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加拿大籍毒販在華獲死刑 美國網友:他咎由自取,應該絞死他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因犯走私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死刑。”遼甯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14日晚20時30分許發布通告,法院當天對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依法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環球時報》記者當天全程旁聽了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記者注意到,案件審理期間,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的辯護、翻譯等各項權利,包括加拿大駐華使館官員和中外媒體記者在內近60人到庭旁聽。對于謝倫伯格被判死刑以及此前中國拘捕兩名加拿大人,加拿大和西方一些媒體宣稱這是中國對加拿大逮捕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報複”。
新加坡《聯合早報》14日稱,根據中國刑法第347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即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可處以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報道稱,由于中加關系處于敏感期,謝倫伯格案備受關注,中國官方兩次公開庭審以對外展示透明度和司法公正性。4名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當天到庭旁聽,另有公衆和部分中外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包括《聯合早報》《華爾街日報》和法新社的記者。
加拿大《國家郵報》稱,謝倫伯格在中國突然重審的消息“讓人懷疑他是否成爲加中爭鬥的人質”。《紐約時報》14日稱,加拿大和中國的外交沖突14日達到“最危險級別”。加拿大人謝倫伯格在其販毒案重審過程中堅決否認自己對販毒活動知情,聲稱自己是被人陷害的。而檢方認爲,有證據證明他參與了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報道稱,在加中關系日益惡化的背景下,法庭支持檢方對謝倫伯格重判,他的家人擔心“謝倫伯格成了一個棋子”。
《華盛頓郵報》14日稱,謝倫伯格一案遭到法律專家和他家人的譴責。他們認爲,“中國用謝倫伯格作爲施壓加拿大釋放孟晚舟的籌碼”。不過,美國網友“傑夫2345”在報道後的留言中反駁稱,“如果有人愚蠢地想在中國建立非法毒品銷售網絡,他是咎由自取。這些人應該從地球上消失。我對這名加拿大人沒有同情心,應該絞死他。”在社交媒體上,這起案件引起加拿大和中國網友的關注。在推特上,網友法斯塔說,在中國,走私販賣一定數量的毒品就是死罪,中國人以前就拒絕了鴉片,現在更不需要毒品。在中國微博上,許多網友稱:“依法治國,一視同仁。”
[環球時報赴大連特派記者 範淩志 環球時報駐加拿大、新加坡特約記者 陶短房 任重 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