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 (國際觀察)共享發展機遇 RCEP帶來三大紅利
新華社記者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意味著全球經濟體量和發展潛力最大的自貿區正式成立。國際觀察人士認爲,世界經濟發展正面臨逆全球化、複蘇乏力等挑戰,RCEP生效將爲全球化增添信心,爲區域合作提供新動力,爲世界與中國的互利共贏帶來新機遇。
全球化進程添信心
近幾年來,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貿易保護主義、單邊主義上升,疫情加劇了這一趨勢。RCEP如期生效,不僅是包括中國在內的成員國維護全球化和多邊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經濟全球化邁出的曆史性一步。
——世界經濟增長增添更重要動力源。RCEP共計15個成員國,包括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5國以及東盟10國。RCEP成員國經濟體量、貿易總額全球占比約30%。彙豐銀行經濟學家預測,到2030年,RCEP經濟圈的經濟體量全球占比將提高至50%。
聯合國貿發會議報告認爲,RCEP經濟圈憑借規模和活力“成爲全球貿易新的重心”。面對疫情沖擊,RCEP有助于增強全球貿易韌性。
——全球形成三大主要自由貿易經濟圈。貿發會議資深經濟學家梁國勇表示,RCEP生效確立了全球經濟亞太、北美和歐盟三足鼎立格局。RCEP納入發達經濟體、發展中經濟體和最不發達國家,具有很強的多元性和包容性。
RCEP不僅是全球最大自貿協定,而且是全面、現代、高質量和互惠的自貿協定。它不僅涵蓋貨物貿易,還囊括服務貿易、投資等市場准入、經濟技術合作、知識産權、電子商務等領域。
英國48家集團俱樂部主席斯蒂芬·佩裏表示,RCEP生效是亞洲“邁出的非常重要一步”,全球將由此形成亞太、北美和歐盟三大主要自由貿易經濟圈,期待這三者開展合作,共同推動世界經濟增長。
區域合作增添動力
對RCEP成員國來說,關稅削減、貿易便利、要素流通等一系列實質性利好,將爲區域合作搭建新平台,提供新動力。
——更低關稅促進域內經貿往來。協定生效後,已核准成員國之間90%以上的貨物貿易將最終實現零關稅,各國將在較短時間內兌現貨物貿易自由化承諾。
RCEP生效當日,中國與東盟、澳大利亞、新西蘭之間的立即零關稅比例將超過65%,與韓國相互之間立即零關稅比例將分別達到39%和50%。
據日本政府估算,RCEP最終有望使日本91.5%的工業品獲得免稅,國內生産總值(GDP)提高2.7%,帶來的經濟效益超過日本迄今簽署的其他貿易協定。
2022年東盟輪值主席國柬埔寨商業部預計,柬埔寨的農産品、工業品等將享受特惠關稅待遇。RCEP可推動柬GDP增長約兩個百分點,出口和投資分別增長7.3%和23.4%。
——更包容新規強化區域供應鏈和産業鏈合作。在全球供需扭曲、供應鏈不暢的背景下,RCEP的原産地累積規則大大降低了商品享惠的門檻,讓區域生産資源流通更爲高效、順暢。
“RCEP具有締結亞太超級供應鏈的潛力。”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教授盧耀群表示,各成員國在RCEP框架下將擁有持續流動的供應鏈,未來供應鏈中斷將會減少,而亞太地區的蓬勃活力將令世界受益。
——推動區域更均衡發展。RCEP生效後,區域內發展中經濟體和最不發達經濟體將獲得更大力度的經濟和技術援助,逐步彌合成員間發展水平差異。
中國發展機遇共享
分析人士認爲,中國持續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將借RCEP有力推動自身發展,並通過更緊密的經貿合作,與世界共享發展新機遇。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任鴻斌表示,協定實施是中國對外開放“新的裏程碑”,將成爲中國連接國內國際雙循環的紐帶和橋梁,使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更加緊密相連。
——有利于穩定外貿基本盤。中國是全球第一貿易大國,促進對外貿易意義重大。在中國主要貿易夥伴中,東盟占“頭把交椅”,日本、韓國分別位居第四、第五。2021年前11個月,中國對RCEP其他14個成員國進出口總值爲10.96萬億元人民幣,占中國同期外貿總值的31%。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認爲,RCEP對中國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有著重要意義。與RCEP成員國加強經貿關系尤爲重要,可以說是中國鞏固國際大循環的第一圈層。
——有力推動中國優勢産品出口。RCEP生效後,關稅削減涉及機械裝備、電子信息、化工等中國優勢産品領域。此外,原産地累積規則有助于中國的中間品生産和貿易受益。
梁國勇表示,借助RCEP平台,中國近30%出口可以實現零關稅待遇,涵蓋上萬億美元貿易額,這有利于擴大貿易規模,推動産業升級,促進經濟增長。
——拓展中國與RCEP其他成員國經貿合作寬度與深度。RCEP生效後,貨物、服務、投資開放承諾疊加,區域投資有望更加活躍。梁國勇表示,RCEP改善了區域內服務貿易和投資准入條件,帶來更大機遇。
屠新泉表示,中國經濟對外輻射作用強,既有大量進口需求,也有大量出口需求;既是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也是對外投資大國。這種雙向效應給其他國家帶來機遇,讓它們通過貿易和投資紐帶共享中國經濟發展紅利。(執筆記者:徐超;參與記者:樊宇、劉春燕、陸睿、田明、吳長偉、陳斌傑、孫曉玲、朱晟、劉锴、闫潔、陳占傑、陳晨、宋宇、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