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債券交易套取國資,非法獲利2億余元,農業銀行金融市場部本幣投資處原處長白靜案發後潛逃國外,至今7年未歸,被列爲“百名紅通人員”。11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犯罪嫌疑人白靜貪汙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其利用贓款1.4億余元購買的9套房産被依法沒收。其中北京房産7套,海南三亞2套。
近年來,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積極運用刑事訴訟法中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開展追贓,切斷外逃腐敗分子資金鏈,不讓外逃腐敗分子繼續享受贓款“紅利”,最大限度挽回國家損失,正成爲追逃追贓的常態。
長沙地鐵巨貪彭旭峰及其妻子潛逃海外,其利用賄款在海外購買的5處房産及黃金等被依法沒收;“百名紅通人員”黃豔蘭,20年前其曾利用貪汙的公款,在寸土寸金的上海一口氣買下52套房。其案發後潛逃未歸,涉案的52套房産也被依法沒收。
白靜。資料圖
10年前用贓款1.4億在北京、三亞買了9套房
據央視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白靜涉嫌于2008年至2011年間,利用其擔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業務處副處長、處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操縱債券交易,套取國有資金轉入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億余元,後白靜用其中1.6億余元在北京市、海南省三亞市購買房産,登記在其親屬名下。
白靜于2013年7月31日逃匿境外,被通緝超過一年未到案。檢察機關根據證據和查封情況,本次對其中購買資金爲1.4億余元的9套房産申請沒收。
呼和浩特中院認爲,本案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白靜實施了貪汙犯罪行爲,並逃匿境外,被通緝一年後未到案。檢察機關申請沒收的9套房産高度可能來源于白靜實施貪汙犯罪行爲套取的國有資金購買,依法應當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予以沒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衆30余人旁聽了庭審。
9套房産價值不菲 ,北京海澱三套房市值億元左右
此前法院公告公布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沒收的財産清單,共計9套房産,其中北京房産7套,海南三亞2套。具體爲:
1.位于北京市海澱區玉淵潭南路11號院2號樓21層1單元2102號房産1套;
2.位于北京市海澱區玉淵潭住宅及商業3號樓7層CD-07C房産1套;
3.位于海南省三亞市紅樹峪(亞龍灣-西山渡)産權式酒店V08號房産1套;
4.位于北京市海澱區玉淵潭南路11號院2號樓17層1單元1702號房産1套;
5.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呼家樓商務居住綜合區一期)3號公寓18層2108號房産1套;
6.位于北京市順義區龍之灣嘉園(天竺開發區21地)A1-7#住宅樓(3823)號房産1套;
7.位于北京市順義區龍之灣嘉園(天竺開發區21地)C1-41#住宅樓(5907)號房産1套;
8.位于海南省三亞市紅樹峪(亞龍灣-西山渡)産權式酒店V09房産1套;
9.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呼家樓商務居住綜合區一期)1號公寓12層1506號房産1套。
察時局從鏈家鏈家查詢了位于北京的這幾套房産,其中位于海澱區玉淵潭有3套房産,位于玉淵潭南路11號院的兩套房産是高端住宅小區緣溪堂,目前該小區的均價超9.2萬元/平。從鏈家公布的曆史成交記錄看,戶型多是300-700平左右的大戶型,成交價格三四千萬元。再加上玉淵潭的另一套房産,三套房産目前市場價保守估計價值億元左右。
此外,兩套位于北京順義區龍之灣嘉園房産所在的小區屬于別墅區,鏈家顯示當前均價在6萬元左右。
彭旭峰。資料圖
長沙地鐵巨貪攜妻潛逃,海外買房5套被沒收
察時局了解到,近年來,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積極運用刑事訴訟法中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開展追贓,切斷外逃腐敗分子資金鏈,不讓外逃腐敗分子繼續享受贓款“紅利”,最大限度挽回國家損失,正成爲追逃追贓的常態。
長沙地鐵巨貪彭旭峰及其妻子潛逃海外,其利用賄款在海外購買的5處房産及黃金等被依法沒收。
彭旭峰,湖南婁底雙峰縣人,1966年出生。2010年,彭旭峰從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任上,轉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彭旭峰任職長沙軌道交通集團一把手期間,長沙市興建並開通了多條地鐵線路,其掌管著地鐵項目管理、資金的調配。
2017年3月3日,彭旭峰離開掌舵7年的長沙地鐵系統,出任湖南基建投資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履新不到一個月,2017年4月1日,彭旭峰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嶽陽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而此時的彭旭峰已逃匿至國外,2017年5月10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
