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民窟,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城市一堆窮人住的很差的地方。不同于城市表面上的富麗堂皇,也不同意一般的小區,而是普遍上髒亂差。貧民窟區域基礎設施差,老舊化嚴重,不論怎麽打掃也掩飾不住地方的破敗;治安不是很好,天南地北,沒有一技之長的人來城市尋找夢想,身上沒有錢,各種人都有,導致區域治安極差,各種案件極易發生;貧民窟雖身處城市,可能一街之隔就是繁華地段,但卻享受不到什麽好處,差距遠遠一看便可以看出來,就像是兩個世界!
貧民窟在歐美國家在是普遍存在的,工業化、城鎮化讓大量農村人賣掉農村的土地到城市裏尋找新的生活,但是農村人怎麽能那麽快就熟悉城市生活呢!城市裏有自己的親戚還好,可以借住親戚家找工作。但是如果舉目無親,那只得自己想辦法了!農村人往往沒有一技之長,哪怕有也往往競爭不過紮根已久的城市手工業者,只能在其手下打工。歐美國家剛剛啓動工業化進程時,工人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工資也只能勉強維持溫飽。農村人拖家帶口到城市討生活,居住又得不到保證,所以爲了有個安穩的住所,就只能在城市裏的某個無人管理的角落自己搭建房子,因爲房子也是沒有錢的情況下搭建的,安全程度和搭配問題可想而知。大批背井離鄉的農村人自發的聚集在一起搭建,這也就是貧民窟的雛形。
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村人湧入城市,工廠低廉的工資並不能讓工人支付較好房子的房租,也有目的的尋找價格低廉的住處,就是貧民窟。一些成功的人走了,更多失意的人留下和來了,長此以往也就導致貧民窟基本上都是窮人和低素質的人,犯罪也自然而然的多了起來。對于歐美政府來說,住的貧民窟裏的人並不能給他們提供什麽稅收,花費稅務人的錢去改善和維持治安是劃不來的。政府不管理,居住的人魚目混珠,互不相識,道德感自然而然的下降,犯罪也就産生了。
犯罪多了,讓稍微有些能力的人都會搬出去住,政府也更加不願意管理。慢慢的,貧民窟只剩下“失意人”,道德高尚的“本地人”沒有多少了,現在“罪惡之徒”構成了貧民窟的基礎。除了剛剛來城市尋找機會,沒有親友的人會來貧民窟居住;就是剩下想要依靠貧民窟混亂的治安隱藏身份的“亡命之徒”。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貧民窟在歐美中上層人士的“野獸窩”、“道德泥潭”,避之不及的存在!不論哪代!總是有一些心懷夢想的“貧民窟孩子”會依靠自己的努力走出這個泥潭,到更廣闊的天空中去,但更多的是尋找沉淪,過著混吃等死無所謂的生活。歐美社會中,每出一個“貧民窟的孩子”,在中上層社會中得到的只有驚歎和震驚,這足以看出歐美社會中貧民窟想要出人才是多麽的困難!歐美普通人很難想象出貧民窟那種地方怎麽會出現人才,每一個“貧民窟孩子”都會成爲勵志的象征,被全社會熟知!
歐美國家完成工業化後,社會普遍富裕起來。爲了文化方面的國際競爭力,歐美政府才慢慢將目光轉向了貧民窟。貧民窟的存在使得國家、城市向外展示文化極其不利,所有歐美政府花費大量國家預算來改善貧民窟居民的生活環境。歐美政府就城市開發、貧民窟大小、影響幾何等多方面評估,對貧民窟進行拆除和改建。地段商業價值高的進行拆除和,影響大價值低的進行改建,原先自主去的醫院、學校、公交車也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補貼,運營水平得到了極大的加強。一定時間內,歐美貧民窟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有效改善。歐美政府改建的費用通過增加商業價值和減少治安費用的方式得到了一定的補償,還讓現政府的執政黨得到了大量的貧民選票,改善了國際形象,可謂是多贏!
歐美政府對貧民窟的改建並不是一直持續,只是進行了幾次大的改建後便開始有意忽視這一塊。隨著“現代化”程度加深,每一次改建動用的資金都是成倍增長的,而政府稅收和預算卻長時間沒有大的變化,所以“過多”的改建從經濟角度來看是不值得的。現在的貧民窟的環境相比于以前更加惡劣,歐美政府基本上放棄了對貧民窟的治理,任其自生自滅!貧民窟已經變成了犯罪、懶惰、深淵的代名詞!沒有人想要到貧民窟居住,只有還有一點余地!他們的形象包裝大致上完成了,吸引來的人才幾乎沒有可能會去這些地方;來旅遊的人基本上也是涉足風景名勝,哪裏有人會到這種地方看呢!歐美國家不繼續改建貧民窟也是有恃無恐!
現在,在歐美國家,貧民窟是絕望的;信息之後、教育脫節、醫療落後,罪犯的天堂!普通人很難在這裏繼續生存下去!在怎麽改變,多少人走,多少人來,內核依舊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