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北京9月27日電 (記者 孫滿桃)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跨境糾紛解決日益增多,跨境民商事判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備受國際關注。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院在推動跨境民商事判決相互承認和執行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最高法民四庭副庭長沈紅雨在會上回答光明網記者上述提問時說,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秉持開放包容的司法理念、切實履行國際條約義務、拓寬互惠原則的適用範圍、統一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民商事判決案件的審查標准、爲民商事判決的跨境執行營造了積極友好的環境。
據統計,2013年至2022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申請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案件7313件,涉及40余個國家。同時,我國法院多份民商事判決也得到多個國家的承認和執行,中國司法的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正在不斷提升。主要開展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實履行國際條約義務。截至目前,我國與意大利、巴西、俄羅斯、白俄羅斯、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等39個國家締結雙邊司法協助條約,其中有35個含有民商事判決承認和執行的內容,極大推動了我國和締約國之間判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
二是積極探索互惠原則的適用。2015年,最高法發布《人民法院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幹意見》,提出對于尚未與我國締結司法協助協定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人民法院可綜合考慮國際司法交流等情況,先行給予該國當事人司法協助。2017年,第二屆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通過的《南甯聲明》,就中方倡導的“推定互惠”達成共識。2018年8月,最高法與新加坡最高法院簽署《關于承認與執行商事案件金錢判決的指導備忘錄》。人民法院以更爲靈活、合理的方式適用互惠原則,有力促進外國民商事判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如南京中院審理的高爾集團案就是中國法院首次依據互惠原則承認和執行新加坡法院商事判決的案件。今年3月,上海海事法院經請示最高法,首次采用法律互惠標准,承認和執行了英國法院的商事判決。
三是促進裁判尺度的統一。2015年2月,最高法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中,細化外國民商事判決承認和執行的規定。202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中,對外國判決的範圍、審查程序規則、互惠關系的認定標准、不予承認和執行事由、懲罰性賠償判決的處理原則、報備及通報機制等問題做出了系統完善的規定,有效統一法律適用標准。
未來,最高法將繼續加強對該類案件的跟蹤研究和審判指導,進一步推動民商事判決承認與執行的國際司法合作,便利跨境民商事糾紛的解決,助力開放型世界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