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說,羅大佑在我心中是神一樣的存在。
李宗盛說,你們的大哥是我,我的大哥是羅大佑。
周傑倫說,我的目標就是像羅大佑一樣成爲一個時代的“音樂教父”。
“音樂教父”羅大佑今年66歲了。
他和孩子、老婆定居中國台灣,悠遊自在,俨然一副“老人”樣。
可是,只要提起台灣樂壇,那些閃亮亮的70、80年代,都少不了羅大佑,少不了羅大佑那一群狂熱的音樂青年。
01
1954年,羅大佑出生在醫學世家。
那是個動蕩的年代,朝鮮戰爭剛結束,另一邊新的戰爭一觸即發。
要想在紛雜的政治局勢裏,保住家族的命脈,非得高瞻遠矚的鐵腕手段不可。
羅大佑的父親早就想好了,家裏小一輩子女們全員學醫。
戰爭不來,可以救死扶傷,社會地位也高;戰爭來了,或可保住小命。
所以,羅家上上下下,父親、哥哥是醫生,媽媽是護士,姐姐是藥劑師,羅大佑就在醫藥的包圍裏長大。
父親的醫書是全日語的,羅大佑看不懂。
只看見了那插在文字裏的醫學樣圖,全是被切割過的人體,手腳,眼睛,心髒,頭骨。
羅大佑嚇得頭大,只好先轉移興趣,歇一口氣。
羅大佑一家
家裏有一架鋼琴,是父親專業之外的興趣愛好。
還有一套鼓,全家去歌廳玩,父親看歌手打鼓,直覺“打鼓是很好的運動”就買下了,其實沒打幾次。
羅大佑像父親,課余總愛擺弄樂器,莫紮特、肖邦的曲目,信手拈來。
快樂時光,總是過得很快。
到了小學,羅大佑的興趣全轉到音樂上了,學校要求寫一篇作文《我的志願》,羅大佑頭一次想到的,是玩音樂。
“你幹醫生,你還可以一邊攪音樂。但如果你幹音樂,是不可能一邊做醫生的。”
父親的話言猶在耳,羅大佑想了想,科學家,慈善家,老師,作家,歌星,醫生,都寫了,唯獨沒有音樂。
沒有告知于衆,才真正會付出實踐。
02
羅大佑上學期間,台灣的音樂發展可謂迅速。
1973年,楊弦在胡德夫的演唱會上發表了余光中詩《鄉愁四韻》的譜曲版本。
1976年,陶曉清在淡水校園組織“西洋民謠演唱會”,李雙澤拿著可樂瓶,嘴裏大喊“唱自己的歌”。
不走尋常路的年輕人的所作所爲,立即引起大討論。
此後40年,“唱自己的歌”一直是民謠的精神圖騰。
胡德夫(前排右一)、李雙澤(後排右一)
羅大佑對此一無所知,但音樂的靈魂是相通的。
早在70年代初,他就在青年音樂團體“洛克斯”做鍵盤手,該團體爆紅南台灣餐廳、俱樂部,仿佛給民歌運動打了頭炮。
他吊兒郎當地應付著考試,整個身心則在音樂中漫遊。
他參加學校的樂隊,去酒吧裏做駐唱,他瘋狂迷戀外國歌曲,前前後後買了4000張翻版唱片。
他也嘗試寫歌。
1974年,他首次嘗試譜曲,命中注定地選了《鄉愁四韻》。與楊弦他們的調子完全不同,充滿了羅大佑自我的解讀。
1976年,朋友王振華看重他的才華,拉他爲電影《閃亮的日子》撰寫主題曲和插曲。
他一共寫了三首,其中有首名爲《歌》的,詞一直沒著落,直到遇見徐志摩的詩。
他還動筆了《童年》,那幾句“池塘邊的榕樹上,知了在聲聲叫著夏天”從起筆到完工,拉拉雜雜三年之久,只爲了找到詞與曲的咬合,朗朗上口的質感。
冷靜又躁動,成了羅大佑做事的慣有風格。
03
歌寫多了,羅大佑想自己出唱片。這時候他遇見了一個猛人,張艾嘉。
七八十年代的台灣,還沒有狗仔隊,張艾嘉年輕氣盛,日日開派對,夜夜交朋友,積累了一大筆人脈財富。
