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
在新加坡擁有一輛車的成本
實在是太高昂了!
甚至一張擁車證的價格,
就能抵得上一輛小汽車的價格了。
也因此,在新加坡各種各樣的代步工具開始壯大起來。
說起個人代步工具,小南君最熟悉的是折疊式自行車和滑板車。
折疊式自行車一般速度可以達到30km/h,而且操控性好,價格在1500-10000左右,在可接受範圍內。
滑板車雖然炫酷,然而平衡性太差,很容易受傷。
當然,這是最常見的,還有非常新潮的,見過但名字叫不上來,例如:
個人代步工具之所以流行,之所以不斷更新換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便捷。代步二字,就是爲了圖便捷。
凡事有利必有弊。個人代步工具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不安全。
沒有防護設施,全靠個人技術。一句話,危險系數非常大。
再者,騎駛個人代步工具的違例行爲層出不窮。隨意放,亂擺,影響交通秩序。
所以,地鐵上通常是禁止攜帶這些東西的。而新加坡欲打造亞洲最安全國家,對個人代步工具的管制非常嚴格。
雖然代步工具給民衆帶來了很多便利,但是因爲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因此經常會有一些意外事故發生。爲了更好地保護民衆的交通安全,新加坡將開始實施關于個人代步工具的新法令!
而新加坡電動踏板車注冊規定還有一個多星期就要生效,至今已有超過7萬5000輛電動踏板車完成注冊手續,超過九成的人年齡于21歲或以上。公衆未來將能通過MyTransport.SG應用程序舉報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違例行爲。
陸交局今天發文告表示,已爲電動踏板車注冊的公衆當中,約73%的用戶年齡介于21歲到50歲、51歲以上的注冊者則占22%。年齡介于16歲到20歲的注冊者只占少過5%。另外,約85%是新加坡人。
當局表示,這些數據顯示,不同群組都認爲這些代步工具是有益和方便的,尤其是用于短程距離和提供第一及最後一英裏的連接(first and last mile connectivity)。
另外,陸交局表示,公衆可繼續通過https://www.lta.gov.sg/feedback/ 舉報違例事件。當局也正在改進MyTransport.SG應用程序,讓公衆能上傳照片和視頻,更直接地向當局舉報違例行爲。
當局提醒公衆,從7月1日起,使用或允許他人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注冊的電動踏板車,屬于違法行爲。售賣非UL2272標准電動滑板車的零售商也將受到處分。
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注冊的電動滑板車,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零售商若繼續售賣非UL2272標准的電動滑板車,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7月1日之後注冊或轉讓的非UL2272標准電動滑板車也將被拒絕。
到了2021年1月1日,公共道路上只允許使用UL2272標准的電動滑板車。至于那些沒有UL2272標准的電動滑板車,當局指出,一旦用戶注冊後,他們可以繼續使用直到2020年12月31日。
個人代步工具,雖然屢禁不止,但是應該予以限制。危害自身安全不說,也容易讓別人受傷。
至于愛好者們,可以在公園裏面玩,
盡量不要在密集的小路上騎駛。
否則,在新加坡,必會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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