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6月6日午夜12時至12時10分之間,地點是惹蘭勿刹附近福士路(Foch Road)一帶。
被告後來與妻子上了德士,但從應用程序上發現必須繳付額外的3元等候費,爲此不滿而開始罵德士司機。
德士司機不久後抵達接載地點,但不見被告蹤影,由于停在單車道上不能等候太久,司機因此把德士開到不遠處等候。
抵達目的地後,被告只付了6元3角的車資,拒絕繳付等候費,結果與德士司機互罵起來。
德士公司事後需承擔1076元修理費,德士也無法出租,少了250元出租費。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前一天晚上用應用程序電召城市德士服務,並指示德士司機到惹蘭白錫(Jalan Berseh)第25座組屋接他。
男子電召德士,不滿需多付3元等候費而辱罵德士司機,還徒手將擋風玻璃打裂,結果星期三(11月30日)早上被判罰款3000元,得不償失。
被告下車後,繼續辱罵德士司機,還氣得往擋風玻璃打了下去,導致擋風玻璃裂掉,德士司機則掏出手機錄影存證並報警。
被告妻子見狀,塞了4元給德士司機。
被告是42歲的莫哈末·劄斯曼,他面對惡作劇以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