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2019年7月28日下午5時22分,于一次掃蕩行動中逮捕了被告。
被告後來被“擢升”,擁有更多權力,所掌管的戶頭有500萬元的額度,底下還有至少兩名蔔基。
被告星期二(12月20日)認罪,案展下個月25日下判。
32歲無業男爲了獲取房貸,加入非法賭博集團當蔔基賺錢,讓當局以爲他是受薪雇員。
被告陳明仁(32歲),面對12項抵觸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轉移贓款的控狀。
盼帶女兒拜年 求農曆年後服刑
被告求情時說,小女兒只有八個月大,希望等到農曆新年帶女兒拜年後才服刑。
調查揭露,被告在2016年辭去工作,之後一直無業,爲了要向建屋局申請房屋貸款,找了陳志勝以及另一名友人幫忙,用犯罪所得填補公積金。
被告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間,以及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間,分別把6600元和1萬7824元,交給陳志勝和友人,讓他們通過兩間不同的公司,爲被告填補公積金,讓當局以爲被告是這兩間公司的職員。
被告隔月6日被保釋,但警方在2022年5月10日收到被告是非法萬字票網站蔔基的情報,再次逮捕被告。
控方陳詞時,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7至20個月,外加罰款6萬元。
被告母親是被告擔保人,與法官“討價還價”,希望被告能再遲一點才開始服刑。不過法官表示,案件已經拖了三年多,而且已經通融被告,讓他展期服刑。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7年因無業,向一名叫陳志勝的男子說自己在找工作。陳志勝當時經營非法萬字票網站,他介紹工作給被告,聘他當蔔基,負責找賭客下注萬字票和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