說來也巧,張艾嘉正是電影《閃亮的日子》的女主角。
《閃亮的日子》
羅大佑剛認識她,就爲她自由奔放的氣質傾倒了。
他給她寫歌,他叫她“小妹”,這是只屬于張艾嘉的別名。
張艾嘉唱腔不算驚豔,正好與輕快甜蜜的歌曲相配,很久就一炮而紅。
愛情之外,兩人互相欣賞。
張艾嘉就說過,“他真的是很有才華的人,我對他驚爲天人。”
有了這一層,1982年,羅大佑對民謠敬而遠之,想要發搖滾專輯,張艾嘉才甘願調動巨大的人脈資源爲他東奔西走。
很快就誕生了《之乎者也》。
《之乎者也》專輯封面,羅大佑一臉嚴肅,齊肩卷發,黑衣黑底黑墨鏡,一酷到底。
《之乎者也》的歌單,更是反叛意味十足。
《鹿港小鎮》裏充滿了幻滅感:
台北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
《將進酒》裏對教育的諷刺:
雙手擁抱是一片國土的沉默。
少年的我迷惑。
《童年》還些許透著幾絲仲夏明媚:
什麽時候才能像高年級的同學。
有張成熟與長大的臉。
張艾嘉和羅大佑先成立了“果實音樂制作公司”,發行了2000張名爲《羅大佑作品選》的黑膠。
可《之乎者也》母帶制作費太過昂貴,果實音樂負擔不起,張艾嘉就四處遊說,還跑去黃霑那裏拉了一筆贊助。
滾石音樂剛成立不久,扛不住張艾嘉的遊說,老板終于放話,“我不敢預估這張專輯的命運,只能賭一把”。
80年代,台灣歌壇受制于嚴肅的審查,只能在情歌和歌頌之間喘息前行。
沒想到,這張專輯火了,一口氣賣了14萬張。
這個數字在當年可謂破天荒,從此羅大佑開始了他橫掃時代的“黑色旋風”時期。
04
羅大佑能緊緊抓住時代的脈搏,與他在醫院的經曆不無相關。
他寫不了情歌、唱不了頌歌,只能寫他所感,那便是亂世中的憤怒,憤怒,憤怒。
1983年,《未來的主人翁》順利發行。此專輯花去了羅大佑九個月的時間。
“其實是最慘痛的一張唱片,碰到的挫折、失敗的感覺是最多的。”
《亞細亞的孤兒》以質問開頭:
多少人在追尋那解不開的問題。
多少人在深夜裏無奈地歎息。
多少人的眼淚在無言中抹去。
同名歌曲《未來的主人翁》裏的未來,灰暗、無情、不值一活。
我們不要一個被科學遊戲汙染的天空。
我們不要被你們發明變成電腦兒童。
就連情歌《小妹》,都唱出了生不如死的感覺:
何不與我共飲這僅有的一杯。
醉笑看人間的無聊與是非。
古怪卻真實,新專輯《未來的主人翁》又賣出了25萬張的好成績。
大街小巷傳頌羅大佑的歌,感受著歌裏熱潮湧動的青春,和永不妥協的愛的力量。
羅大佑成了青年精神的圖騰,也成了審查制度戲耍的對象。
等到1984年,《家》發行,憤怒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溫情內斂的羅大佑。
“搖身一變”並非羅大佑有意爲之,還是審查問題。
兩張搖滾專輯給羅大佑定了型,到了第三張專輯《家》,他想要更開闊的音樂體驗,要遊進更深刻激蕩的音樂海域。
他親去日本,在東京錄音,請作曲家三枝成彰編曲,胡琴,月琴,巴烏,台語新唱腔,一應俱全。
可就是這張專輯,遭到了台灣當局和黨外勢力的雙重壓榨,一方唾棄他不夠激進,一方計較他不夠溫柔。
一時間,羅大佑覺得無法與外界溝通,創作熱情一落千丈。
父親是過來人。
《之乎者也》發行後,父親說,“這個政治的事你要小心一點。”
《未來的主人翁》發行後,父親反問道,“是不是這個政治的風險要小心一點?”
