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看薇娅逃稅被罰13.41億——稅務規劃又該如何做?
導讀
一、法律視角看薇娅利用所謂“合理避稅”,偷逃稅款被罰
二、個人所得稅到底是怎麽收的?
三、在什麽情況下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四、常見的稅務規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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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查明,網絡主播黃薇(網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6億元,依法對黃薇作出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1億元。
一、法律視角看薇娅利用所謂“合理避稅”,偷逃稅款被罰
01
薇娅有偷逃稅款的嫌疑,稅務部門是怎麽發現的呢?
近年來,稅務部門一直重視並持續規範網絡直播行業稅收秩序。主管稅務部門經稅收大數據分析評估發現,黃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稅問題,且經稅務機關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徹底,遂依法依規對其進行立案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
02
薇娅所謂“合理避稅”的違法事實有哪些?
2019年至2020年期間,薇娅通過隱匿其從直播平台取得的傭金收入虛假申報偷逃稅款;通過設立上海蔚賀企業管理咨詢中心、上海獨蘇企業管理咨詢合夥企業等多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個人從事直播帶貨取得的傭金、坑位費等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爲企業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從事其他生産經營活動取得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
03
薇娅的罰款倍數是如何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稅務部門秉持“依法依規、寬嚴相濟、過罰相當”的原則,充分考慮了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對薇娅進行處罰。
一方面,對其主動糾錯的偷逃稅等違法行爲依法從輕處理。薇娅對其隱匿個人收入偷稅行爲進行自查並到稅務機關提交補稅申請,能夠配合調查主動補繳稅款5億元,占查實偷逃稅款的78%,並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爲,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爲危害後果等情節。稅務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按照《浙江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給予從輕處罰,對隱匿收入偷稅但主動補繳的5億元和主動報告的少繳稅款0.31億元,處0.6倍罰款計3.19億元。
另一方面,對其未能糾錯的違法行爲視危害程度依法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按照《浙江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薇娅隱匿收入偷稅且未主動補繳部分,性質惡劣,嚴重危害國家稅收安全,擾亂稅收征管秩序,對其予以從重處罰。因此,對其隱匿收入偷稅但未主動補繳的0.27億元,處4倍罰款計1.09億元;薇娅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部分,較隱匿收入不申報行爲,違法情節和危害程度相對較輕。因此,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偷稅少繳的1.16億元,處1倍罰款計1.16億元。
04
薇娅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有逃避繳納稅款行爲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到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本案中,薇娅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若其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則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若其在規定期限內未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一旦被追究逃稅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GERENSUODESHUI
二、個人所得稅到底是怎麽收的?
1. 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修正)》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産租賃所得;
(八)財産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修正)》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計算
(一)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爲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1)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
計算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2)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計算公式: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爲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爲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3)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計算公式: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爲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爲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後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爲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4)年終獎所得(自2022年1月1日起有變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164號規定: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爲: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
1.財産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2.財産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産的收入額減除財産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三、在什麽情況下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呢?(共33種)
1、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規定: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准領取的誤餐費,不征個人所得稅。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可扣除一定標准公務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人,扣除一定標准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准,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3.福利費(生活補助費)免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中可以免稅的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4.救濟金、撫恤金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救濟金、撫恤金免納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5.工傷保險待遇免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規定:“一、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夥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複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6.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免稅
財稅[2006]10號:企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規定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7.個人提取的“三險一金”免稅
財稅[2006]10號: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8.生育津貼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9.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10.退休費、離休費等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具體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11.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從所在單位取得的補貼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規定: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12.科技人員職務轉化現金獎勵減征50%
