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羅恩黛碧(34歲)曾因吸毒被判18個月監禁,出獄不久卻因懷疑吸毒再度被捕。
早前羅恩黛碧被加控13項控狀,包括偷竊、刑事擅闖、辱罵公務員等,共21項。昨日案件過堂時被告否認所有罪行,有意聘請律師爲她辯護。
控狀顯示,去年6月21日淩晨1時25分,她在黃廷方綜合醫院的一個保安室桌上偷取一張訪客證,兩度使用擅闖醫院職員走道,還偷取一件醫院的藍袍。
另外,被告也在7月7日,擅闖位于愛滋瓦路的兩間私人住宅,並潛入一間花園私人住宅,偷一盒32元(約150元人民幣)的冰淇淋。
被告也被指在去年7月16日在禁毒局使用電腦拍攝視頻,隨之在10月15日下午2時57分,發電子郵件侮辱禁毒局警員,稱他是個沒有效率的禁毒局警員,浪費新加坡的資源。
同日被告又在電郵中辱罵警員辦事不力,聲稱應該重新審核他的工作表現。被告也被指在更換住址,沒有向當局呈報,抵觸國民登記法令。
被告昨日在庭上表示自2月開始被拘留,也有一段時間,希望能盡早審理,也透露聘請律師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