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玮倫說,在舊制度下,駐守在警崗的警員不負責調查工作,不曾接受基本調查的訓練,案發後到場主要是維持秩序,直到調查官到來;但在鄰裏警局制度下,警員都經過基本調查訓練,也提高了警員的成就感。
1983年,新加坡參考了日本的“交番”(日文警崗的意思)制,再按照新加坡的國情,實行了鄰裏警崗制。在這個制度下,警方進行家訪、與基層組織合作、教導居民如何防止犯罪並鼓勵他們成立守望相助小組,及時報告可疑的活動。警崗的制度有助警隊融入社區,降低犯罪率,但陳玮倫和團隊發現,這個制度在資源部署上缺乏效率。
爲更有效地分配資源,將更多的警力投入到防範罪案的工作,新加坡警察部隊25年前將鄰裏警崗提升成爲鄰裏警局,多年來讓新加坡成爲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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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首個鄰裏警局于1997年12月20日在女皇鎮正式啓用,女皇鎮鄰裏警局的首位局長陳玮倫(52歲)上任時只有27歲。他用了至少18個月與團隊在幕後耕耘,籌劃將鄰裏警崗制過度到鄰裏警局制。
“在簡單的案子中,從事發到基本調查結束,警崗制可能需要耗上兩個小時,但警局制可以在半小時內處理好。更有效率的資源分配,有助投入更多警力到防範罪案的工作,同時與社區深入合作,多管齊下提升新加坡的安全與保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