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工商局公布消費品——公告的列管貨物(CONTROLLEDGOODS),必須符合安全標准要求。新加坡保護消費人士(安全規格)注冊方案亦有此要求。
于列管電氣産品需強制申請PSB認證,産品進入新加坡之前,必須由在新加坡有稅籍之公司行號做爲申請PSB之持證者(本公司提供新加坡商,可作爲進行申請PSB認證時之持證者)。産品于取得PSB之後,方可進入新加坡銷售。
發證單位PSB(ProductivityandStandardBoardofSingapore)。a、證書持有者爲新加坡當地之公司行號,無工廠檢查及年費。b、證書有效期限:三年。c、産品若有Plug,需提出SS246測試認證報告d、産品認證無“系列”申請(每張證書只能涵蓋單一型號)
1、新加坡電壓爲AC230V/50Hz2、證書持有者需是當地注冊之代表公司
發證:安全標志需置于産品上
文件要求:安全性測試;
有效期在三年內的CB證書和測試報告(僅英文版)
由PSBCorporation或認可測試實驗室根據新加坡標准發出的所有報告
由新加坡實驗室立案體系承認的獨立實驗室發出之報告
2、附加文件
新加坡當地代表資料
新加坡安規申請授權信(新加坡當地代表公司信紙)
若CB證書持有人與新加坡當地代表公司不同,CB證書持有人須出示授權信
完整的電路/線路圖(含額定值),以及零件表(最好是A3尺寸)
英文使用手冊
原版卷標或清楚可見的彩色照
彩色外觀和內部照片
新加坡標准生産力與改革委員會(簡稱SpringSingapore)是被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制定的産品安全署,主管消費者保護(産品安全要求)登記方案(簡稱CPS方案)。2002年4月1日起,消費者保護法規第1991號,由消費者保護條規第2002號代替。新條規要求,産品安全的符合性應該基于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測試評估。目前有45大類産品屬于控制類強制認證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