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台海網
□馮海燕
“槟榔加煙,法力無邊;槟榔配酒,永垂不朽。”可你知道嗎?槟榔其實是奪命的“惡魔果實”。早在1996年,廈門就禁止生産、銷售和食用槟榔。
連日來,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了槟榔專項清查行動,僅海滄區便發現非法銷售槟榔的商家46家。然而,有讀者向導報記者反映稱,仍有不少商販頂風違法銷售槟榔。(11月13日《海峽導報》)
記者暗訪發現,“不少商販頂風違法銷售槟榔”情況屬實,多戶商家將槟榔放于暗處,伺機偷偷銷售。從商家的行爲來看,他們應該知道在廈門銷售槟榔是高壓線。
相關人員認爲這是由市場需求決定的,此外,我國目前沒有專門對于槟榔生産的管控,所以廈門目前只能從零售終端入手抓起,執行上存在一些局限。
但槟榔成瘾、致癌,所以,已有國家給槟榔定性爲“毒品”,比如,今年8月,中國駐伊斯坦布爾總領館發文表示,根據土耳其法律,槟榔中所含槟榔堿因具有致幻性而被認定爲毒品,並鄭重提醒,請中國同胞切勿攜帶槟榔入境土耳其。另外,澳大利亞也將槟榔堿列爲四級毒品管制、處方用藥。新加坡、阿聯酋和加拿大等國完全禁止槟榔銷售和進口。
我國雖然目前沒有全面禁止,但是,國家也采取了各種管控措施,廣電總局發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槟榔及其制品。這也佐證了槟榔的負面作用。
廈門對槟榔說不,正是基于對群衆健康生命的高度重視,大家都應該予以支持與力挺。對于商家來說,利益固然重要,但營利不能建立在觸犯法規、制度的基礎上,不能以侵害消費者健康爲代價,作爲市民而言,要提高對槟榔危害性的認知,加強自律,不購買不食用,而且也要積極承擔起監督的義務,發現違規積極舉報。而管理部門要加大治理力度,常態打擊,讓商家領教到偷售的高風險。
珍愛生命,讓我們遠離槟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