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光明媚的北京初秋,最高人民法院隆重舉行了一場氣氛熱烈、務實高效的國際商事法律界盛會。
2018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成立,首批聘任的專家委員在四年聘期內充分發揮自身特長和優勢,爲中國涉外審判工作發展和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建設積極建言獻策,在參與域外法查明、國際調解、司法解釋研討、提供法律咨詢意見等方面發揮了“智囊團”作用,爲不斷開創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工作新局面、將專家委員會建設成爲國際一流法律智庫奠定了堅實基礎。
2022年8月24日,首批專家委員任期屆滿。經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決定對首批23位專家委員進行續聘。8月24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第三屆研討會暨首批專家委員續聘活動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續聘的專家委員代表頒發了聘書,並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對各位國際商事專家委員的辛勤付出和突出貢獻表示衷心感謝。“希望各位專家委員充分發揮專業化、多元化、國際化優勢,形成更多務實高效的合作成果,不斷開創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工作新局面,共同將專家委員會建設成爲國際一流法律智庫,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務。”周強院長的講話表達了對專家委員們的殷切期望。
出席會議的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領導,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充分肯定了專家委員的作用與貢獻,並對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的發展提出寶貴建議。
外交部副部長謝鋒指出,及時有效解決國際商事爭議是保障各國人民合法權益、維護國際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外交部願繼續爲國際商事法庭、專家委員會和各位專家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協助,共同爲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貢獻力量。”
商務部部長助理郭婷婷認爲:“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自成立以來,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充分發揮專業化爭端解決優勢,爲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
“共建‘一帶一路’行穩致遠需要法治保駕護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域開放司司長徐建平認爲,國際商事法庭和專家委員會爲促進共建國家投資和貿易往來提供了重要支撐,期待國際商事法庭和專家委員會能發揮更大作用,爲各方參與共建“一帶一路”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信國際商事專家委員的續聘將進一步凝聚中外專家力量,依法依規高效解決國際商事爭議。”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柯良棟認爲,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了專業優勢,爲人民法院審理國際商事糾紛案件、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提供了智力支持。
全國人大代表陳福利爲國際商事法庭工作點贊,建議“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運行更加“開放公正高效”,以“條約”作爲統籌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抓手。
全國政協委員李大進希望,以更多的國際商事糾紛精品案例,建立涉外商事審判的信任和權威。
“智囊團”成就顯著,未來可期
“我們感到使命光榮、責任重大。”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前主席、清華大學國際爭端解決研究院院長張月姣在代表續聘專家委員的發言中說。她總結了首批國際商事專家委員在運用專業優勢助力涉外審判、積極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擴大中國在國際法治建設的影響力等方面的顯著成就,並就下一步發揮專家委員職能、加強國際司法合作等提出建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前司長、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聯席主席袁國強認爲,設立國際商事法庭具有重要意義:“國際商事法庭不但妥善地配合國內司法架構的整體運作,並且能進一步強化我國司法機構整體功能和形象的增設架構,向國際社會展示了我國堅定維護法治和構建以規則爲基礎的營商環境的決心。”而作爲國際商事專家委員,在加強國際商貿界對國際商事法庭的優點和獨特性的充分理解上有一定責任,應在合適機會時向國際社會講好國際商事法庭的故事。
“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的成立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和鼓勵。”英格蘭及威爾士高等法院前法官威廉·布萊爾爵士表示,國際商事法庭爲“一帶一路”參與者提供了更廣泛的爭端解決機制,在這一領域深受歡迎。
在續聘活動後的研討環節,來自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40多位專家委員,圍繞“跨境商事糾紛的發展、挑戰與對策”這一主題,在4個具體議題框架下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討論,爲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的新發展拉開了序幕。
高起點啓動凝聚新共識,各國國際商事法庭合作邁新階
國際商事糾紛的公正高效解決已成爲促進現代商業發展和全球經濟繁榮的重要動力,國際商事法庭的建設和發展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經濟全球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影響。圍繞第一個議題“國際商事法庭的最新發展趨勢及熱點前沿問題”,與會專家介紹了國際商事法庭在中國、新加坡、哈薩克斯坦等國以及迪拜、阿布紮比等地的實踐,對國際商事法庭所具有的共性問題及國際特征進行了探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在主旨發言中指出,設立國際商事法庭、組建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建立“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是中國立足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陶凱元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強調下一步將健全機構設置,打造國際商事法庭模範樣本;完善運行機制,凸顯商事爭端解決制度優勢;加快科技賦能,提升國際商事司法服務水平;深化互學互鑒,擴大中國涉外司法國際影響。“中國法院始終堅持維護以國際法爲基礎的國際秩序,不斷深化國際司法合作交流,吸收借鑒各國國際商事法庭的優秀經驗,在更高起點上推動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實現新發展、邁上新台階,爲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決國際商事糾紛提供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
