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甯市兖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濟甯市兖州區知識産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爲提升我區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制定了《濟甯市兖州區知識産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現就該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衆可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請在信封上注明“知識産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意見”)反饋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爲2021年10月15日。
聯系人:譚勇 魏振宇
地 址:兖州區中禦橋北路68號市場監管局三樓知識産權科
郵 編:272100
附 件:濟甯市兖州區知識産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征求意見稿)
濟甯市兖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濟甯市兖州區知識産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優化本區創新創造環境,提升本區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支撐本區高質量發展和國家知識産權強區建設,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山東省知識産權促進條例》、《山東省專利條例》和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若幹措施》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産權專項資金是指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門用于促進本區知識産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範圍內專利商標授權(注冊)統計在兖州區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管理制度,按照“公開透明、科學管理、注重實效、利于監督、自願申請、誠信填報”的原則,充分體現財政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第二章 專項資金使用範圍
第五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服務等方面。
第六條 知識産權創造資金主要用于:
(一)中國馳名商標資助。
(二)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資助。
(三)國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
(四)企事業單位首件國內授權發明專利獎勵。
第七條 知識産權運用資金主要用于:
(一)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與知識産權強區建設。
(二)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獎勵。
(三)企事業單位發明專利權質押融資獎勵。
(四)專利獎獎勵。
(五)知識産權示範企業獎勵。
(六)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分析、專利密集型産業培育。
(七)高價值專利培育、高價值專利轉化實施。
第八條 知識産權保護資金主要用于:
(一)知識産權維權援助及知識産權糾紛人民調解、維權援助組織建設及運行。
(二)知識産權違法行爲舉報獎勵、知識産權保護聯盟、知識産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建設。
(三)知識産權保護中心、知識産權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及運行維護。
(四)執法隊伍和基礎條件建設。
(五)執法專項行動的組織與實施。
(六)涉外知識産權維權。
第九條 知識産權服務資金主要用于:
(一)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及運行維護。
(二)知識産權代理服務機構培育、獎勵,知識産權服務業發展。
(三)知識産權宣傳和人才培養培訓。
(四)中小學知識産權教育推廣與示範。
(五)知識産權重大活動組織。
第十條 區委、區政府確定的知識産權事業發展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資助與獎勵標准
第十一條 知識産權創造資助與獎勵
(一)中國馳名商標資助。對當年度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每件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助,對相同商標被重複認定爲馳名商標的,不進行重複資助。
(二)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資助。對新注冊成功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每件一次性給予2萬元資助。
(三)國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包括:G20成員國、新加坡及歐洲專利局)。國外授權發明專利,按照專利權利人獲得該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50%,並扣除已享受省市資助的部分,每個國家每件最高一次性資助不超過1萬元,對同一發明創造在多個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權的,最多資助5個國家。同一資助申請人每年度獲得國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四)企事業單位首件國內授權發明專利獎勵。企事業單位實現首件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一次性獎勵2000元。
第十二條 知識産權運用獎勵。
(一)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獎勵。對當年新增國內有效發明專利,在提交獎勵申報材料時仍維持有效的,每件一次性獎勵1000元,對其中原始申請地址在兖州區內的,每件額外獎勵2000元。對維持10年及以上(自專利申請之日起算)的國內有效發明專利,每件每年獎勵4000元。
(二)企事業單位發明專利權質押融資獎勵。企事業單位通過納入兖州區統計的發明專利質押獲得貸款並在國家知識産權局完成備案登記的貸款項目,發明專利質押額度300萬元/件及以上,並通過專利權質押融資納入本區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統計的,按照5000元/件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專利獎獎勵。對獲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專利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專利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專利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山東省專利獎特別獎和一、二、三等獎的專利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同一專利在同一評選年度內,同時獲得國家和省專利獎的,不重複獎勵。
(四)知識産權示範企業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産權示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山東省知識産權示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准認證,且至少擁有3件高價值發明專利或至少擁有1件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認定爲兖州區知識産權示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五)專利導航獎勵。對被評爲山東省、濟甯市專利導航項目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三條 知識産權保護資助與獎勵。
(一)專利維權援助資助。支持企事業單位積極應對專利糾紛維權,對在國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專利糾紛訴訟案件中獲得勝訴的和對在重大涉外專利訴訟糾紛案件中獲得勝訴的,訴訟費、受理費、取證鑒證費、無效宣告請求費等法律服務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5萬元和10萬元的資助。對同一企業年度專利維權援助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二)舉報專利、商標違法行爲獎勵。舉報內容屬實,事先未被本區行政機關掌握的,經本區行政機關立案調查,查證屬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作出刑事判決的,給予200元獎勵。對同一舉報人年度舉報獎勵不超過2000元。
第十四條 知識産權服務獎勵。
知識産權代理服務獎勵。對在兖州區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正規知識産權代理服務機構,當年度在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所代理的原始申請地址爲兖州區內的發明專利授權量5-10件且其中戰略性新興産業發明專利授權量不低于3件的,給予5萬元獎勵;當年度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所代理的原始申請地址爲兖州區內的發明專利授權量10件以上且其中戰略性新興産業發明專利授權量不低于6件的,給予10萬元獎勵。
第十五條 本辦法未對專項資金用途作出具體規定的事項以及國家和省市部署的創新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本區實際另行制定實施方案。
第四章 專項資金申報管理與監督
第十六條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年下發知識産權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申請單位或個人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向兖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報相關資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的材料集中受理、審核,審核通過後相關資金按程序撥付。
第十七條 申請獎勵或資助的單位和個人,在申請至獎勵兌現期間,必須是區內的專利權人或商標所有人,申請人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准確性負責。
第十八條 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應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實行專款專用、獨立核算,做好項目績效評價,確保發揮最大效益並接受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
第十九條 申請人利用虛假材料或其他不正當行爲騙取、套取、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或者違反其他財務紀律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原《濟甯市兖州區專利資助辦法》(兖科字〔2017〕38號)同時廢止,其它之前印發的有關文件內容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規定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