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將在星期三(10月26日)被控上法庭,在刑事法典第354節非禮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第二起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22日,一名73歲男子涉嫌在一輛停在巴耶利巴路的巴士上,非禮一名17歲女子,抵觸一項非禮條文。
第三起案件中,一名62歲男子涉嫌于今年7月10日,在金文泰1道組屋底層非禮一名18歲女子,抵觸兩項非禮條文。
四名28至73歲的男子涉嫌在不同地點非禮女子,包括向外籍幫傭伸出狼爪的雇主,將于星期三(10月26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發文告說,一名40歲男雇主涉嫌在2021年8月至9月間,于宏茂橋52街的住家多次非禮33歲的外籍幫傭。男子將被控六項非禮罪名。其他三項控狀,則指男子在兩個場合侮辱女性,以及在廁所放置攝像機偷拍,抵觸刑事法典第377BA及第377BB(2)節條文。
最後一名28歲男嫌犯則被指在今年8月27日,在烏節路的購物商場非禮26歲和29歲的兩名女子,男子將被控三項非禮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