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案例中心 編譯:齊稚平】
在過去的2021年,各國都在積極應對氣候危機。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在第六次評估報告中強調,溫室氣體過量排放會導致全球變暖。2021年底,世界各國領導人齊聚格拉斯哥第26屆聯合國氣候大會,在會議上達成逐步淘汰燃煤發電、取消低效化石燃料補貼的共識,並確立了國際碳市場規則。但各國的承諾與現有政策的實現水平之間存在巨大差距。在能源類大宗商品價格不斷上漲和新冠疫情爆發的背景下,碳價格的確定極具挑戰性。
碳定價是一種政策工具,各國政府可以通過創造一個財政激勵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定價,減少氣體排放。將氣候變化成本納入經濟決策可以鼓勵生産、消費和投資模式的變化,從而支撐低碳增長。在此基礎上,世界銀行于今年5月發布了2022年碳定價狀況和趨勢的報告。該報告的解讀將分爲三個篇章,分別從碳稅、碳交易、碳信用三方面進行闡述;本文爲解讀(一),主要圍繞碳稅進行解讀。
碳稅是一種政府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收費的政策工具,它是爲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提供的財政激勵政策。在碳稅制度下,碳的價格由政府制定,在價格激勵下,減排的標准由市場決定。
直接碳定價方式全球覆蓋率低
2021年,直接碳定價方式覆蓋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變化比往年更少,原因在于主要溫室氣體排放國著重于整合現有的碳定價工具,而許多國家正在考慮新的碳定價工具。
截至2022年4月,全球共有68個碳定價機制在運行,另有3個計劃即將投入使用;其中包括37項碳稅和34個碳排放交易系統。例如,烏拉圭在2022年1月開始征收新的碳稅;北美的俄勒岡州、新布倫瑞克省和安大略省在過去的一年中也有3個新的碳排放交易系統投入使用;美國華盛頓州、印度尼西亞和奧地利都計劃實施碳定價機制。目前,約23%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被正在運行中的碳定價機制所覆蓋,這與2021年的覆蓋率相似。
圖1. 碳定價工具所涵蓋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份額
從去年的趨勢報告來看,全球僅有四個新實施的碳定價機制,更多的司法管轄區計劃采取措施實施或擴大碳定價。除奧地利、印度尼西亞和華盛頓州計劃引入碳定價機制外,以色列、馬來西亞和博茨瓦納也宣布了計劃開發新碳定價機制的意圖,而越南則概述了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統的步驟。非洲、中歐和亞洲的一些其他司法管轄區將繼續評估實施碳定價機制的潛力。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簡稱IMO)目前正在考慮實行以市場爲基礎的措施,來減少國際航運的溫室氣體排放。2018年,IMO承諾通過綜合措施,到2050年將國際航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8年的基礎上減半。目前談判的焦點是中期措施,已提出的幾項措施均與市場相關,包括碳排放稅和限額交易制度。碳排放稅將適用于船用燃料,從2025年起按二氧化碳排放量以100美元/噸的標准進行征收,並以5年爲審查周期逐步上調;限額交易制度將與燃料溫室氣體限制相結合。利益相關者們都表達了對以市場爲基礎的措施的支持,並概述了對國際航運碳定價的想法。在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氣候脆弱論壇(Climate Vulnerable Forum,簡稱CVF)發表了一篇《達卡-格拉斯哥宣言》,在宣言中大約50個發展中國家呼籲IMO成員國對船用燃料征收強制性溫室氣體稅。
潛在的碳收入是巨大的,預計到2050年,總碳收入將達到1萬億至3.7萬億美元之間,即每年400至600億美元。有策略地利用這些碳收入可能成爲加快航運業脫碳和確保國家間向零碳航運公平過渡的關鍵。
碳稅率雖在上漲,但仍普遍較低
碳稅在2021年和2022年初有所提高,雖然漲幅低于碳交易系統價格,但已達創紀錄的水平。2021年,碳稅稅率平均增加了約6美元/噸二氧化碳,並在2022年4月1日之前進一步增加了5美元/噸二氧化碳。與前一年相比,大多數碳稅管轄區提高了碳稅。一些司法管轄區的碳稅創曆史新高,包括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加拿大其他省份、愛爾蘭、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南非、瑞士和烏克蘭。
圖2. 6個管轄區碳稅創曆史新高
大多數已知的碳稅上漲是由于先前計劃的變化所導致的,如加拿大各省和愛爾蘭。在其他情況下,修訂後的稅率則是更廣泛的財政改革的一部分,如挪威和烏克蘭。瑞士和列支敦斯登將2022年的溫室氣體排放費率從2021年的96瑞士法郎/噸二氧化碳上調至120瑞士法郎/噸二氧化碳;這一舉措受到了市場強烈關注,因爲這是由自動調整機制觸發的,即每當溫室氣體排放量沒有達到目標時,就會上調該稅率。
其他司法管轄區也確立了未來幾年更遠大的碳稅價格軌迹。例如,新加坡提議在2024年和2025年逐步提高碳稅,由當前的5新加坡元/噸二氧化碳增加到25新加坡元/噸二氧化碳,到2026年和2027年提高到45新加坡元/噸二氧化碳,到2030年達到50-80新加坡元/噸二氧化碳。南非政府也宣布了一項提案,將碳稅從目前略低于10美元/噸二氧化碳的水平逐漸提高,到2026年提高至20美元/噸二氧化碳,到2030年達到30美元/噸二氧化碳,到2050年達到120美元/噸二氧化碳。加拿大也宣布將最低碳價每年提高15加元/噸二氧化碳,到2030年將達到或超過170加元/噸二氧化碳。在各司法管轄區陸續宣布並計劃提高碳稅稅率時,各管轄區對能源大宗商品價格飙升的反應也會影響提高碳稅的時機。截至2022年4月,印度尼西亞已宣布由于高位能源價格對經濟的影響將會推遲征收碳稅,同時墨西哥已經宣布豁免適用于汽油和柴油的碳稅。
盡管去年許多主要碳定價機制的價格都在上漲,但總體而言,目前的價格仍不足以推動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需的變革,或釋放對基本脫碳途徑的投資。爲實現到2030年將全球升溫控制在2攝氏度的目標,高級碳價格委員會確定了一個50至100美元/噸二氧化碳的碳價格波動範圍,作爲全面氣候政策計劃的一部分。事實上到2022年,只有不到4%的全球排放量由直接的碳價格所覆蓋,且價格高于2030年目標所需的估計範圍。此外,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表示,要實現氣溫上漲不超過1.5°C的目標,到2050年需要制定更高的價格才能將溫室氣體排放減少到淨零排放。由30位氣候經濟學家在2021年進行的一項調查結果表明,要實現這一目標,碳價格須達到50-250美元/噸二氧化碳,最合適的值爲100美元/噸二氧化碳。
大多數管轄區域都需要提高價格,同時采取一套連貫的補充性政策措施,以實現短期緩解目標和長期淨零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