彭旭峰的妻子賈斯語則因涉嫌犯受賄罪、洗錢罪于2017年4月21日被嶽陽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2017年4月25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逮捕。賈斯語于2017年3月10日逃匿,2017年5月10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
據調查,2012年至2017年,賈斯語將彭旭峰受賄所得人民幣約4300萬元通過地下錢莊或者借用他人賬戶轉移至境外,其中部分受賄所得用于在境外購買房産、國債等,涉嫌洗錢犯罪。
今年年初,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紅通人員”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賄及其妻子賈斯語受賄、洗錢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沒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賈斯語在境內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03892238億元、黃金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亞、塞浦路斯、新加坡、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等國家共計5處房産、250萬歐元國債、50.0028萬美元;對彭旭峰、賈斯語違法所得追繳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黃豔蘭。資料圖
女經理貪汙數億元潛逃,20年前用贓款在上海買的52套房被沒收
“百名紅通人員”黃豔蘭,20年前其曾利用貪汙的公款,在寸土寸金的上海一口氣買下52套房。其案發後潛逃未歸,涉案的52套房産也被依法沒收。
黃豔蘭, 廣西桂林全州人,1961年9月20日出生,曾任桂林市依蘭發展有限公司(原桂林地區物資發展總公司)總經理兼法人代表,桂林地區物資局副局長等職。
1993年至1998年,黃豔蘭將發展總公司自有資金、向銀行貸款、向其他單位借款(融資)共11.67億多元資産未納入財務管理,並將其中4億多元轉入發展總公司開立和控制的二級期貨賬戶進行期貨交易。
後來,黃豔蘭直接或指使他人從上述期貨賬戶轉出5.75億余元,其中近5.29億元未納入公司財務管理。
1997年7月30日至1999年4月26日,黃豔蘭夥同近親屬等人設立多家公司,以近親屬名義設立多個銀行賬戶、證券賬戶,將上述隱匿資金中的3000.35萬元作爲首付款,先後在上海市購買了52套房産。
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對黃豔蘭開展立案偵查,2001年12月,黃豔蘭逃亡美國、加拿大。2005年,國際刑警組織對黃豔蘭發布紅色通緝令。黃豔蘭至今逃匿不到案,由于其用于購買涉案52套房産資金來源于國有公司公款,檢察機關依法啓動了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2018年11月15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沒收黃豔蘭位于上海市的23套涉案房産以及部分涉案房産出售、出租産生的收益。2019年7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成追贓利器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監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被調查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監察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這一規定與刑事訴訟法及《關于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若幹問題的規定》的精神高度一致,體現了追逃追贓工作正在規範化法治化的軌道上行穩致遠。
11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稱,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成追贓利器 。 文章稱, 爲了不讓外逃腐敗分子繼續享受贓款“紅利”,中央追逃辦連續將2019年、2020年定爲“追贓工作年”,而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就是其中一項追贓利器。“白靜一案表明,即使外逃人員尚未歸案,我們也要對其貪腐所得進行追繳,絕不讓他們逍遙法外,絕不讓他們在境外享受腐敗‘紅利’。”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用好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等制度,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贓,對外逃人員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懾。
文:梁建忠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央視、桂林中院、長沙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