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局記錄,這是當局第一次接獲黃居圍牆坍塌的通報,但在毗鄰普明寺居住了40年的居民說,黃居的圍牆,多年前也曾坍塌過。
從事銀行工作的柯姓居民,最近剛完成私宅的裝修工作。她受訪時坦言,屋子難免日久失修,但她還是相對被動,往往會等房子出現問題才找人解決。
另一名居民陸添慶(80歲,退休者)說,過去10多年,這一帶除了黃居的圍牆坍塌,另一私宅的圍牆也在幾年前倒下,當時的情形跟這次相同,都發生在大雨之後。“這一帶的私宅大多都有至少30年(屋齡),屋主照理說要定期檢查,避免牆倒事件再度發生。”
有關樹木的灌木,就種植在黃居的圍牆內,局部坍塌的圍牆也已整堵被拆除。
發言人說,若接獲私宅損壞的通報,當局就可能發出維修通知或危樓令(Dangerous Building Order)。在相關條例下,屋主須委任專業工程師詳細地評估建築的結構,並完成工程師所提出的必要維修工作。
根據建設局現有的定期結構檢查制度,每五或10年,建築負責人須聘請專業工程師定期檢查建築,以確保建築結構安全,但這個制度雖不涵蓋私宅,可是屋主還是有責任確保私宅完好無損,請專業工程師就安全事宜提供建議。
黃金英說,她不清楚黃居目前是否還有人住,但她每逢周末都會聽見黃居的網球場傳來打球聲,場上的大燈也會亮起。
根據建設局記錄,這是當局第一次接獲黃居圍牆坍塌的通報,但在毗鄰普明寺居住了40年的黃金英(70歲)說,黃居的圍牆,多年前也曾坍塌過。部分圍牆多年前倒向普明寺的後院,所幸沒有破壞寺廟的建築,寺廟沒有蒙受損失,圍牆也在兩周內修複。
建設局發言人說,過去五年裏,當局共接到五起有關本地私宅圍牆坍塌的通報,牆倒的原因主要是屋主沒有清除圍牆附近的樹枝和樹根,或沒有確保排水孔正常運作。
建設局發言人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根據專業工程師的調查顯,圍牆坍塌的原因,是因爲相鄰的樹木和灌木在不受控制的情況下生長,向四周延伸的植物影響了牆壁的根基導致的。
屋主有責任確保私宅完好
何姓家庭主婦(35歲)則認爲,定期檢查屋子是屋主的責任,尤其當圍牆出現太多攀援植物時更要定時清除,避免它們影響牆壁結構。
這起事故發生在11月13日下午3時許,地點在武吉知馬華登園路的黃居(Ng’s Mansion)。面向杜尼安路的圍牆,在一場大雨後突然坍塌,所幸無人受傷。
已故富豪黃廷方故居部分圍牆,是因爲因旁邊的樹木和灌木長得太茂盛,不斷向四周擴散延伸的樹根影響圍牆根基,導致圍牆在11月中無預警坍塌。
記者找到陸添慶所說的,曾在多年前發生圍牆倒塌的私宅時,屋主證實確有此事,並表示事後已將圍牆拆除,以綠色圍欄取代。被問當年是否有定期找人維修圍牆時,屋主沒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