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善高致辭時也強調強化本地家庭的重要。他指出,家庭爲社會的基石,往往也是每個人獲得第一線援助的地方。有鑒于此,政府以家庭爲社會基石的立場維持不變。
根據婦女憲章,婚姻是男女之間的結合。國會不會把這個定義寫入憲法中,而是通過加入闡述婚姻制度的第156條,賦予國會權利制定婚姻的定義。擬議增添的新條款注明,國會有權制定法律來定義、管制、保護、保障、支持、促進和推動婚姻制度。
兩項修正法案將在下個月28日進行二讀,到時議員會就此展開辯論。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衛生部第二部長馬善高星期四(10月20日)在關愛新加坡社區聯系網以及社區關懷計劃聯盟的會議上致辭時強調,他星期四早前在國會提呈的新加坡共和國憲法(第三修正)法案,是一項重要的修憲法案,顯示政府繼續打造新加坡爲親家庭社會的決心。
政府擬議修憲是爲了保護我國現有的婚姻定義,確保以這個定義爲基礎的法律和政策不會被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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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星期四向國會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法案,擬議廢除長期以來引發爭議的第377A節條文。馬善高過後跟著提呈新加坡共和國憲法(第三修正)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