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公關事件持續發酵,黑媒體仍死纏爛打。繼中柬商業協會主席Pov Chumnit(柬籍華人,中文名:俞淩雄)先生及其所屬公司發布官方聲明之後,針對俞淩雄先生的一一駁斥,北緯31度(以下稱該媒體)並沒有從正面回應大衆對其媒體屬性的質疑,甚至試圖繞開基本事實,拼湊一些毫無價值的所謂“證據”截圖繼續混淆視聽。爲讓大衆了解事件真相,對于行業現狀及未來發展的認知不被其誤導,現對該媒體的不實言論做最後一次回應:世界很美好,不要走偏門!
該媒體在最新的不實文章中,開篇打起的“親情”牌,著實令人感到不適。
試問:該媒體在肆意扭曲事實,踐踏他人名譽,妄圖引導公衆輿論以圖私利之時,這所謂的“眼淚”恐怕也只是鳄魚之淚,目的之淚。
深谙網民心理,慣用網絡套路的該媒體,又一次試圖利用“感情牌”,來拉攏大衆,其無底線、無節操的行爲,令人憤慨。
在事實之爭面前,以受害者的姿態,向不明真相的公衆尋求安慰,其實是在讓公衆爲難,綁架大衆道德,最終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下面,我們挑幾點,看一看該媒體所謂的“鐵證”究竟有多“鐵”:
第一:“傳銷之實”
該媒體通過發布的截圖,斷定俞淩雄先生經營的企業爲傳銷企業。而事實上,這張截圖是一個正常的合法合規的企業經營行爲中的激勵機制。
首先,每個公司的産品不一樣,代理商所代理的産品或獲得獎勵的內容也不一樣。之前文中提到過,俞淩雄先生創業十年,其中一個板塊是企業家培訓,面向市場的産品,是課程門票及弟子會員。
其次,關于代理商的一級分傭機制,該機制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在其他國家都是合法合規。任何一個做過企業,做過銷售的人,都應該知道,這是標准的代理商合作機制。
對于各大企業都在正常使用的代理商激勵機制,該媒體公然定義爲傳銷,這已經不止是法盲!連最基本的功課都沒做好,什麽是傳銷都沒有搞清楚。
下面,我們來說下真正的傳銷是什麽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可見,傳銷組織具有三個必備要素:
1、形成三個層級以上人員網絡;
2、引誘、脅迫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3、以發展下線人員的數量作爲報酬或者返利依據。
傳銷令人痛恨,大家需要高度警惕,嚴格辨識,同時也不要被錯誤的言論所誤導。
第二:翻出俞淩雄先生弟子的個人經曆,偷梁換柱
首先,俞淩雄先生做企業家教育培訓已經超過十年,所成立企業曾經是中國最大的企業家教育培訓平台之一,在全球有30萬會員,3萬弟子。這些會員或者弟子大多都有自己獨立經營的企業。那麽這些企業家如果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犯錯或者違法,是否都要讓俞淩雄先生來負責?就像一個孩子犯罪了,從法律上來說,他的父親是無罪的。所以,這樣诋毀的邏輯,本身就是無理取鬧。
其次,文中所提到的俞淩雄先生弟子,在過去犯過錯,但現在人家已經在堂堂正正的做事情。該媒體把人家幾年前的事情挖出來,重新說事,完全不顧及他人隱私。人活一世,一時犯過錯,難道就不允許別人改過自新,重頭再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第三:關于虛擬貨幣發幣
這一點本來在上一篇文章(俞淩雄炮轟黑公關:忍無可忍,無需再忍!https://mp.weixin.q q.com/s/oMc8fTtwnyra-ihVjiLW8g)已經詳細公開過,在這裏,再次嚴正聲明,俞淩雄先生只發過一個幣:萬博幣(CGK)。俞淩雄先生爲新加坡WanShare交易平台原始投資人,董事,而非創始人。
文章中還提到,索要費用的截圖,是在诋毀他們,一會說:就是好奇,本身家境好不差錢(這可真不是“好奇”兩個字能解釋的,你當法律是空氣嗎?)一會又含沙射影的說,換微信頭像,名字,什麽截圖都可以僞造。真不明白,該媒體要說明什麽。而我們這裏要說明的是:聊天記錄都還在,備份完好。
最後,俞淩雄先生本人再做最後一次回應:
本人(俞淩雄)非常痛恨傳銷,做企業十幾年到今天從來沒觸碰過傳銷制度,這是作爲一名企業家應該遵守的原則和底線。如果北緯31度真正是在反傳銷,我舉雙手贊成,並全力以赴的支持。也希望北緯31度把那些幣圈的傳銷幣統統曝光,把那些通過靜態收益、動態收益、拆分盤、對對碰等類似的傳銷制度一網打盡。
但是,勿要蹭熱點,失去底線!
我(俞淩雄)最想看到的,是通過自己的努力,給幣圈帶來一股清流,讓區塊鏈的技術和數字貨幣的機制真正改變世界,讓創業者不再跪著創業。
最後,希望北緯31度,好自爲之。
中柬商業協會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