羅大佑年少輕狂,不屑于父親過慣了大風大浪的日子,事事都要來個膽戰心驚的舊習慣。
這次他認清了,父親是對的。
05
1985年3月9日,父子倆去了機場,父親親自看著羅大佑登機去了美國。
老子內心肯定是竊喜的,這回兒子最終要放棄音樂,回歸醫療家族的正途了。
紐約,一個文化大熔爐,更不適合冷靜下來專攻醫學。
加上羅大佑從小非西洋音樂不聽,來到紐約簡直是靠近了音樂的本真。
那大街小巷的音樂迷醉,那五花八門的藝術交流,還有那奔波奮鬥的每一張黃色面孔,處處觸動著他的神經。
音樂還得繼續。
1987年,他給父親寫了11頁的長信,曆數身爲音樂人的使命。
“心裏拔河拉扯14年,音樂終于贏了。
“我已經決定好這輩子不做醫生。一輩子都做音樂,一輩子的主業都只有音樂。”
這份決心來自紐約,更來自風浪過後的自我肯定。
1984年,英國樂界大佬菲爾·柯林斯召集十多位歌手錄制《Do they know it’s Christmas》,爲非洲饑民募捐。
1985年,美國樂壇也不甘落後,當家人邁克爾·傑克遜爲親自創作《We Are The World》,45位歌手獻唱,爲非洲募捐了6000萬美元,轟動全球。
張艾嘉深受感動,聯系遠在美國的羅大佑寫歌,台灣、香港、新加坡等地60位歌手演唱。
1985年,“台灣光複40周年”,《明天會更好》名震兩岸三地。
讓我擁抱著你的夢。
讓我擁有你真心的面孔。
讓我們的笑容充滿著青春的驕傲。
讓我們期待明天會更好。
這首公益歌曲,唱出了對和平的期望,對青春的歌頌,對未來之夢的期許,也正中黨派宣傳的胃口。
責難如雨下,澆透了羅大佑的心。
他恨,他惱,他無力改變,可那又怎麽樣呢?可既然音樂注定要和政治較量,他還是選擇愛音樂。
1990年,羅大佑去了香港,發現了一個叫做林夕的年輕人。
當時林夕還在當語文老師。“以你的才華,別教書了,跟我出來做事吧。”
拉著林夕,羅大佑成立了音樂工廠。
06
香港沒有審查拘束,時代潮流滾滾來。
幾年內,羅大佑寫出了《東方之珠》《原鄉》和《首都》。
兩年前,他以《愛人同志》開腔,一錘子將聚焦社會的目光打碎,探索更深遠的議題——時代。
爆裂的搖滾之音,滋滋作響的時代洪流,少了青春的插科打诨,卻多了中年人的氣韻沉香。
《東方之珠》筆調一轉,讓蠅營忙碌的香港化身成爲一抹鄉愁盛景。
讓海風吹拂了五千年。
每一滴淚珠仿佛都說出你的尊嚴。
讓海潮伴我來保佑你,
請別忘記我永遠不變黃色的臉。
但無論是《原鄉》的激烈轉變,還是由許多內地古典音樂人配樂的《首都》。
都在指向一個事實,新的羅大佑依然歸來。
過去他使用的語言,是從爲他人寫歌,追隨搖滾的腳步那裏得來的。
現在他有了自成一體的風格,獨一無二的音樂類型。
他技藝純熟,可自由穿梭于各種曲風之間。
以至于,有些歌曲聽過千萬遍,已印刻在童年回憶裏,看到是羅大佑的作品,你還是會大吃一驚。
原來是他。
作品比作者先行,只知歌曲名,不知羅大佑。
半個世紀的樂壇起伏,半個世紀的沖鋒縱橫,還有誰,能活出羅大佑這番霸氣自在?
07
時間對所有人都足夠殘酷。
2016年,“假如我是羅大佑”巡演正式開場,明星朋友和粉絲一起登台,頗有遊戲人間的味道。
2017年,台北小巨蛋演唱會,籌備近兩年,張宇、辛曉琪、陶喆都來捧場,門票售出卻不足七成,虧損百萬。
羅大佑自嘲說,“你們來小巨蛋,從沒那麽寬敞過吧?”
2020年,知乎上已經開始問,“羅大佑的地位是不是捧得太高了?”
羅大佑過氣了,不是嗎?
更准確的說法應該是,他不該屬于當今這個時代。
出道40年,他成了一代人的回憶,成了烽火精神的神秘符號,他的經曆融入了他人的職業生涯裏。
90年代,高曉松在《睡在上鋪的兄弟》裏寫,你刻在牆上的字依然清晰,從那時候起,沒有人能擦去。
刻的哪一句已不可考,只知道是羅大佑的詞。
2000年,兩千人包機南下上海,其中就包括許知遠,只爲看一眼羅大佑在內地的首唱。
2004年,台北演唱會接近尾聲,他站在台上,掏出一張報紙,念著“美國建議台灣向伊拉克派兵”的新聞,當場撕了自己的美國護照。
“老美習慣當老大,台灣一直被美國牽著走,現在美國要求台灣派兵去伊拉克打仗,我實在看不下去,所以下周我會去AIT撤銷我的美國身份。”
執著、癫狂裏透著一個直愣愣的與精致利己劃清界限的傻氣。
他無心政治,他追求音樂的純粹,但他要表達自己的看法。
這個時代的符號是娛樂,而羅大佑從來不屬于娛樂,他只屬于作品本身。
羅大佑歌裏,沒有遮陰的小情小愛,沒有歇腳的無病呻吟,每一句都直指時代的心髒。
沒有人喜歡成爲時代的一粒微塵,但他的歌會告訴你,每個人都是微塵,每個人在泥沙俱下裏掙紮。
這不就是勇士的精神?
時代或許把憤怒看作花拳繡腿,但勇士永遠都是勇士,守望將來,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