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被告稱家裏已有足夠的藥物,因此拒絕醫生開藥。
調查顯示,被告在同月12日和13日連續兩天出門,包括和朋友在商場吃飯、送朋友回家,以及從晚上7時至隔天上午8時在濱海灣通宵玩滑板。
醫生當天發現被告未做核酸檢測就離開診所後,立即通報衛生部。
不過,約三個多小時後,被告就出門搭巴士去找朋友,兩人過後還去了咖啡廳,但當局無法確定兩人何時離開。
根據案情,被告因爲連續兩天喉嚨痛和咳嗽,在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時許到綜合診所看醫生。
被告過後被安排在另一個房間等候進行檢測,但他稱自己感到頭暈,于是在當天上午約10時50分離開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回家吃藥和睡覺。
求診返家三小時就搭車出門找朋友
醫生當時診斷被告出現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指示他進行核酸檢測,並開了三天的病假給他,讓他在家休息直到13日,除非檢測結果呈陰。
被告在母親的陪同下出庭,他向法官承諾會奉公守法。
主控官指出,被告案發時19歲,評估報告顯示他適合接受緩刑監視,因此不反對他接受緩刑。
現年21歲的青年費迪承認一項違反傳染病法令的控狀,另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星期二(11月22日)被判接受緩刑監視九個月和履行40個小時社區服務。他也必須在這期間遵守宵禁,晚上10時至隔天上午6時不得出門,母親則須以5000元擔保被告在緩刑監視期間表現良好。
因喉嚨痛去看診,青年稱在等待進行核酸檢測時頭暈,還未做檢測就回家睡覺,三個多小時候後卻出門找朋友,甚至在病假三天期間天天出門,其中一次與朋友到濱海灣通宵玩滑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