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漢民從設立國際商事法庭的必要性、實踐的進步性、創新性以及未來性等方面分析了國際商事法庭在中國的實踐、創新和未來展望。“對于中國國際商事法庭而言,其未來發展離不開活躍的國際商事交易往來,離不開商事主體對國際化、專業化審裁能力的迫切需求,也離不開政府對涉外法治發展的政策支持。”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莊泓翔提出,國際商事法庭普遍面對了外國法適用、判決的執行等問題,他分析了國際商事法庭與替代性爭議解決途徑之間的動態關系以及各國國際商事法庭合作交流的益處。
烏幹達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巴特·卡圖雷貝列舉了國際商事法庭共有的國際特征,認爲國際商事法庭的出現標志著國際爭端裁決全球化進程的新趨勢,並從組成、管轄權、上訴程序等方面介紹了國際商事法庭的最新發展,分析了影響其發展的各種因素。
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法院和國際仲裁中心主簿兼首席執行官坎貝爾·霍爾特介紹了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法院的設立背景、法庭組成、訴訟程序及運行成果等情況。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主簿努爾·海內迪介紹了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的創新發展,尤其是數字化運營方面的經驗和成效,她認爲“用數字技術取代過時的流程,是法院爲企業創造真正的法律高效性和確定性的關鍵所在”。
各國在國際商事法庭實踐方面的經驗是今後發展的重要借鑒,“對過去經驗的總結引起廣泛的共鳴和深思,對未來的展望將爲今後的發展提供優化方向。”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黃進在總結這一議題時說。黃進教授還就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的融合發展發表了精到的見解。
公正高效化解複雜商事糾紛,服務保障貿易投資便利化
公正高效處理和化解複雜國際商事爭議是各國法官共同面臨的時代課題。該議題主持人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前司長、國際投資爭端解決小組仲裁員小組成員鄭若骅認爲,各國商事法官交流複雜案件的裁判規則對于高效化解爭議十分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四庭庭長、國際商事法庭法官王淑梅在第二個議題“複雜商事爭議解決的經驗交流”的發言中,結合典型案例介紹了中國法院在域外法查明、國際條約和准據法適用及專業技術問題認定方面的司法實踐經驗,建議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深化國際司法合作與交流、推動各國商事海事法律規則的協調統一。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指出,我國民法典合同編不僅具有國際化視野,而且具有時代特征,大量借鑒了有關國際公約和示範法以及兩大法系關于合同立法的先進經驗,適應了高質量市場經濟發展和改善營商環境的需要。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院長王貴國詳細介紹了國際法透明度原則的內容和世貿組織對該原則的適用,爲國際商貿糾紛解決提供了重要參考。泰國仲裁中心國際顧問委員會主席、文萊達魯薩蘭仲裁協會主席王宇清結合自己處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複雜商業糾紛的經驗,指出包括爭議解決條款在內的合同條款的優質起草,有利于合同雙方和諧合作以及涉“一帶一路”建設糾紛的快速解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名譽主席、上海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學院院長楊良宜關注到國際商事活動中的貪腐等問題,提出建立阻卻貪汙腐敗行爲的爭議解決機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國際銀行法律與實務研究中心主任高祥介紹了信用證欺詐規則在國際規則和公約中的相關規定和各國的相關典型案例。國際獨立仲裁員陶景洲深入分析了多方當事人仲裁時的仲裁員選任、合並仲裁等問題。
該議題總結人最高人民法院咨詢委員會委員張勇健表示:“當前我們所面臨的國際大形勢與四年前國際商事法庭成立時有很大變化,在這樣大背景下我們面臨新的複雜問題。傳統問題例如平行訴訟等問題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同時,他指出在商事仲裁中的商業賄賂、國際商事領域民刑交叉等新問題尚缺乏一定的規則。
聚力推進“一站式”,多措謀求新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立以來,目前已納入10家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和2家國際商事調解機構,首次實現了與境外仲裁機構的對接,並上線了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統一平台,包括5家域外法查明機構,爲多元化解決國際商事糾紛提供了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務。
此次研討會專設“‘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功能發揮”議題,主持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室主任劉敬東介紹了“一站式”機構爲多元化解決國際商事糾紛的重要作用,從實證研究的角度分析了“一帶一路”倡議下我國對外國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情況。來自9家仲裁、調解、域外法查明機構的代表在會上發言,介紹了各機構在多元化解國際商事糾紛方面的經驗和創新,並對“一站式”平台的發展提出寶貴建議。
“建立一個有機銜接、功能互補、公正高效、低成本的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已成爲一個國家或地區營商環境和競爭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傑如是評價搭建“一站式”平台的重大意義。“貿仲擁有豐富的專家資源,與80余家國際仲裁機構及組織簽署合作協議,能夠助力配合國際商事法庭及‘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化解平台國際法治傳播能力建設。”
