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星期一通過視訊面審,求情時說自己已感到懊悔,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同月21日淩晨12時15分,警方一組人到該座組屋進行調查,發現21樓的某個單位有動靜。警方隨之聽見巨響,並發現瓷具碎片散落在羽毛球場上。警方立即前往鎖定的單位,並逮捕被告。
今年11月17日至19日之間,警方接獲多通報案,指錦茂連路第23座組屋發生高樓抛物事件。警方前往調查,發現地上都是玻璃和瓷具的碎片。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12周。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曾在被控時說自己第一次來新加坡工作,無意傷人。
經過調查,被告承認那幾天的高樓抛物事件都是她所爲,稱因爲工作和自己的家事令她感到不開心所以才會這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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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印度的拉紮妮(Rajni)面對八項魯莽行事的罪行,星期一承認其中四項,另外四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五天內八次將杯碗瓶盤從組屋21樓丟下,27歲印度籍女傭星期一(12月12日)被判坐牢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