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受害人告訴被告自己近日迷上韓國偶像男團成員,被告聽後竟然有了性反應,他接著讓受害人看猥亵影片,以及又一次指示受害人爲他口交。被告向受害人重申,他這麽做是不想讓受害人被其他男人傷害。
這起案件發生于2019年至隔年4月,有智力障礙的受害人當時24歲左右。她對父親的行爲感到不自在,終于在2020年4月初向智障人士福利促進會一名培訓人員傾訴,進而揭發被告的罪行。
男子以教導性事爲借口,指示成年智障女兒爲他口交;女兒因擔心父親生氣而不敢反抗,甚至在父親對她不滿的時候,以亂倫行爲來讓父親消氣。
爲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谕令媒體不准報道受害人與被告的名字,以及其他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因爲母親未婚先孕,受害人出世後就交由外婆照顧,直至14歲才第一次與親生父親即被告見面。受害人從19歲起開始與父母親同住。
2019年農曆新年期間,被告指示受害人爲他按摩下體,他當時告訴受害人,這麽做是爲了給她性教育,並且預防她被其他男人占便宜。
現年60歲的被告早前承認兩項與成年女兒亂倫的控狀後,星期五(12月23日)下午在國家法院被判坐牢七年。
這起案件發生于2019年至隔年4月,有智力障礙的受害人當時介于24歲至25歲。她對于爲父親口交一事感到不自在,終于在2020年4月初向新加坡智障人士福利促進會(MINDS)的一名培訓人員傾訴,進而揭發被告的罪行。
之後,被告至少四次要求受害人爲他口交;在這些事件中,受害人通常做出一些惹怒被告的舉止(例如不小心弄壞被告的啞鈴),過後便以口交行爲來嘗試讓被告消氣。
受害人20歲時被評低智商
根據受害人的心理評估報告,她在20歲被評估爲屬于低智商,生活上須要依賴他人;盡管她明白父親的所作所爲是錯誤的,但她因爲害怕父母親生氣和懲罰她,所以不敢違抗父親的指示。目前28歲的她在舉報生父後,已被安排住在收留所。