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在廣州開幕,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代表、廣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松向大會提交《關于進一步優化廣深口岸營商環境,賦能廣東外貿高質量發展的建議》(下稱“《建議》”),提出可“持續推動優化口岸營商環境,重點解決好口岸智能化建設、規範口岸收費、中介服務監管等方面的短板弱項,用國際一流的口岸營商環境賦能廣東外貿高質量發展。”
廣州海關所屬南沙海關關員在南沙汽車口岸對出口汽車進行監管
分析:軟硬件智能化建設方面還有差距
《建議》中提出,隨著外部環境更趨複雜嚴峻和不確定,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今年廣東外貿要在高基數上實現穩中提質將面臨很多挑戰。廣州、深圳作爲省內的中心城市、外貿大市,外貿約占全省六成,去年啓動營商環境4.0改革,著力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在促進外貿穩增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年廣深外貿均實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爲廣東外貿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
他表示:“黨中央、國務院同時賦予我省廣州、深圳兩市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建設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的重任,應以此爲契機持續推動優化口岸營商環境,重點解決好口岸智能化建設、規範口岸收費、中介服務監管等方面的短板弱項,用國際一流的口岸營商環境賦能廣東外貿高質量發展。”
他提出,口岸智能化建設有待提速,尤其是與新加坡港等國際一流口岸相比,廣深口岸在軟硬件智能化建設方面還有差距:“例如,廣深口岸各主體間缺乏統一的公共服務信息化平台,監管部門、貨站和貨運代理等主體間數據信息互不聯通,在收付彙、墊付退稅、外貿政策咨詢、全鏈條通關辦理和對外攬貨等方面服務水平還有差距。”目前廣州口岸應用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共服務信息化平台覆蓋面較小,規模較大的船公司如馬士基等還未接入應用,平台應用成效打了折扣,南沙新港等口岸還存在紙本設備交接單和提貨單等情況。
其次,口岸收費有待進一步規範。雖然近年來廣深口岸加大清理和規範口岸收費,但政策執行標准有待提升,部分口岸收費仍然存在行業標准不透明等問題,影響企業獲得感和對口岸成本的感受。他舉例,如廣深口岸的駁船(來往中國港澳地區小型船舶)公司收費名目繁雜、標准不統一,企業無法在統一標准下開展對比,且受疫情影響,增加“加班費”“疫情附加費”等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在300~1000元之間,碼頭經營單位、機場貨站收費標准也普遍上漲,增加了廣深口岸企業成本負擔。
另外,口岸中介服務有待加強監管。當前廣深政府通過加大懲處力度、完善監督評價機制等措施加強對口岸中介機構的監管,但在發揮政府指導和引導作用、提升中介機構服務質量水平等方面還需加大工作力度。例如,海關出口申報已不要求企業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等單證,進口不要求提供合同、裝箱單,但廣州等地的代理企業依然要求提供相關單證資料,導致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紅利被代理企業截留。
謝松(左一)
建議:建設“口岸貿易便利化公共信息平台”
他建議,首先可全面提升口岸智能化水平,其中包括加大智慧港口、智能碼頭、自動化碼頭建設力度,促進口岸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提升作業智能化水平;加大政府統籌推動力度,督促馬士基等規模較大的船公司及其代理對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應用電子設備交接單和提貨單,提升海運口岸進口無紙化應用率;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口岸貿易便利化公共信息平台”,覆蓋貨物到港至離港全流程,建立跨部門協調、信息共享、數據安全、運維保障機制,推動口岸跨境貿易信息化、便利化。
他還建議,可高標准清理和規範口岸收費,建議政府部門牽頭,推動優化“一站式陽光”收費機制,持續落實目錄清單公示制度並強化動態調整,按照統一的收費名稱公布其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以及對應的服務內容,堅決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加強與國際一流口岸橫向對比,找准短板,采取有效措施達到降費的目的。建立健全制度暢通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市場主體監督口岸收費的渠道,強化社會治理。
另外,他還提議可加強對口岸中介服務監管,建議進一步有針對性的加強對中介機構監管力度,對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取消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對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費用逐項明確由企業承擔還是行政機關承擔。進一步提升中介機構服務質量,同時發揮好廣州、深圳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作用,積極探索更爲有效的經驗。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林琳 通訊員 關悅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廖雪明 通訊員 關悅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