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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說兩件悲痛的事件!
畢竟,人活一世,不可能事事順心、風平浪靜…沖動的魔鬼一直折磨著世人的靈魂…
而法律維護著人類最低的道德底線…
一起殺妻案…
一起謀殺少女案…
塵埃落地…
但,結果大爲不同…
(圖:來源自網絡)
殺妻案,罪魁“終身監禁”
涉嫌在英國度假時殺害妻子,新加坡男子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下判時說,Fong Soong Hert必須服刑至少12年半,才可能獲得假釋。
Fong涉嫌在去年12月6日在英國紐卡斯爾的一間酒店房間裏用枕頭將妻子Pek Ying Ling悶死。他較早前供證因情緒失控、失去理智而誤殺妻子。
這對夫妻原本要到蘇格蘭旅遊,但Fong在天空島(Isle of Skye)失足跌倒,醫護人員給了他一些止痛藥之後將他送往醫院接受檢查。他和妻子兒子隨後前往紐卡斯爾,入住案發酒店。
法醫供證時說,死者的下巴、肩膀、手臂和腿共有11處瘀傷和內出血。
Fong早前供稱,他們夫妻感情和睦,不記得自己如何殺害了妻子…
但他,認罪!
(圖:來源自網絡)
15年前謀殺少女案依舊疑雲重重,涉嫌者被判“無事省釋”
首先,何爲“無事省釋”?
無事省釋(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不等于無罪。
只要控方一旦掌握足夠罪證,依舊可以傳召被告出庭,面對同個罪名和可能涉及的其他罪名。
簡單地說,涉嫌殺人者現在沒事,將來也不一定有事。
因爲官方還需要更多證據裁定謀殺罪。
(圖:來源自網絡)
回到案件本身…
涉嫌在15年前謀殺失蹤少女張玮淩的男子Ahmad Danial獲判無事省釋之後提出上訴,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解釋爲何不判他無罪。
37歲的Ahmad兩年前被控在2007年6月30日謀殺當時失蹤的19歲少女張玮淩,但因另一名共犯Ragil Putra Setia Sukmarahjana仍在逃,今年6月申請判Ahmad無事省釋。這意味著,如果未來有新證據出現,他仍可再被控謀殺。
由于Ahmad提出上訴,法官發表書面裁決,解釋爲何不判Ahmad無罪。
Ahmad和他的家人自他被提控還押以來,飽受煎熬。法官表示,Ahmad被關押的時間並非“不必要的長”,尤其當調查顯示Ahmad確實跟張玮淩的失蹤有關。
法官承認,Ahmad及其家人面對的苦難和騷擾“並非小事”,他的妻子和親人沒有參與他被指犯下的事,有權力平靜度日,而Ahmad付出應有代價之後也是如此。但是,將張玮淩的凶手繩之以法涉及公共利益。
至于Ahmad堅稱張玮淩不是他殺的,法官表示,這遠超出這個庭訊可以達到的結論。法官指出,Ahmad爲了自保,已經長時間地僞裝自己,隱藏著最黑暗的秘密。
張玮淩在2007年6月30日到馬林台第19座組屋參加一場派對之後失蹤,Ahmad和共犯相信是最後見到她的人。三人都曾是拉薩爾藝術學院的學生。
(圖:來源自網絡)
多年之後,警方掌握了新證據,Ahmad終于在前年12月15日被捕。
張玮淩的遺體尚未被尋獲,而她究竟發生了什麽事,至今仍然成謎,但Ahmad被指承認棄屍,而警方也在棄屍地點找到顱骨碎片。
法官早前判Ahmad無事省釋時曾說,未來應該在某個時間點對此進行檢討。Ahmad的共犯相信人在海外,他的LinkedIn帳戶顯示他在印度尼西亞。
雖然Ahmad在謀殺罪名下被判無事省釋,他已被改控另外六項罪名較輕的控狀,包括捏造證據以制造假象,企圖讓警方以爲他們不知道受害者已死;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向警方通報突發或非自然死亡案件;向警方提供虛假信息,以免被捕;以及將受害者的屍體丟棄在榜鵝一帶。他也被控不誠實地挪用受害者的物品,包括她的手機、電腦、相機和攝像頭。
(圖:來源自網絡)
正義和法律會晚到…
但不會不到…
更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