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和男子幹案後逃離現場,逃跑時落下用來搶劫的打火機。男店員沒有在事件中受傷,事後大聲呼救。
涉嫌持手槍式打火機搶劫理發店,14歲少年和36歲男子在幹案24小時內落網。
這起搶劫案發生在上周五(10月14日)晚上9時55分左右,地點在加東購物中心B1樓的一個理發店。
被捕的女子還在接受警方調查。少年和男子星期一將在搶劫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警方逮捕兩人後,經調查發現兩人在加東購物中心幹案後,15日淩晨12時30分又到沈氏坊入屋行竊,偷走一名40歲女子的兩只手表、一條項鏈和一個包包。
少年和男子的搶劫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監禁最短三年,最長14年,以及不少過12下鞭刑。然而,鞭刑只限18歲至50歲的健康男子。蕭錦耀律師受訪時說,14歲少年若罪成將逃過鞭刑,但法官可就此判他更長的監禁。
據了解,14歲少年和36歲男子是朋友,31歲女子則是36歲男子的女朋友。
在沈氏坊竊案中,警方從一名31歲女子身上起回失竊的項鏈,以接收贓物的罪名逮捕她。
勿洛警署、刑事偵查局和警察情報局的警員接獲通報後,調閱電眼畫面展開調查,並在事發的24小時內逮捕一名14歲少年及一名36歲男子,同時起回被搶走的現金。
36歲的男嫌犯是馬來西亞籍的何恒成(Ho Heen Seng,音譯),案展10月21日過堂。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17日)發文告說,事發時,一名少年和一名男子涉嫌用一把手槍造型的打火機恐嚇一名71歲男店員,搶走約900元現金。
另外,14歲少年在青少年法庭被控。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未滿18歲被告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