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起行動中,共有352名男子和185名女子因涉嫌詐騙或充當錢騾被調查,他們的年齡介于13歲至76歲。
537名男女涉嫌詐騙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涉及逾1856起案件,受害者損失金額超過1330萬元。被調查者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3歲。
警方提醒,當局將嚴肅對待任何涉及詐騙的人,觸法者將被依法處置。爲了避免成爲罪犯,公衆應該拒絕他人使用你的銀行戶頭或是手機的請求,若是涉及其中,也將會被追究責任。
警方正以欺詐、洗錢或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對這群嫌犯展開調查。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11月11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和七大警署的警員在10月28日至11月10日,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
他們相信涉及超過1856起詐騙案,主要包括求職詐騙、釣魚詐騙、貸款詐騙、網絡愛情詐騙、社交媒體冒充詐騙以及假冒政府或中國公務員詐騙,受害者損失的金額超過1330萬元。
一旦欺詐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外加罰款;一旦洗錢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0萬元,或兩者兼施。若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2萬5000元,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