財稅〔2018〕58號: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科技人員股權獎勵暫不征稅
國稅發[1999]125號: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4.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的薪金津貼免稅
財稅〔2007〕93號:對由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給我國公民或國民(包括爲亞行執行任務的專家)的薪金和津貼,凡經亞洲開發銀行確認這些人員爲亞洲開發銀行雇員或執行項目專家的,其取得的符合我國稅法規定的有關薪金和津貼等報酬,免征個人所得稅。
15.軍人轉業費、複員費、退役金免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規定,第六項:軍人的轉業費、複員費、退役金;
16.軍人的十三項補貼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幹部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6〕14號)規定:
(1)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助;夫妻分居補助;隨軍家屬無工作生活困難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子女保教補助費;機關在職軍以上幹部公勤費(保姆用費);軍糧差價補貼,屬于軍隊幹部的免稅項目或者不屬于本人所得的補貼、津貼,不用繳納個稅。
(2)暫不征稅的補貼、津貼有5項:軍人職業津貼;軍隊設立的艱苦地區補助;專業性補助;基層軍官崗位津貼(營連排長崗位津貼);夥食補貼。
1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免稅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08號):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准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18.遠洋船員的夥食費
國稅發〔1999〕202號:由于船員的夥食費統一用于集體用餐,不發給個人,故特案允許該項補貼不計入船員個人的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
19.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減半優惠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7號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0.疫情防控津補貼免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准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政府規定標准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准。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21.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防護用品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2.外交人員所得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八項: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23.外籍人員的八項補貼免稅
財稅字〔1994〕20號: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二)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三)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爲合理的部分。
24.特定來源的外籍專家工資薪金免稅
根據財稅字〔1994〕20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籍專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家;
3.爲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爲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文化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我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政府機構負擔的。
25.境外人才稅負差補貼
財稅[2019]31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26.奧運相關外籍技術官員免稅
財稅〔2017〕60號:對受北京冬奧組委邀請的,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期間臨時來華,從事奧運相關工作的外籍顧問以及裁判員等外籍技術官員取得的由北京冬奧組委、測試賽賽事組委會支付的勞務報酬免征個人所得稅。
27.西藏地區津補貼免稅
財稅字[1994]021號:對個人從西藏自治區內取得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浮動工資,增發的工齡工資,離退休人員的安家費和建房補貼費免征個稅。
財稅字[1996]91號:西藏區域內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28.殘疾孤老烈屬的所得各省確定減稅幅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9.住房租賃補貼免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30.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3倍以內部分免稅
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第一項: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31.一次性破産安置費免稅
財稅〔2001〕157號: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産,企業職工從該破産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32.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遞延納稅
財稅[2016]101號: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
33.職工個人取得擁有所有權的量化資産,暫緩征稅
國稅發[2000]60號:集體所有制企業在改制爲股份合作制企業時可以將有關資産量化給職工個人,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
四、常見的稅務規劃有哪些?
01
綜合所得籌劃
(1)合理利用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如對于在職讀研等繼續教育進行專項附加扣除,通過多項選擇來減少個人所得稅繳納稅額。
(2)合理分配年終獎與工資薪金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原理是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去計稅的,所以當超過某一級數時,就需要按高一檔的稅率去計稅繳納,所以合理的分配年終獎和工資薪金比例,有利于達到更好的稅務規劃效果。
(3)年終獎避開零界點
新的個稅法施行後,臨界點前後相差一元錢到手可能會拉開千元的差距。如發獎金的數額超過144000元時候,在144000–160500區域內的任何獎金數額都會比發獎金144000元時候實際拿到手(稅後)的獎金還要少。
02
經營所得籌劃
(1)注冊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2)小規模納稅人一個季度收益不超過四十五萬,免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年利潤不超過一百萬,企業所得稅按5%繳納;一百萬到三百萬企業所得稅按10%繳納;超出三百萬全額按25%繳納。
舉例而言,你的利潤是300萬,稅是25萬;你的利潤是301萬,稅是75萬,多一萬的利潤稅要多交50多萬元。
(3)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核定征收方式納稅
03
根據需要變更國籍(以投資入籍等方式)
以新加坡爲例:
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按照累計遞增的方式征收,從2%起征,最高22%。中國大陸則是從3%起征,最高45%;美國從10%起征,最高37%,對比下來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最高點的稅率的確是比較低的。但需要補充的是,中國大陸有些城市會給與人才的補貼部分豁免所得稅,比如海南自貿區對于人才的補貼應納稅額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目前新加坡的標准稅率是17%,中國大陸是25%,香港特區16.5%,對比標准稅率,新加坡和香港特區比中國大陸略低。
在新加坡落地的所有企業,公司利潤在首20萬新幣以內都可以獲得50%-75%的豁免,有效稅率在4.25%-8.5%之間。
而在中國大陸,針對利潤在100萬人民幣(約等于20萬新幣)的小微企業給與50%-87.5%的豁免,有效稅率在2.5%-10%之間。
聲 明
學法懂法守法,稅務規劃必須建立遵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不可弄虛作假,不能刻意脫逃。依法納稅是作爲公民的光榮義務,稅款應當咨詢主管機關如實全額繳納,發現問題配合調查及時改正,嚴格履行公民義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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