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的開年實在是太熱鬧了
一波又一波的瓜吃的我後槽牙都疼了
今天又一條大新聞:藝人陳喬恩酒駕
火速登上了熱搜榜首
據報道,陳喬恩的酒測值高達0.67
這是什麽樣概念,不開車的朋友可能不清楚
0.2以上就是酒駕,達到0.8就屬于醉駕了(大陸標准)
而醉駕屬于犯法行爲
好在陳喬恩酒駕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其實以前她就曾曬照炫耀自己雨天深夜從新竹到台北
只花了45分鍾,是“天生車手”
可以看出來也是個老司機了
不會不清楚開車需要多大的注意力和眼力
數據顯示,酒後駕車,當酒精濃度在呼氣中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時,便會産生複雜技巧障礙以及駕駛能力變壞的行爲或狀態,此時肇事率是沒有喝酒的2倍。
以陳喬恩被測出酒測值高達0.67,據交通部數據,呼氣酒精濃度若達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時,駕駛在行爲上會「平衡感與判斷力障礙度提高」,肇事率高達10倍!
酒駕除讓人判斷力降低外,也會影響視覺能力。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03%,就會造成視力降低,且能看的範圍縮小。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視野可達180~200度,但是酒後的視野將會縮減,喝越多,就越無法做到眼觀六路。
本來這個瓜在小編眼裏並不是特殊事件
對于酒駕,不管你是明星還是普通人
都要接受該有的懲罰
無一例外,沒有特殊情況
只不過公衆人物背負的社會責任大一點
更應該做好約束好自身的行爲
但是翻了翻評論,我承認有點被驚到了
陳喬恩道歉微博下面的評論畫風是這樣的
……好吧粉絲心理我們可以理解
那下面的這種評論我就不能理解了
看這理所應當的語氣
還有“正常人都會酒駕”的神理論
就問你們是不是三觀都要裂開了?
友情建議駕校在學員入學前做一下思想普查
有諸如此類思想的學員就直接勸退
也算是爲和諧社會做了貢獻
爲什麽有些人會有這麽三觀炸裂的想法呢?
也許是因爲,酒駕的確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
隨手一搜就是這樣的新聞
酒駕屢禁不止,類似新聞鋪天蓋地
也許這就給了某些人一種“酒駕很正常”的錯覺
但我還是要說,普遍不等于正常
更不等于正確
那爲什麽大家明知道酒駕不對,被抓了還有懲罰
卻還是堅決不改呢?
首先,處罰不夠重!
在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之前
酒駕只能作爲行政處罰,也就是罰點錢,扣點分
修正案實施之後,醉酒駕駛構成的危險駕駛罪
也是刑法分則的罪名中處罰最輕的:1-6個月
抓了也是先取保候審,還可能緩刑
小編隨機選取了幾個其它國家的酒駕懲罰
你們來感受一下
新加坡——你們見過皮開肉綻嗎?
從所周知,新加坡是一個量刑嚴格的國家,對待酒駕就更爲嚴厲了,只要你是“再犯”,鞭子伺候,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目的就是讓其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從而避免幹燥的刑鞭在行刑時可能斷裂,非常周到貼心,效果嘛……你們可以去搜一下圖片,非常提神。
土耳其——暴走吧司機!
除了常規處罰外,土耳其警察還會將酒駕司機送至城外20公裏的地方,讓他徒步走回來,沒錯,徒步……
日本——“醒啦?你被誅九族了知道嗎?”
在日本,一人酒駕,多人受罰。酒駕後的懲罰可能會牽連很多人,除了酒駕者,向酒駕者提供車輛的人、爲即將開車的駕駛者提供酒水或勸酒的人,甚至是你坐在酒駕車上,都將通通受到懲罰。
美國——病房、停屍間一日遊豪華套餐
美國各州對酒駕的懲罰都不太一樣。舉個例子,加利福尼亞州第一次酒駕被查處,罰款之外附加社區義工服務,例如掃大街,照顧孤寡老人等。
第二次被查出酒駕,就會被帶去參觀當地的停屍房,目睹車禍中喪生者的慘狀。
有時候看見新聞上酒駕肇事的人
真的有種想把他們遣送出國接受一下懲罰的沖動
其次,酒駕難抓
一方面酒駕這個事情實在是太普遍
大街小巷的車流來來往往
而警力卻不足以布置到每個地方
另一方面是互聯網的崛起讓司機們的“防範意識”變強
有心的人酒駕之前搜一搜就能避開交警的排查
這讓交警怎麽查?
第三,僥幸心理
也就是大多酒駕司機的真實心理
“酒駕的那麽多,我怎麽會那麽倒黴就被抓”
不知道出事的時候
他們是不是在想“酒駕的那麽多,我怎麽這麽倒黴”
如果讓我評價一下酒駕的司機
我會說:又壞又蠢!
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是蠢!
對他人的生命不負責是壞!
說回到這次的陳喬恩酒駕事件,其實並不是娛樂圈第一個爆出酒駕的明星。高曉松、胡彥斌……等,都可以圍起來打幾桌麻將了,對娛樂圈的事情不做評價,只希望公衆人物們更加注意言行舉止,因爲他們真的能夠影響一些人的價值觀,還有社會風氣。
尤記當初某小鮮肉吸毒時候,粉絲那些“吸毒也愛他!”“美國吸毒不犯法,中國也應該合法”之類的言論,深深震驚了我的三觀。
大家不要小看了這些影響,社會風氣的改變都是一點一滴,潛移默化的。雖然我們不能影響大衆,但只要我們堅定立場,做好自己,都能帶來這微小的改變。比如拒絕酒駕,從我做起。
至于對酒駕不以爲然,心存僥幸的人
哪怕你對自己的命不以爲然
也請尊重別人的生命
生而爲人,請你務必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