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537人涉詐騙或充當錢騾被調查 最小僅13歲年底佳節網購踴躍 民衆須慎防騙子
其余六男三女的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
初步調查顯示,49歲和50歲男子涉嫌使用提款卡,從這些銀行戶頭中提取犯罪所得後,再存入其他銀行戶頭。進一步調查也顯示,另外的五男三女涉嫌交出銀行戶頭和提款卡,供這兩名男子提款。警方在執法行動中查獲了兩名男子身上的數個提款卡和銀行代幣,作爲案件證物。
50歲男子因涉嫌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星期三(12月7日)被控上法庭。根據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可面對高達50萬元的罰款,長達十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涉嫌租房騙案相關的洗錢活動,四名男子被捕,六人正協助警方調查,犯罪金額超過90萬元。
文告指出,警方今年3月至6月期間掌握了不少線索,指來自租房騙案的犯罪所得被存入多個銀行戶頭,這些犯罪金額超過90萬元。
警方星期二(12月6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人員在12月5日至6日間展開全島執法行動,逮捕了涉嫌洗錢活動的四名男子,他們的年齡介于16至50歲。另有21至40歲的三男三女在同一罪名下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