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法典第447條文,擅闖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3個月,或罰款高達1500元,或兩者兼施;偷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東陵警署的查案人員事後展開調查,調閱電眼,最終鎖定涉案男子身份,並在接獲報案八小時內破案捉人。
涉嫌闖入回教堂偷善款,42歲男子幹案八小時內被捕,星期三(12月7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提醒公衆,即使短暫離開某個場所,也要記得鎖好門窗;不要在裏頭存放大量的現金和貴重物品;同時也可安裝防盜報警器、運動感應燈或電眼,並確保這些裝置能正常運作。
男子在12月7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文告說,當局在12月5日早上約6時45分接獲一起刑事擅闖和偷竊的報案,指惹蘭哈芝阿立亞士(Jalan Haji Alias)一家回教堂的捐款箱,被偷走至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