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爲求情時則說,被告患有輕郁症(Dysthymia),加上因工作和家庭問題感到壓力大才會犯錯。律師指被告是一時沖動犯罪,求法官判他坐牢一天就好。
被告于是在下午4時55分到裕廊西一間藥房,偷了一個價值219元的血壓測量器。被告將包裝拆掉,直接把血壓測量器藏在衣服裏。爲了掩人耳目,被告故意買了一個較便宜,價值79元的血壓測量器。
案情顯示,被告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去複診時,醫生告知他有血壓高,並建議他買個血壓測量器以隨時檢查健康狀況。
被告是57歲的黃德興(譯音),他面對兩項偷竊控狀。
男子得知血壓高後,竟到藥房偷走價值219元的血壓測量器,星期四(12月8日)被判坐牢一周。
控方陳詞時透露,被告是慣犯,曾在2013年和2018年幹下偷竊罪行,分別被判坐牢一天罰款500元,以及坐牢一天罰款700元。控方指出,被告雖已賠償藥房損失,但有必要給予被告阻嚇性刑罰,以確保不會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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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職員在例行點貨時,發現少了一個血壓測量器,檢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涉案,于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