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二: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
馬來西亞一名銀行高管在法庭作證時稱,前總理納吉布的兩張信用卡,曾一天內在意大利同一家珠寶店進行10筆交易,消費額高達76萬3500歐元。但納吉布並未投訴信用卡遭盜用。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被控涉及SRC國際公司洗錢案7月15日進入第37天審訊,第47名證人是大馬銀行(Am Bank)高級副總裁楊英良。他周一出庭供證時,證實上述信用卡交易。
主控官布迪曼盤問楊英良時,要楊英良核實納吉2011年至2015年的兩張白金信用卡銀行結單。這兩張信用卡的總限額爲300萬令吉(約167萬人民幣)。楊英良表示,上述76萬3500歐元的10筆信用卡交易,是2014年8月8日在意大利一家名爲de GRISOGONO的珠寶店的消費數額。他說,這筆信用卡債務在2014年8月13日和8月14日繳還。
楊英良說,其中一張信用卡2014年12月22日在美國檀香山的香奈兒店消費13萬零625美元,另一張卡則在曼谷香格裏拉酒店消費12.7萬令吉(約21萬人民幣)。他說,納吉布並未針對這些交易投訴信用卡遭盜用。
納吉布周一晚間在社交網站回應此事時表示,這筆交易是爲了買禮物送給與馬來西亞關系良好的某國王室成員和其隨團代表,他並未說明是哪國王室,只表明並非沙特阿拉伯或阿布紮比王室。
納吉布諷刺總理馬哈蒂爾在首次擔任總理期間,曾贈送津巴布韋總統穆加貝私人住宅,但費用是由政府承擔。納吉布表示,他贈送的禮物都是用自己的信用卡付賬。納吉布也在面簿張貼一封信函,說明自己在2014年8月8日贈送禮物後,收禮者同年8月15日來函感謝納吉夫婦贈予“貴重禮物”。
納吉布2009年擔任總理後設立名爲“一馬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他任總理期間,有媒體稱“一馬公司”中有數十億美元去向不明,其中部分流入納吉布的個人賬戶。
去年7月至今,納吉布受到背信、濫用職權和洗錢等累計40多項指控,涉嫌借一馬公司子公司交易爲自己牟利超過1000萬美元。吉隆坡高等法院今年4月開始審理納吉布貪腐案,而他否認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