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假期已經過去了,各位的勞動節過得如何?
來新加坡務工的朋友們其實很不容易,遠離自己的家鄉,還有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
近期,大使館接到多起中國來新加坡務工人員的求助,經了解,大多數都是因爲輕信國內勞務公司或者個人的宣傳不實,導致工資、工作性質、工作及生活環境等問題産生糾紛!
對于這些問題,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領事貼心的發出了通知,提醒來新務工的國內小夥伴,注意這些“坑”!
新加坡關于
外籍務工人員的法律法
01
關于中介費
新加坡《雇傭中介法》規定:
1、新加坡中介收費按照雇主與務工人員所簽訂的合同期限確定,一年以內不超過1個月工資,一年以上最高不超過2個月工資。
2、如雇主在6個月內單方面中止合同,新方中介應退還50%中介費,但如存在下述情況,新方中介可不退中介費:
- 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已完成或工作期限屆滿;
- 雇主超過六個月解除合同;
- 務工人員自願解除合同或擅自離職。
3、國內中介費不在新加坡法律保護範圍內,務工人員可通過與國內中介溝通,或向國內當地商務部門投訴反映,或提起法律訴訟等途徑尋求解決。
02
關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
新加坡《雇傭法令》《外籍勞工法案》 規定:
1、勞資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通知期合同有規定的按照合同規定;未規定的,按在雇主處實際工作時間確定:
- 不足26周的,通知期爲1天;
- 超過26周不足2年的,通知期爲2天;
- 超過2年不足5年的,通知期爲2周;
- 超過5年的,通知期爲4周。
2、如雇主拖欠薪水(含工資或加班費),符合以下條件可向人力部申請追討:
- 合同符合《雇傭法令》規定;
- 如已離職,必須在離職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 只可追討申請之日之前不超過12個月的薪水。
3、外籍勞工只能從事工作准證上列明的工作,且只能爲准證上列明的雇主工作,不得從事兼職。
4、外籍勞工被解雇後,在新加坡合法停留期爲勞務准證(WP)7天,工作准證(SP)1個月,就業准證(EP)3個月,停留期內如無新加坡人力部許可,不得從事任何工作。
03
新加坡外籍務工人員管理部門
新加坡人力部:負責工資、休假、解雇等勞資糾紛以及工傷索賠咨詢;勞務准證(WP)的簽發、更新和取消等投訴咨詢
- 咨詢電話:+65-64385122。
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協助勞工處理雇主拖欠工資、住宿和醫療條件不足及工作環境惡劣等方面的投訴。
- 求助熱線:+65-65362692。
- 辦公時間:周二至周五上午9點到下午5點,周六和周日上午11點到下午3點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
提醒來新務工中國公民
1、如擬通過國內中介來新務工,請主動查驗其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質,簽訂書面勞務派遣合同。
2、收到新加坡人力部“原則批准信”(Approval in principle)後,可在新加坡人力部網站www.mom.gov.sg或撥打電話+65-64385122查詢“原則批准信”真僞,認真核對“原則批准信”上個人身份信息是否有誤,工作單位、工作內容、工資等內容與中介承諾是否一致,避免入境受阻或産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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