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名男女疫情期間在辦公室喝酒吃東西,肅毒局人員上門檢查揭發他們違例聚會。其中一名女子今午認罪後被判罰款4000元。
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22日,22歲被告Zoey Lye Xun Jun昨天(24日)承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2020的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三天前曾違例聚會
被告曾在案發前三天,即9月19日午夜過後,在同一個地方與七個人違例聚會,並被警察發現。不料,她在9月22日再犯。
根據案情顯示,非法聚會主辦者是23歲的Fabian Hui Hei How,案發時他是一家公司的董事,該公司的注冊地址是宏茂橋5道Northstar@AMK工業大樓8樓一個單位,那裏是一個大約750平方尺的辦公室,擺放五張長桌子和六張小沙發。
去年9月22日,Fabian 決定在辦公室舉辦社交聚會。晚上11點,大概22個人陸續抵達。後來,被告來到並與其他人接觸。他們吃東西和喝酒。
晚上大約11點40分,肅毒局人員前來進行突擊檢查,發現23人在聚會。肅毒局人員記下被告的資料後,勸她離開。
包括被告在內的23名男女過後被控,他們的年齡介于20歲到33歲,當中有馬來西亞人。除了被告今天認罪,其他被告的案件另行處理。
控方促判罰款4000元到4500元,控方指,共有23人參加非法聚會,他們擠在辦公室裏,可能導致病毒傳播的風險。而被告在辦公室逗留大約30到40分鍾。
控方說,被告等的聚會沒有結束時間,如果不是肅毒局人員前來突擊檢查,聚會可能繼續。
控方:被告目無法紀
控方指,本案比其它住宅聚會的案件來得嚴重,因爲聚會地點是在商業鋪位,不容易被發現。
控方說,被告和另一名被告Fabian曾在案發前三天在同樣地方參加聚會,而被警察發現。但三天後,她又違例去同樣的地方參加社交聚會,被告顯然目無法紀。
此外,被告曾于去年4月17日因抵觸防疫條例繳付300元銷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