深圳國際仲裁院(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院長劉曉春指出,深圳國際仲裁院作爲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的重要支柱聯動港澳,將爲“一站式”機制紮根前海、服務內地、面向世界作出貢獻。談到仲裁機構今後要更加積極參與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副秘書長陳福勇表示,北仲將以打造面向世界、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爲目標,積極建設多元爭議解決平台,繼續支持“一站式”機制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促進信息互通與人才培養,推動共建“一站式”機制取得新成效。廣州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王天喜提出將爲國際治理的“中國方案”提供更爲豐富的廣州實踐:“廣州仲裁委積極參與構建大調解格局,進一步推進由廣仲牽頭發起的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實體化運作,推動爭議解決平台和爭議解決方式的融合式發展,優化推廣APEC-ODR平台功能運用。”廈門仲裁委員會主任鍾興國表示,將以加入“一站式”平台爲重要發展契機,勇立潮頭、勇毅前行,努力加快國際化建設步伐,全方位推進廈門仲裁委員會的高質量發展。海南國際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員會)理事長王雪林表示,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統籌下完善雙向、多向交流機制,發揮專家委員的引領作用,積極爲“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提供智庫服務。
作爲第二批加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首個境外仲裁機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副秘書長兼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楊玲介紹說,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已經成爲亞太地區乃至全球領先的爭議解決機構,加入“一站式”平台後,很多仲裁案件當事人有積極反應和期待。“港仲期待和其他仲裁機構一道爲跨境當事人提供世界一流的爭議解決服務。”
上海經貿商事調解中心主任張巍介紹了與上海市各中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等建立訴調對接的情況,以及與國際調解、仲裁機構建立的合作關系,表示將推進行業的共建共治共享,促進中國商事調解業態有序、健康發展。
域外法查明是涉外商事審判的重點和難點之一。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與5家域外法查明機構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依托國際商事法庭官方網站設立域外法查明平台,並于2021年7月正式並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台,爲中外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域外法查明服務。據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介紹,域外法查明平台上線後,很好地發揮了聚集功能、服務功能、“橋梁”功能、示範功能和宣傳功能。
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調解員單文華對該議題進行總結時說:“各機構都表達了對‘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台建設的熱切支持,並爲完善機制運行提出了規則、銜接、人才等方面的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爲平台下一步發展提供了重要參考。”他還提出,中國國際商事法庭體現出“融合化”特點和優勢,即將訴訟、仲裁和調解這三種國際商事爭端領域的主要解決途徑更爲緊密地融爲一體,逐漸形成一套獨特的國際商事爭議“融解決”機制。相信中國國際商事法庭這一獨特機制將爲世界商事爭議解決貢獻更爲卓越完善的“中國智慧”與“中國方案”。
加強國際司法協助,推動爭議高效解決
國際商事爭議解決離不開跨境送達、取證、外國法查明以及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等國家司法協助工作。外交學院教授盧松在主持“國際司法協助的現狀、趨勢與挑戰”議題時,強調了國際司法協助對涉外商事審判的重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局長、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國際商事法庭法官高曉力全面介紹了中國法院加強民商事國際司法協助、推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有力舉措,強調中國法院在國際司法協助工作中始終秉持合作開放的理念:“我們願在遵守國際條約、相互尊重主權的基礎上,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設成果,與各國法院不斷加強合作,共同推動國際商事爭議更加高效便利地解決。”
中國人民大學傑出學者特聘教授石靜霞介紹了跨境破産承認與協助的現狀、最新情況,並提出吸收《聯合國跨境破産示範法》,完善中國破産立法的建議。比利時根特大學榮休教授、比利時仲裁和調解中心仲裁員約翰·阿齊爾·埃勞通過系統回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風險轉移的規定,介紹公約關于風險轉移的基本理論和具體規則的適用。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常駐知名學者範思深介紹了《海牙送達公約》《海牙取證公約》在中國的執行情況,並提出中國應加入《關于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的建議。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院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肖永平以實證研究的方式對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做了梳理,並提出了完善域外法查明的若幹建議。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國際商事法庭法官沈紅雨總結說,各位專家委員的專業建議爲人民法院相關涉外商事案件的審理提供了重要參考。她指出:“各國商事法官作爲國際條約的適用者和解釋者,其作出的判決對于豐富公約實踐、穩定商事主體的預期、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決糾紛具有重要意義。”
與會代表圍繞會議主題提交了近40篇論文,提出了很多富有前瞻性、建設性的意見建議。上海政法學院校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劉曉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杜新麗等專家委員,以及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等5家機構提交了書面發言,分別就新加坡公約與中國商事調解機制的完善、“一站式”糾紛解決機制中訴訟與調解的銜接等內容發表了真知灼見。
陶凱元在閉幕式上發表講話,指出此次會議的成功舉辦是“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建設的重要成果。她提議,爲推動跨境商事爭議解決制度的發展,要堅持公正合理,推動跨境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創新發展;要堅持互利共贏,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融合發展;要堅持互商互諒,推動實現國際商事法律合作協同發展;要堅持開放合作,推動各國國際商事法庭不斷發展。
“這是一次繼往開來、深化友誼的盛會。”陶凱元表示,“本次會議增進了法治互信,加深了彼此理解,讓我們跨越山河、跨越國界的友誼煥發出新的生機活力。”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申 蕾 孫雅婷
編輯:楊書培 沈圓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