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屋主說,自己曾花費近1萬元律師費才將屋子取回。
屋霸夫妻及女兒都曾破産,有苦主于1999年針對沈添寶申請破産令,但他在2010年11月脫離窮籍;他的妻子何美蘭在2000年9月被銀行起訴破産,女兒何潔琳則在2014年被列入窮籍。
即便申請到取回物業令狀,有執達吏強制性清屋,屋主須另行花錢聘請輔警到場確保衆人安全。強制性清屋前,執法人員仍得給與租客一些寬限時間,直到取回物業令狀規定的最終日期。
公寓女保安古爾巴幹(68歲)透露,沈添寶平日騎腳車送餐,時常會將腳車停在汽車停放位,經提醒後反嗆“腳車就是我的車”,保安只好將腳車移到腳車停放區。
律師藍國慶受訪時說,在類似的租房糾紛中,最簡單有效保護屋主的辦法,就是在房租合同中提前注明,一旦租客欠租違約,房主可以直接上門鎖屋,並全程錄下過程。但要確保鎖門時,單位內無人在家。
何姓屋主說,在欠租初期,屋霸曾用女兒健康、資金周轉等各種借口拖延時間。他後來發現,申請庭令要花大量時間、精力及錢財。比如,屋主必須證明在上庭前,已經盡力嘗試與租客溝通調解。期間,若租客以合理理由向法官申請寬限,拉長庭審過程,就意味著屋主要支付更多律師費。
屋主擔心采法律行動得不償失
曾與屋霸一家打交道三年、20萬房租至今未收到的何姓屋主(60歲)近期受訪時,談到自己的教訓。他後來才知道,租房糾紛屬于民事糾紛,若屋主不采取行動,司法機構並不能主動介入案件,他認爲屋霸一家正是看准這一點,一直拖欠租金。
經紀:要警惕本地年長租客
這次遭欠租的是一名年約50多歲的女屋主,記者聯系上經手這筆租房交易的房屋經紀,對方不願多談,只說屋主對整個租房經曆感到遺憾,光律師費已花費幾萬元,法庭判的賠償也討不回,房客已離開,屋主拿他們沒辦法。
屋主雖可通過庭令收回房子,但若租客不按照庭令規定繳付房租或賠償,屋主須重新聘請律師針對賠償進行起訴,若租客無錢繳付,可申請對方破産,但這些都要付費,不少屋主可能選擇止損,不再追究。
記者日前接獲消息走訪公寓,發現單位大門緊鎖,門上張貼著取回物業令狀(Writ of Possession),指女租客何美蘭自2022年1月起拖欠房租超過3萬8000元,須在10月18日前搬走,否則法庭的執達吏(bailiff)就要上門強制清空屋子。
記者嘗試聯系何美蘭,但她沒有接電話。
博納房屋經紀郭家伸和ERA房屋經紀謝婷婷受訪時說,房屋經紀一般會調查租客背景,對年長的本地租客更加警惕,因爲大多數新加坡人都能購屋,除非是新家還沒建好。
公寓管理委員會主席陳欲耀(64歲)證實,此前在這個單位租住的正是媒體廣泛報道的東海岸屋霸一家,丈夫沈添寶和妻子何美蘭。他們一家10月17日搬離了公寓。
要確保租客定時交租金、拖欠之後能采取什麽行動,屋主都要事先做好功課。
本地媒體曾多次報道,東海岸屋霸一家自2012年起在東海岸一帶租住排屋、洋房及高檔公寓,卻不繳付房租,惹上多起官司。2019年,屋霸一家拖欠20個月房租逾8萬元,屋主二次申請庭令,三人才在強制清屋前搬離。
他說,已被拖欠房租的屋主們也可以一起請律師,用涉嫌欺詐的罪名起訴屋霸。
本地媒體曾多次報道,東海岸屋霸一家自2012年起在東海岸一帶租住排屋、洋房及高檔公寓,卻不繳付房租,惹上多起官司。2019年,屋霸一家三口搬進位于勿洛南3道的勿洛閣公寓,拖欠20個月房租逾8萬元,屋主二次申請庭令,三人才在強制清屋前,于2021年3月搬家至The Palladium。
陳欲耀說,這段期間,這家人常與鄰居發生摩擦,比如隨意停放腳踏車、在陽台邊放植物花盆。陳欲耀提醒他們,女租客卻寫信投訴他歧視租戶。搬走的最後一天,這家人也讓搬家貨車停在公寓內搬運行李,公寓管理層爲了請走他們沒有阻攔。
這次的受害屋主公寓在布魯克路(Brooke Road)的The Palladium,也是位于東海岸路一帶。
在簽訂租房合同前,房屋經紀會對所有租客進行破産背景調查,但據悉,屋霸這次租下The Palladium時,只申報妻女的名字爲租客,她們兩人當時脫離了窮籍,不在破産人名單上。
專挑東海岸高檔公寓、洋房租住,卻不付房租也不搬走,10年來惹下無數糾紛的“東海岸屋霸”時隔一年又故技重施,拖欠公寓屋主近4萬元房租,屋主向法庭申請逐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