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
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四地警方近日聯合破獲一起跨境網戀詐騙集團,共拘捕39人,年齡最大者71歲。案件涉及金額高達3400萬港元(約合3055萬元人民幣)。
綜合香港《文彙報》、新加坡《聯合早報》等媒體11月28日報道,香港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CSTCB)、澳門治安警察局(MJP)資訊科技罪案組(ITCD)、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CAD)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商業罪案調查局(CCID)在今年11月19至21日期間,展開代號“烈焰”(SOARBLAZE)的聯合行動。
自今年1月起,港澳新馬四地警方就共享在所在地發生的互聯網詐騙案情報。警方調查後相信,該網絡詐騙集團的大本營位于馬來西亞,主要利用外籍男女在社交平台扮演在外國事業有成的專業人士,騙取網友的信任,繼而發展網戀。
其間,不法分子以借錢救急、合夥投資等各種借口騙取受害人轉賬到不同的銀行戶口,並在香港、澳門和新加坡等地利用“人頭戶口”洗黑錢,逃避警方追查。
行動中,四地警方共拘捕39人,包括9男30女,年齡介于26至71歲,共涉及139宗案件,其中香港占58宗、澳門10宗、馬來西亞41宗及新加坡30宗,騙款達3400萬港元。
4名嫌犯在澳門落網 圖源:澳門《力報》
其中,馬來西亞警方在當地拘捕2名外籍男子及1名外籍女子,相信爲該跨境詐騙案集團的骨幹;香港警方拘捕1名男子及12名女子;澳門警方拘捕1名男子及3名女子;新加坡警方拘捕4名女子。
此外,馬來西亞警方還拘捕5名外籍男子及10名外籍女子,他們涉嫌向該集團提供其銀行戶口,以從事收取騙款及進行俗稱“洗黑錢”等罪行。
根據香港警方數據,2018年共接獲網戀詐騙舉報596起,損失總額高達4.5億港元(約合4.04億元人民幣)。警方提醒,任何人如果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産”罪,最高刑罰爲監禁10年。另外,借出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亦有可能觸犯俗稱“洗黑錢”的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
澳門警方指出,網戀詐騙自2015年起在澳門盛行,平均每年造成損失超過2000萬澳門元(約合1745萬元人民幣),警方呼籲民衆警惕各種詐騙,遇事隨時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