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隊發文告說,陳秋燕星期六(5日)會被控謀殺,一旦罪成,可能面臨死刑。調查仍在進行。(人名譯音)
據死者外甥說,陳秋燕爲了組屋轉讓一事,過去兩個月來一再和養父起爭執,家人頻頻勸阻,也嘗試讓她明白錢和組屋遲早是她的。“不知道她是不是等不及了,才鬧出這樣的悲劇。”
事件發生在星期五(11月4日)淩晨5時35分左右,地點是盛港河谷通道(Rivervale Drive)第190A座組屋的一高樓四房式單位。嫌凶是陳秋燕,死者是陳亞邦(67歲,前屠宰場員工),兩人是養父女關系。
住在出事單位隔壁的沃蒂巴爾(77歲,家庭主婦)說,她早上7時45分左右看見陳秋燕被押著從門前經過,連忙問發生了什麽事,但她搖搖頭,什麽話也沒說。“她看起來神情有點擔心,但整個人很安靜,一聲不吭。”
死者的大姐和四姐約早上10時左右到場,但不能進入屋內。83歲的大姐用福建話與警方對話。她哽咽地說,不明白爲什麽會發生這樣的事,她非常心痛。
他說,舅舅和舅母視養女如己出,還供她讀完大學。舅母會爲女兒挑魚刺,舅舅也時常下樓爲女兒打包食物。“舅母兩個月前過世後,她(陳秋燕)開始擔心萬一舅舅也走了,自己會落得身無分文,所以多次向舅舅討錢,也要舅舅把組屋割名給她。”
根據國內稅務局的記錄,案發組屋目前仍在死者和他已離世的妻子名下。律師蕭錦耀受訪時說,假如陳秋燕能夠出示領養證件,她在法律上就算是陳亞邦的合法孩子。“陳亞邦的妻子和父母也都已不在世,即使他生前沒有立遺囑,按照無遺産繼承法,屋子會直接轉給陳秋燕,不用特別轉名。”
《聯合早報》記者聞訊趕到案發地點時,看見五輛警車停在組屋樓下,周圍拉起封鎖線。警方翻查樓下的垃圾槽,帶走一個裝有物件的紅色塑料袋。據悉,死者身中多刀,傷勢主要集中在上半身。
若能夠出示領養證件 就算沒遺囑也無須轉名
死者親人之後趕到現場。死者的李姓外甥(33歲,資訊科技從業員)受訪時說,舅舅夫婦當年因爲沒有生養而決定領養孩子。他們和女子馬來西亞的生母談好條件,等孩子出世後就抱到新加坡。
住在隔壁單位的拉麗塔(45歲,物流業經理,沃蒂巴爾的女兒)說,嫌凶較孤僻,不善與人溝通。聽說她常常換工作,最近在後港一帶的首飾店上班。
盛港發生家庭悲劇,31歲女子疑要中風養父把組屋轉到她名下被拒,結果涉嫌在爭執中持刀刺死養父。這名養女事後自己報警,並等警察上門。她今天會被控謀殺罪。
據悉,死者七八年前退休,五年前中風。他的妻子曾前後在超市和咖啡店工作,但三年前確診肺癌,並在兩個月前去世。
樓下居民蒂娜(37歲,看護員)說,她淩晨4時許起床做禱告,四下寂靜時樓上突然傳來嘈雜聲,一名男子連喊兩句“你到底在做什麽?”跟著有重物落地的聲響,整個過程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擔心養父母去世後身無分文 多次向養父討錢起爭執
他說,這個表妹平日不與親戚來往,大家對她的情況所知甚少,即使農曆新年親戚上門拜訪,她大部分時間也都關在睡房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