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王硯丹 每經編輯:吳永久
3月29日晚,中國銀河發布2020年年報。報告顯示,2020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237.49億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人民幣72.4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9.37%和38.54%;加權平均淨資産收益率爲9.84%,同比增加2.20個百分點。基本每股收益爲0.71元。公司同時提出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2.20元(含稅)的分紅預案。
基金投顧業務爆發式增長
經紀業務方面,銀河證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07.47億元,同比增長38.89%。2020年,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未審計數據,公司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淨收入單體券商口徑行業排名第2,市場份額5.05%;代理銷售金融産品業務淨收入單體券商口徑行業排名第4,市場份額5.27%,全年保有規模人民幣1,566億元,較2019年末增長39.2%;融資類業務利息收入單體券商口徑行業排名第4,市場份額5.49%。
另一方面,面對市場環境的變化,銀河證券繼續積極探索,不斷創新財富管理業務服務模式,采取線上線下互補、網絡網點並重的策略,以精准分析助力分支機構經營展業。作爲券商基金投顧市場首批試點券商中分支機構最多的券商,也受益于下半年基金火爆,銀河證券的基金投顧業務在2020年下半年爆發式增長。相較半年報業務數據,2020年下半年,銀河證券基金投顧業務委托客戶數增幅達22.62倍,委托資金增61.5倍。同時,銀河證券大力加強機構客戶服務力度,根據客戶需求調整産品供應結構,機構客戶股基交易量占比由2018 年6.6%穩步提升至2020 年10.4%。
投行業務方面,受益于公司大投行改革效應逐步顯現,前期積累的投行項目逐步進入業績釋放期,2020年銀河證券投行業務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7.97億元,同比增長88.57%,總承銷規模創公司曆史紀錄,其中股權融資金額排名第8。具體來看,在股權融資業務上,公司主承銷金額合計人民幣418.23億元,同比增長362.80%。在債券承銷業務上,總承銷金額首次超過千億,達1206.72億元,同比增長85.05%。此外,銀河證券不斷強化債券産品創新,履行社會責任,倡導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2020年承銷發行了3只綠色債、7只疫情防控債。
國際業務方面,憑借銀河國際在中國香港的平台以及銀河-聯昌在東盟地區的業務網絡,銀河證券將業務推廣到全球20個國家和地區,圍繞“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和自由貿易區建設,使內地資金、內地資産與全球資金、全球資産緊密結合。2020年,銀河國際控股逐步拓寬多元化業務收入來源,跨境業務實現快速增長,跨境收益互換合約規模增長49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增長至27.85億港元。銀河-聯昌證券、銀河-聯昌控股繼續保持其在東南亞地區股票經紀業務的市場領先地位,于新加坡市場、馬來西亞市場分別排名第一、第三。
五年前保薦國泰君安 還剩1個億保薦費用未收
值得一提的是,銀河證券2020年業績雖然不錯,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年報後發現,除了上述管理層總結的業績亮點外,其年報還有許多可讀之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銀河證券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了一筆應收國泰君安的賬款,其賬面價值爲1.08億元,賬齡已達到3年以上,2019年末,賬面價值爲1.48億元。其欠款性質爲應收證券承銷手續費及傭金。
接近銀河證券人士表示,該筆款項應爲應收國泰君安A股IPO時的保薦承銷費用,每年國泰君安向銀河證券付一部分,而當年做國泰君安IPO的投行人士已離職。該人士還透露,券商之間有需求互相保薦、承銷、財務顧問,款項分期付款並不少見。
國泰君安A股上市日期爲2015年6月26日。其招股書顯示,銀河證券與華融證券同爲聯席保薦機構,銀河證券、平安證券、華融證券、華泰聯合、西南證券同爲聯席主承銷商。國泰君安A股IPO的發行費用約爲3.9億元,其中保薦與承銷費用3.75億元;審計費用720 萬元;律師費用600 萬元;發行手續費:210.15 萬元;信息披露費392 萬元。國泰君安A股IPO一共募集資金約爲300億元。
銀河證券2017年1月上市,其招股書中財報顯示,國泰君安于2015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均欠款 1.73億元。2017年3月,銀河證券披露了公司上市後首份完整年度年報,2016年底,國泰君安欠款數依然未變,爲1.73億元。2017年底,國泰君安欠款數下降至1.48億元,但2018年、2019年,國泰君安又未歸還該款項。直至2020年年底,該筆應收款項下降至1.08億元。也就是說,五年時間,國泰君安共計支付了銀河證券約6500萬元保薦費用。
但從種種迹象來看,承銷費用未付清,也不妨礙國泰君安和銀河證券正常合作。國泰君安是銀河證券債券受托管理人之一,銀河證券披露:根據《債券受托管理協議》,國泰君安應當建立對公司的定期跟蹤機制,監督公司對募集說明書所約定義務的執行情況,並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場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務報告。“報告期內,債券受托管理人盡職履職,履職時未發生重要利益沖突情形。”
從銀河證券披露的會計政策、會計數據來看,也應該不會對此筆款項計提壞賬准備——公司對不含重大融資成分的應收款項按照簡化模型計量損失准備,即按照相當于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損失准備。對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單獨進行減值測試,並且/或者對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組合采用減值矩陣計提壞賬准備。
國泰君安家大業大,自然對銀河證券而言,該筆款項應該不存在顯著信用風險特征。不過,保薦費用分數年收取,不管國泰君安與銀河證券對該筆費用協議如何,也是一件有趣的事兒。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