遇到審查阻礙或者異議,那麽審查時間可能會增加至兩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